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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735-17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8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院是一个独立核算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负责全镇2.3万余人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工作。在县卫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努力做好农村卫生工作,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健局、镇人民政府的带领下,按照《石屏县2021年度卫生与计生工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石屏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细则》《石屏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文件,通过全院职工上下一心,同心协力,不断地努力工作,我镇卫生工作、健康扶贫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 

  1、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基本达到标准化,改善了就医环境和基本医疗保障。 

  2、人才的培养促使医院整体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 

  3、《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落实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4、实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健康扶贫项目,提高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5、通过健康扶贫30条的宣传、健康知识讲座、个体化健康教育等,有效提高了广大老百姓的防病治病能力。 

  6、精准扶贫、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一项的民心工程、惠民政策,实实在在为老百姓服务的大工程,做好此项工作是全院职工的义不容辞的使命,也是全院的荣耀。通过开展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使全院职工得到全面提升,增加了团队凝聚力和协作能力,铸就了我院一支能打战,能打胜仗的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内设: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药房、公共卫生科、办公室、财务科、后勤保障科等16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1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6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6 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7,345,594.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1,508.81元,占总收入的61.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514,230.1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4.2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29,855.40元,占总收入的4.49%。 

  2020年总收入为5,931,708.46元,2021年总收入比2020年增加1,413,885.85元,增长23.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1,865.00元,占总收入的67.63%;事业收入1,724,315.26元,占总收入的29.07%;其他收入195,528.20元,占总收入的3.3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主抓医生业务能力与就诊质量,业务收入稳步前进;且人员增加工资增加,2021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413,885.8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6,676,959.34元。其中: 基本支出 3,855,051.17元 ,占总支出的 57.74%; 项目支出 2,821,908.17元 ,占总支出的 42.26%;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2020年度支出合计5,536,457.64元,2021年总支出比2020年增加1,140,501.7元,增长0.60%。其中:基本支出3,341,865.62元,占总支出的60.36%;项目支出2,194,592.02元,占总支出的39.6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2021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55,051.17元。 2020年度日常支出3,341,865.62元,2021年比2020年增加513,185.5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2021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256,666.89元,占基本支出的58.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8,384.28元,占基本支出的41.4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1,908.17元。 与上年的2,194,592.02元增加了627,316.15元 ,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保障资金300,000.00元、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7,00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包括: 

  乡镇卫生院支出(2100302):石医保发〔2021〕17号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264,888.26元;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红财社发〔2021〕17号基本药物制度补助783,759.36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100408):红财社发〔2021〕48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675,069.91元;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0409):红财社发〔2021〕72号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7,000.00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100410):石财预字〔2021〕73号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经费30,000.00元;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100499):石财预〔2021〕1号建档立卡户家签经费34,676.64元;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9999):红财社发〔2021〕120号2020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26,51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50,832.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71.15% 。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8,525.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69%。2021年比2020年增加892,307.3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2021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05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5,418.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93,633.82元 。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85,61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2%。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专项设备购置等。具体包括:(2100302)乡镇卫生院运转基本经费支出1,668,535.12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029,080.36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629,514.01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000.0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000.00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4,676.6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734.8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2,555.90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6,51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16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 8,279.50元,完成预算的31.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279.50元,完成预算的31.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管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不做不必要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152.49元,下降2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152.49元,下降2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管理“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不做不必要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79.5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79.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279.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医疗急救出诊、下乡进行基本公共卫生考核、村卫生室工作督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因公出差、乡镇交流学习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202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202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0年无变化。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资产总额 8,406,571.54元,其中,流动资产2,663,364.78元,固定资产5,743,206.76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69,661.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3,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58.25平方米,账面原值128,717.2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0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0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83%。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001111 



附件【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2021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