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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32-85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29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所的主要职能为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生物监管;依法对动物诊疗及其兽医从业人员和兽药饲料行使监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

  (1)2021年全县有10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累计动物产地检疫数102529头、检疫数102529头,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达100%。动物屠宰数60331头、检疫数60331头、出证数60331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检出各种病害肉类84头,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认真作好资料的保存和记录。

  (2)检疫点制度建设。全县10个检疫申报点设有检疫人员工作制度。屠宰场设有检疫室工作制度,各项检疫规程、法律法规等已健全,并已上墙公示。由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对异龙、宝秀、坝心、龙朋四个乡镇在现有的检疫申报点上按照《红河州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的统一样式升级改造提升规范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上墙,配备相应检疫办公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动物检疫申报点应建立完善各项工作记录,使用全省统一的记录表单,逐步实现动物检疫信息电子化管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数据。每个申报点建设资金预算10万元,共计40万元。主要用于检疫室改造、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上墙、信息公示、消毒物资储备等。4个申报点升级改造已完工。等待验收。

  2、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情况

  一是监督所出动4人对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厂冷库进行检查,共检查10个冷库的库存猪冻品,无外省运输进来加工的猪组织冻品。监督指导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厂对厂区,冷库,生产车间,待宰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清洗大消毒,并加强日常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二是石屏县万园之园生猪定点屠宰厂洗消中心已投入使用。监管好进厂生猪的查证验物,登记备案工作,加强日常进出厂区人员,车辆的消毒。加大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点的日常监管,对留样的样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2)规模养殖场监督管理情况

  2021年共巡查规模养猪场42个,养禽场6个,养牛场2个,养羊场1个。出动车辆15辆,执法人员45人。截止11月4日,累计共检查了103次,51户养殖场无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原料药和使用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人员上墙公示,免疫档案、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检疫申报记录完整。

  (3)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对全县已通过兽药GSP的15户兽药经营户进行了督查,发现有过期兽药、违禁兽药、假劣兽药的一律下柜,予以没收销毁。重点检查是否已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药品分区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了“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是否填写兽药购销台账,是否经营不合格兽药的情况。经查15户兽药经营户已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的质量安全制度,未发现销售不合格假兽药。查辖区兽药经营户销售的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兽药产品,是否有二维码和是否能在追溯系统中查询到相关信息进行检查。共检查3家,核查兽药15个品种,全部都有二维码,通过二维码或兽药批准文号可在追溯系统中查询到该产品相关信息。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15家已安装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2021年经营环节二维码入库上传2522次、出库上传3370次。上传率92.85%。二是对饲料经营户重点检查是否有饲料产品标签。饲料产品销售及记录情况。有无销售过期、变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情况。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2家。已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的质量安全制度,无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4)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减量整治情况

  一是重点突出对非法企业及抽检不合格品种的监管,并加强跟踪调查;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日常监管工作,以生猪定点屠宰场为重点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检测生猪118头份。结果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违禁药物。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行畜禽健康养殖。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组织对辖区内养殖场户培训,紧紧围绕规范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减少使用促生长类兽用抗菌药和实施兽药追溯为主题进行,大力推行畜禽健康养殖,规范兽药饲料使用行为,全力推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对全县42家规模养殖场、16家兽药经营户开展入户宣传指导。做到规范合理使用兽用抗菌药、科学审慎使用兽用抗菌药、减少使用促生长类兽用抗菌药、减少使用抗菌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使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5)认真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情况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逢9个乡镇的街天在当地乡镇兽医站站长及相关人员配合下,不定期对兽药饲料经营市场进行检查。二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分块把守,密切配合,共同加强流通环节监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1人,车辆67次,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92个,整顿兽药饲料经营市场9个,检查兽药饲料经销户57户。

  (6)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情况

  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模块的应用。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动监(2021)10号]文件的要求。抽调人员到州茶果站培训。更新检疫电子出证系统,实现全国检疫信息互联共享。对承担动物及产品检疫工作的检疫员进行了实际操作培训,保证我县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顺利开展。全县10个检疫申报点、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做到了动物检疫有报必检,实行电子出证。截止2021年11月4日,累计动物产地检疫数头,检疫数102529头,出证数102529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动物屠宰数51995头,检疫数60331头,出证数60331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检出各种病害肉类84头,检出率0.13%。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7)落地监管

  一是查验动物检疫证明有效期、牲畜耳标佩戴情况、运输车辆规定备案情况、证物是否相符、生猪是否从指定通道进入等,及时加盖查验签章,登录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录入信息。二是驻场官方兽医4人,严格屠宰场入场查验,认真核对产地检疫证明附具信息与实际到场情况是否相符,及时回收产地检疫证明。严格按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发现疑似非洲猪瘟临床症状的,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加强对猪肉上市销售的管理,凡是从屠宰厂场上市的猪肉都具有“两章两证”。三是加强对用肉单位的管理。联同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宾馆、饭店、学校等用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用肉单位是否违规购买私宰肉和病死猪肉,购进肉类是否索证索票。

  3、石屏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1)会同石屏县市场监管局,按分阶段监管的原则,划分监管权限,配合做好石屏县万园之园食品责任有限公司从国外进口、外省运输进来加工的猪组织冻品的备案、查证验物、采样检测工作。

  (2)用“牧运通”系统,对各种活畜禽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管理。跨州市调运的生猪,其运输车辆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规定,并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2021年(1-10)月共完成活畜禽车辆备案123辆,安装车辆定位跟踪系统123辆。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工作

  (1)落实畜禽养殖场、屠宰厂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要求。要求各乡镇督促和指导辖区内所有登记备案的畜禽养殖场。于2020年6月25日前与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收集畜禽无害化处理协议。督促和指导规模养殖场于2020年8月25日配备冷柜;督促畜禽养殖场及时将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交由专业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

  (2)在我县吉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配备15立方米的冷库一个。地址:宝秀镇亚花寨村委会亚花寨村坝龙洼。在我县3个乡镇畜禽养殖场(户) 投放冷柜,坝心镇8个、宝秀镇3个、异龙镇4个。

  (3)养殖环节补助经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乡镇兽医执法人员监督进行,并现场填写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注明病死猪死因、无害化处理地点和处理方式,由养殖场户和监督人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后由乡镇兽医站把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再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上报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财政下拨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把补助资金拨付给乡镇兽医站,再由乡镇兽医站兑付给养殖户。2021年1-10月无害化处理总数2906.48头,合计金额232518.4元。其中集中处理数2090.48头。养殖环节自行处理816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即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设有所长室、检疫组、监督执法组、办公室4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5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6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6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3,370,20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8,173.01元,占总收入的96.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2,029.00元,占总收入的3.9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的2,470,121.54元增加900,080.47元,增加36.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2,460,121.54元增加778,051.47元,增长31.63%,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项目经费增加。其它收入比上年的10,000.00元增加122,029.00元,增长1,220.29%。主要原因分析:局拨我所的生猪外调大县奖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3,352,532.25元。其中: 基本支出 2,534,788.01元 ,占总支出的 75.61%; 项目支出 817,744.24元 ,占总支出的 24.3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支出比上年的2,894,159.83元增加458,372.42元,增长15.84%,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2,330,121.54增加204666.47元,增长8.78%,项目支出比上年的564,038.29元增加253705.95元,增长44.98%。主要原因是兑付无害化处理补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34,788.01元。比上年的2,330,121.54元增加204666.47元,增长8.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473,939.75元,占基本支出的97.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848.26元,占基本支出的2.4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7,744.24元。比上年的564,038.29元增加253705.95元,增长44.98%;主要原因是兑付无害化处理补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999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0,133.00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301,764.24元,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5,847.00元。主要用于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非洲猪瘟防控等项目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328,173.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27% 。比上年的2,370,121.54元增加958051.47元,增长40.42%,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52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53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28,43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5,8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0%。 主要用于动物检疫申报点修缮 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825.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62,500.00 元,支出决算为 7,727.00元,完成预算的 12.3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727.00元,完成预算的 15.9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增加 7,727.00元, 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增加 0.00元, 增长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7,727.00元, 增长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 增长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3月局无偿划拨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今年为7,727.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27.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7,72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7,72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532,215.08元,其中,流动资产 133,091.08 元 ,固定资产 399,124.00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 ,在建工程 0.00元,无形资产0.00 元 ,其他资产 0.0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3,863.3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1,076.69元,固定资产增加204,9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8,695.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8,6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2、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是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是指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601201111



附件【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