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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62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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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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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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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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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农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对农村太阳能等项目实施管理;推广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环境及农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开发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站在县党委政府、农科局的领导下,在省、州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了以下工作:
1.抓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一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一是完成全县安全利用类措施落地面积57159.83亩,占任务数的98.93%。核实安全利用非耕地618.50亩,占任务数的1.07%;完成严格管控类措施落地面积4246.55亩,占任务数的99.8%。核实严格管控区非耕地非耕地9.92亩,占任务数的0.2%。石屏县受污染耕地任务总数面积62034.8亩,共涉及7个乡镇、29个村委会、1785个图斑(安全利用类1668个,严格管控类117个)。二是完成协同监测严格管控区第一批10个水稻样品及10个土壤样品的采集和流转;第二批协同监测41个样品任务已完成采集,等待省级通知进行制样和流转;完成自主采样送检农产品55个。
二是省种植业原位监测点建设项目工作。在全国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异龙镇罗色湾杨梅基地,每次雨后进行调查观测采样记录,共采集径流水样送检140个、采集降水样送检24个,采集土样送检18个,采集杨梅送检18个。
三是省农业面源污染典型地块调查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及云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的要求,为掌握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排放(流失)的潜在风险及区域分布特征,更新农业面源污染流失潜在风险调查数据库,进行地块位置、面积、种植模式、耕作方式、经济产量、秸秆产量、覆膜情况、灌溉方式、是否种植绿肥、全年作物施肥状况、地块户主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调查共55户,涉及异龙、宝秀、大桥、新城共4个乡镇。
2.抓实“绿色(有机)”认证,培育绿色产业
一是抓好我县“三品一标”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县“三品一标”产品有效认证数78个,其中绿色食品生产企业26家认证产品54个;有机农产品生产企业9家认证产品14个;无公害农产品6家认证产品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今年,绿色食品新认证已颁证的有8家企业18个产品,已报北京待集中评审的5家企业13个产品,进行续展认证7家企业13个产品,产品续展率80%,全年完成绿色食品证后监管年检10家企业13个产品,产品检测均合格,产品质量有保证;认证有机农产品证4家企业9个产品。全年完成绿色(有机)新认证产品数40个,已超额完成任务。
二是抓好产品绿色(有机)认证后的监管工作,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全年出动检查人员110余人次,深入认证企业、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综合检查,要求“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按照“有生产记录、有质量检测、有包装标识”组织产品标准化生产。并与认证企业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41份。
三是全县“三品一标”企业全部纳入国家、省级追溯信息平台,上线率达100%。
3.切实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工作
一是完成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示范面积19002亩。其中小麦秸秆机械化粉碎施用腐熟剂还田7000亩;玉米秸秆还田腐熟栽培山药2252亩,油菜、马铃薯、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施用腐熟剂还田3750亩;石屏县欣宇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石屏县大高冲鑫盛果蔬专业合作社、石屏县新森源绿植有限公司、石屏县异龙杨梅专业合作社、石屏县湖东杨梅专业合作社、石屏县云梅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家公司(合作社),进行秸秆机械化粉碎施用腐熟剂还田共6000亩。
二是完成秸秆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技术示范点2个。分别是红河蒙生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和石屏县松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收储农作物秸秆2500吨用于生产有机肥。
三是建设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工程示范点5个。分别是石屏县恒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石屏县金世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石屏县恒业养殖场,石屏县黄龙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屏县宏发畜禽养殖场,共收储农作物秸秆6000吨用于加工生产饲料。
四是建设完成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示范点石屏县朋城普惠烟农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年收储农作物秸秆6000吨用于加工生产燃料。
五是开展完成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培训9场次,惠及农户788人次,共发放宣传围裙5000条、手提袋3192个、草帽150顶、其他宣传材料1000余份。
六是完成石屏县“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4.切实抓好农药(化肥、农膜)等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县建设项目工作
2021年建设完成农药化肥农膜等包装废弃物回收站16个(新建回收站点6个,续建回收站点10个)。其中异龙镇新建回收站点4个,续建回收站点2个;坝心镇、宝秀镇各新建回收站点1个,续建回收站点1个;龙朋镇、哨冲镇、龙武镇、牛街镇、新城乡各续建回收站点1个。2021年累计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包装废弃物8.68吨,完成年初任务数8吨的108.5%。
5.抓实抓好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
2021年共进行115余人次重点抽查了农村户用沼气77户、养殖小区沼气联户工作3个,发放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宣传资料1550余份,并在相关村委会、服务网点、沼气用户村子张贴宣传挂图38副,利用赶集日,开展石屏县“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2次。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即: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770918.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3045.09元,占总收入的98.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873.00元,占总收入的1.21%。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为1933351.9元,增加2779693.19元,增加了143.78%,增加的原因今年项目资金比去年大,项目资金额度高,从而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他收入情况:本年度年其他收入为57873元;2020年度年收入为95721元,减少37848元,减少了39.54%。其他收入减少是今年没有太阳能项目,其他收入中企业补助第二次运输费没有了,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996720.76元。其中:基本支出 1503751.09元 ,占总支出的 30.09%; 项目支出 3492969.67元 ,占总支出的 69.91%;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支出合计2374630.62元,增加了1874957.86元,增加了377.47%,原因是增加了3000000元 一个项目,人员增加,从而支出比去年增加。2020年基本支出1834421.62元,减少了330670.53,减少18.03%,有人退休后一直到4月才增加了1人,所以使基本支出减少。2020年项目支出为540209.00元,增加了2952760.67,增加546.6%,增加原因是增加了3000000元 一个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3751.09元。2020年为1834421.62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日常支出元减少了330670.53,减少18.03%。有人退休后一直到4月才增加了1人,所以使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1,469,246.95元,占基本支出的97.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504.14元,占基本支出的2.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2969.67元。2021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为540209.00元,增加了2952760.67元,增加546.6%,增加原因是增加了3000000元 一个项目。完成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示范面积19002亩。其中小麦秸秆机械化粉碎施用腐熟剂还田7000亩;玉米秸秆还田腐熟栽培山药2252亩,补助农户225200.00元,油菜、马铃薯、玉米等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粉碎施用腐熟剂还田3750亩,采购腐熟剂300000.00元;6家公司(合作社)秸秆还田补助,每户补助40000.00元,合计240000.00元;完成秸秆生产有机肥综合利用技术示范点2个,补助350000.00元;建设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工程示范点5个,补助金额1000000.00元;建设完成秸秆能源化利用工程示范点1户,补助资金150000.00元;秸秆还田3个合作社,补助资金430000.00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方案咨询费100000.00元;开展完成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宣传报道、培训9场次,支出相关费用支出104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83836.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74%。与上年对比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959.14元,增加2916876.95,增加了156.24%,增加原因是:加原因是增加了一个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3000000.00元;增加了1人,正常晋升等原因,从而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82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76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402,98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0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9,26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1678.52元,完成预算的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177.52元,完成预算的 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1.00元,完成预算的 5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00.0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1、两单位合并后,只预算了一个单位的“三公”经费”2、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下乡较多,加油费用大。3、原单位只有1辆车,两个单位合并后本单位有2辆车,本单位越野车由于车龄大,经常维修,增加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 272.15元,下降 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为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85元,下降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30元,下降了0.3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越野车维修次数减少,支出比2020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77.52元,占95.71%;公务接待费支出501.00元,占4.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1,177.52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1,177.5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主要用于:一是受污染耕地项目下乡等。二是农药包装废弃物下乡等。三是绿色食品认证下乡。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等车辆加油费、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50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5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州级来指导和验收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部门资产总额2068830.34元,其中,流动资产1473926.23 元 ,固定资产594904.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1809.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4173.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3项,账面原值151573.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4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为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为农业
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为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为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501111
附件【石屏县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