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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738-12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8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健康教育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健康教育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第一、指导全县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并进行质量和效果评估,促进社会健康环境的建立和人群健康行为的形成;第二、对全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和技能培训;第三、组织发布健康教育有关的核心信息,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的相关知识服务,建立和发展健康教育信息网络,推广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成果;第四、组织开展大众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第五、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方法、策略等课题研究;第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石屏县健康教育在卫健局领导下以服务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为主题,突出健康教育宣传、社会宣传和健康促进为工作重点,指导全县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向社会提供预防保健知识服务,开展卫生科学知识传播活动,为卫生计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石屏县健康教育所。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67,412.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6,961.12元,占总收入的77.1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0,451.32元,占总收入的22.82%。与上年对比增加1,094,106.29元,增长190.84%,主要原因新增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资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度支出合计1,479,598.29元。其中:基本支出948,311.32元,占总支出的64.09%;项目支出531,286.97元,占总支出的35.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13,196.83元,增长161.23%,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健康教育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8,311.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573.17元,增长111.80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2,456.32元,占基本支出的9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55.00元,占基本支出的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健康教育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1,286.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2,623.66元,增长347.73%,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顺利,项目支出增加。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健康宣传,提高大众对慢性病的知识知晓率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使其转变不健康行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097.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75%。与上年对比增加747,428.35元,增长132.13%,主要原因新增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资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90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1,55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64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00元,完成预算的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6.00元,完成预算的5.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06.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6.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上年无“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06.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健康教育督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我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健康教育所资产总额391,081.75元,其中,流动资产214,911.75元,固定资产176,1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9,720.0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1,0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2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2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2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健康教育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501111



附件【石屏县健康教育所2021年决算公开表P02022082336972078026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