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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72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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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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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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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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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知识教育。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和各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所全体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创新思维,克难攻坚,努力抓好各项业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按计划圆满完成2021年工作,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1.文物修缮保护卓有成效
在不可移动文物方面,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2021年全面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秀山寺修缮工程;立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坝心王氏宅院修缮工程。在可移动文物修缮方面,进行第10批馆藏文物共9件\套馆藏文物(书画类)修复。
积极开展文物列级申报保护工作。积极申报张正堂别墅、十老寨何氏宗祠、哨冲慕善村大庙为第8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2.高度重视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石屏不可移动文物点多面广,多为土木结构建筑,且文物产权关系复杂,日常维护、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石屏县文物管理所在文物局的领导下,定期及节前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2021年翁丁村火灾事故发生后,联合消防、住建部门对传统村落消防基础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在2021年汛期及时排查汛期文物安全情况。
3.袁嘉谷纪念馆工作
积极做好纪念馆的陈列展览工作,加强对外宣传,提升纪念馆的知名度。设立袁嘉谷纪念馆观众咨询、服务台,派专人为观众提供服务,即为观众进行讲解或解答观众所咨询的问题。从整个纪念馆的宏观管理上来看,观众咨询、服务台成为纪念馆与观众进行沟通的桥梁。2021年,袁嘉谷纪念馆进行陈列展览提升改造工程。于2021年8月1日起入场施工。
4. 博物馆工作
2021年,博物馆对外免费开放天数达300天。免费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2021年,开展讲解员培训讲座2次,针对各种接待,主要从如何灵活讲解、接待礼仪、向导服务等内容开展培训。2021年1至10月,共接待游客六万余人次,其中青少年1.8万余人次。馆内的安防、服务、组织、领导等工作在实践中得到很大提升,充分发挥了博物馆作为区域文化窗口的功能与作用。
5.完善博物馆陈列展览
2021年,举办临时展览1次。2021年7月至10月,策划完成“书香启民智 星火耀边城”百年藏书展,展出古籍、报刊、杂志等作品70余件套。年内,联合晋宁区博物馆、通海县博物馆在石屏县博物馆举办“诗韵流芳——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展”,2021年1月12日至3月16日共展出文物30件套。年内,引进展览1次。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利引进西双版纳民族博物馆 “雨林深处有大象”展览展出藏品40余件,吸引观众六千余人。
年内,外出展览3次。2021年8月5日至25日,“诗韵流芳——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特展”至昆明市博物馆展出、2021年8月27日至10月31日,“诗韵流芳——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特展”至晋宁区博物馆展出、2021年11月3日至2022年1月3日,“诗韵流芳——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特展”至安宁市博物馆展出,每次展出文物40余件。
完成线上博物馆展览40余次,其中“诗韵流芳——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线上展览”24次,石屏古建筑线上展览4次、“光辉的历程”——石屏革命历史线上展览4次,石屏县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线上展览10次。
6.博物馆文物修复与征集
全年征集文物与资料2件套,包括公米店丰备仓牌匾1块、民国桌子一套。文物修缮方面,开展第10批文物书画修复工作,将9件\套馆藏文物(书画类)送至昆明进行修复。在文物定级方面,2021年11月,邀请云南省文物鉴定站专家到我馆鉴定,共升级三级文物55件套。
7.全面推进“拯救老屋行动”建设项目
2021年“拯救老屋行动”建设项目全面开展,在全县41个传统村落积极推进“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实施工作, 2021年入村进户开展工匠培训工作、老屋修缮工作、验收工作和后期活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缮98幢,其中已验收98幢,2021年“拯救老屋行动”建设项目全面完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2 个。 分别是:
1.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石屏县博物馆
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石屏县文物管理所、石屏县博物馆,本单位无内设机构。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8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059,946.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9,946.86元,占总收入的99.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7%。 2021年比2020年收入增加346,838.77元,增加的原因分析: 2021年单位财政预算外项目收入增加。见下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75,176.23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28,164.96元 ,占总支出的 14.51%; 项目支出 6,647,011.27元 ,占总支出的 85.4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2021年比2020年支出减少1,446,959.20元,减少的原因分析:2021年开工建设项目少,项目支出减少。见下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8,164.96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854.7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0,689.7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1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55,400.89元,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764.07元,占基本支出的6.45% 。基本支出情况详见下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47,011.27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3,280.7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16,269.4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开工建设项目少,项目支出减少。2021年具体项目开支:
1.石财预〔2021〕1号石屏县文物馆馆藏袁嘉谷书法文物修复专项资金2021年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馆藏袁嘉谷书法修复经费。
2.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老屋建设拯救行动项目经费2021年支出5,703,901.98元。主要用于老屋维修(护)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
3.红财教发〔2019〕147号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2021年支出11,617.07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4.石财预字〔2021〕1号本年财政预算拨款项目石屏县博物馆县级免开经费2021年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等。
5.石财预字〔2021〕1号本年财政预算拨款项目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县级免开经费2021年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办公费、电费、劳务费等。
6.红财教发〔2020〕158号2021年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2021年支出202,453.77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7.红财教发〔2020〕158号2021年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2021年支出78,938.45元,主要用于石屏县纪念馆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8.红财教发〔2020〕158号2021年袁嘉谷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经费, 2021年支出490,1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39,946.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26.24%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3,107.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66%。与上年对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838.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石屏县纪念馆陈列展览提升改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馆藏袁嘉谷书法修复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63,86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85,452.00元,津贴补贴149,276.00元,奖金122,800.00元,绩效工资216,58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09.57元,办公费28,352.45元,印刷费2,502.00元,水费5,249.00元,电费27,535.76元,邮电费12,084.55元,差旅费16,065.00元,培训费2,400.00元,公务接待费1,293.25元,劳务费774,286.28元,工会经费14,187.68元,其他交通费19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366.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0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21,300.00 元,支出决算为 1,293.25元,完成预算的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70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6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3.25元,完成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的7.7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原则,故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157.75元,下降 1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00元,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比减少157.75元,下降 10.87%。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原则,故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93.25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293.2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293.2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 2021年单位间举办博物馆展览交流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 1,904,849.01 元 ,其中,流动资产6,257.01 元 , 固定资产266475.6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 0元 ,无形资产3,000.00元,其他资产1,629,116.40元其他资产为文化文物资产(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76,391.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0项,账面原值47,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50,066.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066.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5900301111
附件【文物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