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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6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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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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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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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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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承担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部分授权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纯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参与制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经济作物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经济作物技术、信息及配套服务;负责县域内经济作物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经济作物技术推广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长远及当年经济作物生产指标、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完成。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具体有:一是技术推广工作:杨梅品种改良;火龙果品种改良;水果品种的提质增效措施;蔬菜生产技术措施。二是试验示范工作:魔芋试验示范;异龙湖流域蔬菜绿色发展试验示范。三是技术指导服务。四是努力做好脱贫攻坚“挂帮包、走转访”帮扶结对和贫困村、非贫困村的扶贫工作。五是努力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 12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576,70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6,709.82元,占总收入的97.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7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减少482654.61元,减少15.78%(上年3,059,364.43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502654.61元,减少16.70%(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009364.43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施的种桑养蚕示范项目经费比今年多;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20000元,增加40.00%(上年50,000.00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收到红河州农业科技培训服务中心拨给的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经费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643,522.27元。其中:基本支出2,222,290.27元,占总支出的 84.07%;项目支出 421,232.00元,占总支出的 15.93%;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 ,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476689元,减少15.28%(上年总支出3,120,211.27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项目经费多;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102079元,增加4.81%(上年基本支出2,120,211.27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578768元,减少57.88%(上年项目支出1,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项目经费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22,290.2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2079元,增加4.81%(上年日常支出2,120,211.27元),主要原因是增资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4,224.93元,占基本支出的90.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065.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23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8768元,减少57.88%(上年经费支出1,000,0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种桑养蚕示范项目中经费支出1,000,000.00元。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是项目支出,具体项目支出情况:红财农发〔2021〕57号石屏县异龙湖流域蔬菜绿色发展试验示范项目中经费支出421,232.00元;项目示范种植蔬菜80亩,其中:异龙湖北岸大水片区60亩(土豆43亩、莴笋12亩、香菜5亩),异龙湖南岸马宝龙片区20亩(土豆10亩、香菜10亩)。在冬马铃薯上完成减肥、减药示范1005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06,709.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4.82% 。与上年对比减少521330.42元,减少17.22%(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8,040.24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经费支出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74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1,149.44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86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07,819.3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04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25,59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528,975.3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501.8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9,49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09,497.6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2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22.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6,010.81元,增长150.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10.81元,增长15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工作多,公务用车出行增多,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1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技术推广、试验示范、技术指导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部门资产总额804,463.20元 ,其中,流动资产71,866.60元 ,固定资产732,596.60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 ,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 ,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337.9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3,337.94元,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31.30平方米,账面原值210,717.0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0,00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 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0601111
附件【石屏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