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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63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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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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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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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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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绿化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绿化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绿化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绿化队的职能是:负责城区绿化工作任务;对城区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城市街道绿化带的栽植、浇水、施肥、病虫防治、抗旱、修剪、园艺整形以及绿地内保洁、松土、除草等绿化养护管理具体工作;对损坏城市街道绿化带及其设施的行为进行监察。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园林绿化建设。结合我单位实际,增绿提质县城区绿地。实施完成323国道凤凰路北节点苗木基地苗木种植工作,种植苗木2600余棵,实施完成屏阳路南段中央带提升改造绿化工程,焕文路北延长线三角环岛绿化工程,新增种植大榕树1棵,灌木、地被400余平方米。完成县城区1600余棵加拿利海枣病虫害防治工作,防治涉及绿地面积3400平米。
(2)绿地管养工作。县城区绿地养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修剪绿化树,浇水、施肥、除草、垃圾日清、病虫害防治,乔木、灌木、地被枯死、更换移植等工作任务,县城区内园林绿化监管案件办理13件,恢复损坏绿地13处,对4个县城区公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专人巡查,排出隐患15处,整改15外,投入管养经费55万元。
(3)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2021年新编制《绿地系统规划》,正在开展收资编制等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工作,提升专技人员工作技能。
(4)党建工作。按照《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将党建工作目标细化分解,确保党建各项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支部工作,做到重要事务、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期组织党员学习相关文件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5)截止2021年11月,石屏县城建成区面积7.5k㎡,绿地总面积2754000平方米,绿化覆盖总面积3033000平方米,提升改造绿地面积3800平方米,城市绿地率达36.72%,绿化覆盖率达40.44%,人均公园绿地占有面积12.71平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石屏县绿化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 分别是:石屏县绿化队 ,本单位未设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绿化队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4 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1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14.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3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绿化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01,177.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1,177.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2020年度收入合计2,385,834.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5,534.16元,2021年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215343.22元,增加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5643.22元,增加9.8%。主要原因是:2020年绿化管养经费预算指标调剂收回125000元,2021年绿化管养经费用完;本年度正常调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绿化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993,030.42元。其中:基本支出 2,321,438.21元,占总支出的 77.56%;项目支出 671,592.21元 ,占总支出的 22.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2020年度支出合计2,482,110.29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763.16元,占总支出的74.64%;项目支出629,347.13元,占总支出的25.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1年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510920元,增加20.5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8675.05元,增加18.88%,项目支出增加42245.08元,增加1.7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绿化管养经费预算指标调剂收回125000元,2021年绿化管养经费用完;本年度正常调工资;根据财政要求往年存量资金392932.04用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绿化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1,438.21元。2020年度日常支出1,852,763.1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68675.05元,增加25.3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绿化管养经费预算指标调剂收回125000元,2021年绿化管养经费用完;本年度正常调工资;根据财政要求往年存量资金392932.04用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972,452.18元,占基本支出的8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8,986.03元,占基本支出的15.0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绿化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1,592.21元。2020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9,347.1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45.08元 ,增加6.3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使用往年存量资金。
项目开支及情况:主要用于石屏县城区街道绿化管养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支出的城区街道管养项目支出500000元,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171592.21元。主要使用在专用材料、劳务费及其他交通费和差旅费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绿化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01,177.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6.91%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5,534.1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643.2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绿化管养经费预算指标调剂收回125000元,2021年绿化管养经费用完;本年度正常调工资。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77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0%。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9,73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144,77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5%。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住房公积金。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89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绿化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5900 元,支出决算为 6,595.00元,完成预算的 25.4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95.00元,完成预算的 25.4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未购置车辆及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00元,下降 0.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 0.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95.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595.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6,59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绿化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绿化队部门资产总额 414322.6 元 ,其中,流动资产 6862.39 元 ,固定资产 407460.21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在建工程0 元 , 无形资产 0元 ,其他资产 0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0年资产总额811602.07元,其中,流动资产406341.86元,固定资产405260.21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727.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其他单位补贴。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机构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三公"经费,指我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301111
附件【石屏县绿化队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