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739-637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8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的职能是: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对县域内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整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信息管理员制度;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并形成监督记录;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并将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负责全县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对县域内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整治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信息管理员制度;实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抽查并形成监督记录;评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办理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整理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督资料并立卷归档。对所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程及时办理,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工作业绩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1,132.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132.8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1.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29.99元,占比为11.18%;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卫生健康支出费、公用经费等费用的调整及保障监督工作正常运行发生支出的差旅费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4,051.96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051.96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7971.12元,占比为10.84%,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结余结转、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等费用的调整及保障监督工作正常运行发生支出的差旅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4,051.96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7971.12元,占比为10.84%,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结余结转、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公用经费等费用的调整及保障监督工作正常运行发生支出的差旅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3,881.82元,占基本支出的9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70.14元,占基本支出的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132.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3%。与上年对比增加109729.99元,占比为11.18%,主要原因分析为上年结余结转、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卫生健康支出、公用经费等费用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99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差额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42501.36元及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00494.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671.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56795.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87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98,033.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4%。主要用于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2120601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798,033.69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43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57,431.52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不够支付,故此车辆闲置未发生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不够支付,故此车辆闲置未发生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消防验收备案监督检查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部门资产总额1096107.26元,其中,流动资产1016.86元,固定资产89309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2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58.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流动资产减少12758.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部门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3300401111



附件【石屏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表202208220950584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