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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741-12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8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中心是直属于县卫生健康局领导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集疾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警与处置、疫情收集与报告、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指导与服务为一体,以预防与控制疾病、危险因素,提高全县人群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目标,是实施政府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的事业机构。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效开展了“外防输入 内防扩散”的新冠肺炎防控措施,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021年,我县无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报告。 

  (2)参加或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培训16期,培训647人次。参与和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3次。 

  (3)指导全县开展消毒工作,对我县重点区域、重要会场开展消毒。 

  (4)检测各类新冠病毒核酸样本18,722份。 

  (5)截至12月31日,共收到上级下发新冠疫苗 535,835剂次,全县累计完成535,057剂次232,817人接种。其中第1剂次238,148剂,第2剂次232,813剂,第3剂次64,094剂,有效形成了免疫屏障。 

  (6)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开展培训和防控演练,为新冠肺炎的防控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实施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减少和控制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 

  2021年传染病及时报告率99.94%,及时审核率、传染病诊疗机构网络正常运行率均达100%,综合率为99.99%。 

  3、开展疫苗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高预防接种率,有效控制疫苗针对疾病的发生。 

  2021年全县13家接种单位均实行疫苗全程扫码接种工作。2021年全县0-6岁建卡数20,417人,其中新建卡2,073人,建卡率100%。0-6岁儿童常规免疫49,718针次,报告单剂次接种率均达到99%以上。 

  4、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全面做好我县疾病控制工作,努力实现十四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目标。 

  5、健康教育。

  全年更新宣传栏4期,累计开展宣传活动6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约10,000余份,制作宣传折页及宣传品16种。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健康意识和疾病防控知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内设免规科、地病科、结防科、急传科、艾病科、公卫科、慢病科、检验科、中心办等9个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0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2,367,55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94,810.65元,占总收入的92.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57,371.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1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5,375.00元,占总收入的1.74%。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40,696.52元,增长7.3%,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2021年增加新冠肺炎疫情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92,322.61元。其中: 基本支出 7,165,328.81元 ,占总支出的 52.72%; 项目支出 6,426,993.80元 ,占总支出的 47.28%;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97,390.79元,增长16.18%,增长原因是2021年购买了疫情物资及核酸检测设备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5,328.8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5,041.38元,增长16.88%,增长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1〕97号文件招考聘用3人,2021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6,886,129.26元,占基本支出的96.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199.55元,占基本支出的3.9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26,993.8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3,449.23元,增长47.29%,增长原因是2021年购买疫情物资及核酸检测设备等。主要用于支付临时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95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疫情物资、核酸检测试剂3,067,019.71元,结核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艾滋病防治、慢病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1,576,871.25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经费767,14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2,191,222.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9.69% 。 与上年对比增加2,063,911.26元,增长20.38%,增长原因是根据石人社发〔2021〕97号文件招考聘用3人,2021年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68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132,18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支出和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1,3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496,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47,492.94元,完成预算的2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7,412.94元,完成预算的3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0元,完成预算的0.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93,811.51元,增长174.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93,941.51元,增长175.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0元,下降61.9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负责全县新冠疫苗的配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412.94元,占99.95%;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元,占0.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47,412.9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47,412.9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红河州性病督导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无变动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7,990,153.27元,其中,流动资产7,448,347.18元,固定资产19,841,806.09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0元 ,无形资产700,000.00元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02,200.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9,043.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3,853.50平方米,账面原值2,87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1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1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19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77%。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0201111 



附件【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修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