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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82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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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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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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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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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屏县乡村振兴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一是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长期规划、脱贫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县级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县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巩固成效措施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请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巩固成效统计工作。四是统筹组织开展行业帮扶工作,协调推进行业帮扶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五是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县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六是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中央和省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沪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七是统筹协调巩固成效考核调研,牵头做好行业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考核及后评估检查等工作。八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坚决落实“四个不摘”,扎实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把抓实各项工作作为稳定脱贫新支点、全面小康新亮点、乡村振兴新起点,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实实在在的成效,忠诚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坚持“防致贫+防返贫”相结合,建立完善集监测、预警、扶持、保障为一体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通过群众线上自主申报、线下干部走访排查、部门联动筛查预警、关注媒体信访反馈信息等多种方式,做到快速发现监测对象,目前,共启用县级动态监测资金8.77万元,对52户188人三类监测对象进行生活或医疗补助,着力“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2021年统筹财政整合涉农资金规模2.1亿元。坚持以项目为引领,将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特色产业发展等80个项目,深化沪滇(屏)帮扶协作,争取援助资金共3020万元,实施项目22个,切实做到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精准。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捐款捐物121万元用于社会帮扶事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政策措施,保持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帮扶措施优化衔接,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落实好“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不断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村集体造血功能,脱贫人口收入逐年增长,2021年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4964.52元,较2020年度的13474元同比增长11.06%。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按照省州部署要求,及时成立县乡村三级“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领导小组,组建37个试点村庄规划编制组,组织523名回乡干部到37个行政村参与规划家乡。目前,3个省级试点村,1个已通过省级审核,2个已通过州县技术审查,省级评审已基本完成。3个州级试点进入规划成果入库环节,完成规划成果县级审查。5个异龙湖沿湖村庄进入规划成果入库阶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原石屏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石屏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设5个内设科室:综合科、项目规划与产业金融科、社会扶贫科、政策法规科、督查考评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33,583.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33,583.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总收入24,095,903.23元相比减少10,062,319.31元,减少41.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06,819.31元,减少41.63%,其他收入减少55,500.00元,减少10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扶贫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未收到其他预算单位拨入的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156,433.05元。其中:基本支出2,650,508.18元,占总支出的18.72%;项目支出11,505,924.87元,占总支出的81.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支出合计24,605,165.38元,其中:基本支出2,495,778.27元,项目支出22,109,387.11元,2021年总支出比2020年减少10,448,732.33元,减少42.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4,729.91元,增加6.20%,项目支出减少10,603,462.24元,减少47.96%。
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职工人数较上年相比增加2人,调整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相应减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0,508.1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729.91元,增加6.20%,主要原因分析:职工人数较上年相比增加2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66,211.45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296.73元,占基本支出的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05,924.87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0,603,462.24元,减少47.9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资金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根据红财农发〔2021〕13号2021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130,676.00元、红财农发〔2020〕104号2021年小额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85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91号石屏县2021年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47号用于石屏县2021年小额扶贫到户贷款贴息专项资金39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30号2021年第二批小额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907,852.11元、红财农发〔2020〕104号2021年第二批小额扶贫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550,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57号石屏县小额扶贫贷款贴息补助资金900.00元、红财农发〔2020〕104号石屏县雨露计划专项资金2,804,103.00元、石财预调整〔2020〕476号扶贫工作经费369,390.04元、石财预调整〔2020〕388号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58,003.72元、红财农发〔2021〕77号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20,000.00元、红财农发〔2021〕13号2021年驻村工作队相关工作经费22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33,58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24,040,403.23元对比减少10,006,819.31元,减少41.63%,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3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7,44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507,23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957,497.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0,866.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85,646.27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22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7,56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108.72元,完成预算的4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780.72元,完成预算的3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328.00元,完成预算的59.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533.63元,下降8.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769.83元,下降4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9,236.20元,增长68.48%,人均公务接待支出63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80.72元,占44.39%;公务接待费支出47,328.00元,占55.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780.7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780.7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3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3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447.60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569.52元对比减少176,121.92元,减少74.1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未拨入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其它交通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用经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小额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118,489.33元,其中,流动资产236,748.33元,固定资产881,74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315.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8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8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7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或下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等。
(三)业务活动费:指单位为实现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五)行政支出:指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六)资金结存:指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的流入、流出、调整和滚存等情况。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801111
附件【石屏县乡村振兴局表P0202208235457219301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