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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65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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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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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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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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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4800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石屏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组织拟订石屏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机构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底实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
3.人员情况。
财政全供养人员16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结合“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以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各级会议精神为动力,全面推动交通运输工作更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进石屏县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该工程涉及异龙镇、宝秀镇、牛街镇、大桥乡和新城乡等5个乡镇30个自然村,改造四级公路60公里,路基宽4.5米,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计划总投资6,057.00万元。2021年6月1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下达建设计划,2021年9月开工建设,至12月完成路基里程60公里,路面工程6.314公里,完成投资4,246.00万元。二是积极主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工建设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项目。峨山至石屏至红河高速公路路线起于玉溪市峨山县,接G8511昆明至磨憨高速公路,经峨山县、小街、双龙村进入红河州石屏县,经龙武、哨冲、龙朋、新城、马鞍山、小河底,止于红河州红河县,接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14.303公里,其中,玉溪市峨山县境内长18.2公里,红河州石屏县境内长92.75公里,红河县境内长3.353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 2,293,827.45万元。项目于2021年2月8日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4月18日开工建设。三是积极探索符合石屏县实际的管理养护常态化新路子,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提高养护质量及优良中路率。2021年,我县县道经常性养护率达100%,县道优良中路率达88.73%,乡道优良中路率达80.69%,村道优良中路率达72.48 %。各项指标均超出省公路局2021年下达的指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分别是: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6 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 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6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 0.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0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35,055,50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97,612.34元,占总收入的55.0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757,897.46元,占总收入的44.95%。 与上年对比减少5,850,843.58元,下降14.30%,主要原因是本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56,932,363.22元。其中: 基本支出 3,264,834.45元 ,占总支出的 5.73%;项目支出 53,667,528.77元 ,占总支出的 94.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009,765.62元,增长32.64%,主要原因分析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本年进行基建账套合并大帐,增加了原基建账套的基建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64,834.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9,111.85元,增长14.73%,主要原因人员津补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有所提高,公积金计提比例提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在石屏县异龙湖流域村庄环境大清理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局承担了交通运输车辆调派任务及其他工作。县政府给予补助工作经费50,000.00元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894,359.74元,占基本支出的88.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0,474.71元,占基本支出的11.3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667,528.7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590,653.77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基建账套并入大帐,基建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石屏县2021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该工程涉及异龙镇、宝秀镇、牛街镇、大桥乡和新城乡等5个乡镇30个自然村,改造四级公路60公里,路基宽4.5米,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计划总投资60,570,000.00元。2021年6月1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下达建设计划,2021年9月开工建设,至12月完成路基里程60公里,路面工程6.314公里,完成投资42,46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297,612.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33.90% 。与上年对比减少21,252,741.04元,下降52.41% ,主要原因是本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7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96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3,33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节能减排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6,409,18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0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项目类支出及相关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42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 5,00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关于只减不增的原则,在燃油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等方面大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关于只减不增的原则,在燃油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等方面大幅减少。燃油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用使用充值卡2021年沿用以前年度充值卡剩余金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319.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439.36元,增长47.19%,主要原因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本年进行基建账套合并大帐和在石屏县异龙湖流域村庄环境大清理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局承担了交通运输车辆调派任务及其他工作。县政府给予补助工作经费50,000.00元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资产总额 1,280,897,730.38元 ,其中,流动资产 716,356,870.48 元 ,固定资产1,213,780.00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在建工程559,700,911.51元,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 3,626,168.39 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9,656,311.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3,0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5,00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新旧制度衔接时基建账套未并入大帐,根据会计制度要求于2021年年初进行合并,导致大部分数据与上年差异过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4800601111
附件【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