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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702-29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319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347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是县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从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供销合作社自身改革的需要出发,紧紧围绕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个目标,以理顺组织体制,抓好开放办社,强化服务功能,搞活商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为重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成为把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紧密连接的纽带。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州供销联社和有关部门精心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对推动石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2021年,全县供销社系统实现经营总额155993万元;农副产品购进总额72000万元,农副产品销售总额96000万元;销售化肥4.2万吨,销售额20237万元;食用菌产量3432吨,销售额为6944万元;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3259万元。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推广供销社标识1个;申报创建省级示范社1个、星级综合服务社4个;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农业生产服务中心1个、庄稼医院1个;新发展电子商务服务站2个;培训乡村流通人才达到80人;创建“党建+供销”示范点1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 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设有3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股、合作经济指导股三个职能股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 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8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8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6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6人)。

  离退休人员 21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收入合计1,981,963.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1,963.36元,占总收入的99.5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5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一年度减少140372.7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支出合计2,003,817.09元。其中: 基本支出 1,948,963.36元 ,占总支出的 97.26%; 项目支出 54,853.73元 ,占总支出的 2.74%;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元 ,占总支出的 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一年度减少87704.5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8,963.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822.38元,下降2.39%,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757,075.64元,占基本支出的90.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887.72元,占基本支出的9.8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书报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4,853.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882.17元,减少4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71,963.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41% 。与上年对比减少49822.38元,减少2.4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人员经费减少。本年度在职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7,227.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202.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20,67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正常运转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85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较上年未发生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887.72元,,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办公经费和差旅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46855.56元,增加32.31%,主要原因为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年公务交通补贴并入该项目核算。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40349.8元 ,其中,流动资产51380.80元 , 固定资产188969.00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555.6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347501111

 



附件【P0202208243904760445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