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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57-06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32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48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主要负责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底实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 

  3.财政全供养人员7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我单位负责全县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路政管理大队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积极组织路政人员上路巡查,严格查处路政案件,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并注重加大巡查处治力度,对侵占公路路产路权的行为和违章占道经营活动给予有力打击、严格遵守路政办案程序,注重宣传教育,收到较好社会效应。 

  2021年我大队通过长期以来源头治超工作的持续宣传和深入开展,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得到了货运源头企业和驾驶员的认同和支持,车辆超标准装载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出动执法车辆(58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176)人次,在1个重点收费站驻站(588)人次,分时段整治(夜间、高峰时段)和加强流动巡查(588)人次,协助公司检测货车(1280)辆,其中超限车辆(185)辆,协助劝返(185)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分别是: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财务室、稽查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8,05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059.01元,占总收入的59.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40.05%。与上年对比减少137,911.87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在职转退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支出合计1,464,673.00元。其中:基本支出958,059.01元,占总支出的65.41%;项目支出 506,613.99元,占总支出的 34.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51,615.80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8,059.0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432.87元,下降6.48% 减少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在职转退休1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04,549.93元,占基本支出的94.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509.08元,占基本支出的5.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6,613.99元。项目开展情况:2021年我大队通过长期以来源头治超工作的持续宣传和深入开展,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得到了货运源头企业和驾驶员的认同和支持,车辆超标准装载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出动执法车辆(588)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176)人次,在1个重点收费站驻站(588)人次,分时段整治(夜间、高峰时段)和加强流动巡查(588)人次,协助公司检测货车(1280)辆,其中超限车辆(185)辆,协助劝返(185)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118,048.67元,增长30.38%,主要原因是本年公路路政管理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58,059.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5.41% 。 与上年对比减少66,432.87元,下降6.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在职转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6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47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751,49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4%。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福利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3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关于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要求。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0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三公经费纳入预算,且今年新增了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治超工作的持续宣传和深入开展,查处路政案件,保护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安全畅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主要原因为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资产总额738,760.40元,其中,流动资产490,498.40元,固定资产248,26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5311.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4,98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不含 1 )、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不含 1 )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支出是核算事业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4800201111 



附件【整改路政大队2022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