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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834-02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20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是中共石屏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加挂石屏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石屏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石屏县广播电视局牌子。石屏县委网信办作为县委议事协调机构设于县委宣传部。 

  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指导协调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3、负责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4、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组织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工作。 

  6、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电影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有关工作,组织对有关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电影活动。 

  7、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8、统筹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对外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9、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我县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0、承担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理论学习教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开展7次,覆盖1400余人次,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48余场次,开展巡听旁听160余次。全县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1287余场次。 

  2、抓好“学习强国”运用。坚持做好“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工作,积极推进平台建设与党建、理论武装等工作有机融合。目前,全县16264名党员群众安装使用,党员标记率超过98.56%,全县四级供稿链累计供稿516篇,向中央、省、州平台供稿279余篇,平台采用129篇。 

  3、把准基调,着力推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全县集中打造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党100周年灯光秀,设置建党100周年大型宣传栏16块,大型景观小品5个,街道宣传栏180余块,灯箱宣传栏280余块,悬挂标语800余条,粘贴标识贴画1500余张。累计制作推出电视新闻147条,融媒体作品2951个,开设“百年奋斗路 启航新征程”“党史百年天天读”“石屏县革命史光辉历程”等专题专栏8个;积极向中央、省州主流媒体供稿,“学习强国”平台、人民网、新华社、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云南法治报、红河日报等州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建党100周年信息390余条。 

  4、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紧紧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坚持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在全县营造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矩阵”作用,在石屏电视台、“魅力石屏”APP、“两微一端”、今日头条和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中共党史精编知识”“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党史百年天天读”“党史故事100讲”“光辉的历程——石屏县1925至1950革命史”等专栏,累计采编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电视新闻125条、融媒体作品2464个。充分利用LED大屏幕、“村村响”大喇叭、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举办“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百姓小舞台演出活动23场,观看演出群众达1.5万余人次;于每周三晚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1场红色经典电影,通过流动放映和定点放映累计展播275场;组织开展庆祝晚会、主题展、演讲比赛、理论宣讲比赛、读书展演等10余项活动;编发简报42期,被学习强国、云南网、红河日报等主流媒体采用150余条。 

  5、聚焦主题,着力推进舆论引导汇聚正能量。注重选题策划,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COP15、疫情防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每周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和重点亮点工作,策划一批有亮点、有深度、有内涵的新闻报道,积极向中央、省州主流媒体供稿,加大对外宣传报道力度。截至目前,共计在州级以上媒体发布信息2576条。其中,在人民日报、人民网、央视频道、央视网、新华社、光明网等中央媒体刊播新闻233条,在“学习强国”刊播新闻131余条,在云南发布、云南日报、云南网、云南法治报、云南法治网、省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刊播新闻512条,在红河日报、红河电视台、红河广播电台、掌上红河等州级媒体刊播新闻1700余条。围绕县委“333工作思路”,深入挖掘整合我县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美食休闲资源,精心策划一批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活动,邀请央视《行走的风物》栏目、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云桥网、腾讯新闻、中国网七彩云南、文旅头条、《东方风情》杂志等多家媒体,到石屏进行实地采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打造“古韵新城、水墨石屏、天然氧吧”旅游文化品牌,不断擦亮“千年石屏城,百年豆腐香,秀美异龙湖”三张名片,讲好讲精彩“石屏故事”。 

  6、移风易俗,全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从责任联担、资源联享、部门联合、服务联送、队伍联建、品牌联创等六个方面发力,打破部门界限和条块分割,形成以县级“中心”为龙头、乡级“所”为依托、村级“站”为基础的三级贯通联动体系,推动形成“中心联通、上下联动、左右联合”的工作机制和“中心吹哨、部门动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资源整合、人员充实等方式,联合开展文明实践活动。通过纵向横向联动机制建设,更好调配资源、协调力量,有效推动石屏县阵地资源、志愿服务资源形成合力。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学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三者相互贯通,融合“中心”和“讲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文明讲堂”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基层,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党史学习阵地。目前,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以“学党史、守初心、担使命”为主题的党史学习教育进“文明讲堂”活动27期。积极梳理全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项目78个,推荐州级入库项目9个,我县推荐的巾帼连“心”暖万家在红河州首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获得三等奖。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和先进典型人物评选,广泛宣传获奖人物的感人事迹,进一步激发了群众的思想认同、情感共鸣和效仿意愿,营造学模范、做好人的深厚氛围。评选2021年“石屏好人”10名,王牙焕获得“红河州道德模范”称号,张定起获得“红河州道德模范”提名奖。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坚持创建为民惠民,增强实效性,不断扩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有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截至目前,我县共创建成功省级文明单位13个、州级文明单位29个、县级文明单位3个;省级文明村11个、州级文明村(乡镇)29个、县级文明村55个,创建比率达76.61%;省级校园1所、州级文明校园15所、县级文明校园5所;州级文明家庭33户。 

  7、文旅融合,着力推动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使用和管理,做好第八批“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MV的宣传推广,《烟盒·烟盒》《彝家山寨玩快闪》成功申报省级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配合做好纪录电影《九零后》拍摄工作,进一步培养优秀文艺人才,组织4人参加“2021年度全州文艺创作人才(音乐)培训班”培训。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创建1个人才工作示范点,形成人才工作支撑,示范带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组织石屏县绣美彝山刺绣专业合作社参加创意云南2021文化产业博览会,集中展示我县优秀的特色文化产品。持续做好广播电视和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加大资金投入,实施无线覆盖广播电视台站、调频广播接收节目设备、调频发射机自动切换改造工程,完成龙朋、尼白木克、大冷山、大坡头4个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防雷接地网建设。做好建党100周、COP15大会重保期安全播出工作,制定印发检查实施方案和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开展安全播出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机器设备运转正常,保障重要节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工作安全可靠、稳定有序。加强行业监管,组织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强化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目前,发放《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宣传单、公告2000张,开展联合专项行动3次。认真组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组织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广播电视信号覆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规范电视事业,切实推动电影电视事业蓬勃发展。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故事片放映48部,1430场,观众131500人次,农村电影在全县村委会覆盖率达100%。严格落实审读制度,加强对编印单位的监管,对出版物经营单位开展年度检验,确保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质量。切实加大版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深入开展“正道”“清风”“新风”行动,开展“绿书签行动” 宣传活动。审批2000册以内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3 份,累计450千字,印刷1800册(份)。对17家出版物经营单位进行年度核验,依法对8家印刷企业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出动执法检查300余人次,收缴侵权盗版出版物52盘册件、“低俗山歌”3盘(共计160首),非法出版物33册,办理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行政处罚案件1、固边案件2起,开展“护苗”宣传活动30余次,共发放“绿书签”500余张、宣传海报600余张、宣传资料700余份、各类宣传品1000余件,倡导“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抵制有害出版物和信息”主题。切实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推动版权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版权保护、版权登记意识。进行版权作品登记100余件。 

  8、做好农家书屋管理工作。持续做好农家书屋整改,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开展“三个一”,推动石屏县农家书屋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农家书屋服务基层、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的作用。为全县116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共计10331册,23.76万元。持续推进“书香石屏”建设,组织开展2021年元旦暨第十三届读者之星颁奖活动、“美丽乡村·女子学堂”、全民阅读 石屏志愿者在行动等主题活动70余次,参与人数2万余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 

  2.石屏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石屏县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监测服务中心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设7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理论教育科;3、新闻宣传科;4、出版发行与版权管理科(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5、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科;6、文化产业与文化艺术科;7、县委网信办(县互联网信息办)秘书科。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7,622,424.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7,424.61元,占总收入的99.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5%。与上年10,011,021.44元对比减少2,388,596.83元,减少23.8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92,031.67元。其中:基本支出3,637,877.59元,占总支出的46.69%;项目支出4,154,154.08元,占总支出的53.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1,776,336.38元对比减少3,984,304.71元,减少33.8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完工,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因此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7,877.59元。与上年3,811,315.56元对比减少173,437.97元,减少4.5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相比上年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9,201.57元,占基本支出的8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8,676.02元,占基本支出的11.23%。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46781.89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8576.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54,154.08元。与上年7,965,020.82元对比减少3,810,866.74元,减少47.8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完工,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因此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红财教发〔2020〕78号,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维费46082.12元,主要用于:支付花果山台站“三化”美丽台站改造费;大坡头及龙朋台站防雷接地改造费,以保障台站的正常运行。 

  2、红财教发〔2020〕145号,石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4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非物传承工作经费;海菜腔、烟盒舞传承工作经费,保护传承好石屏所特有的文化遗产。 

  3、红财教发〔2020〕163号中央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维费938691.20元,主要用于:9个台站水电费;网络及专线网络费;设备、高压电杆维护费; “三化”美丽台站改造费;部分台站防雷接地改造费;第三方巡检服务费等,以保障全县9个台站的正常运行,让群众正常收看到电视节目。 

  4、红财教发〔2021〕8号,中央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维费413256.00元,主要用于:9个台站水电费;网络及专线网络费;发电机燃油费; 光缆建设工程款等支出,以保障全县9个台站的正常运行,让群众正常收看到电视节目。 

  5、红财教发〔2020〕163号中央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维费253112.64元,主要用于:9个台站水电费;网络及专线网络费;设备、高压电杆维护费等,以保障全县9个台站的正常运行,让群众正常收看到电视节目。 

  6、红财教发〔2021〕17号,地方节目及村村响运维费33000.00元,主要用于:“三化”美丽台站改造费;以保障全县9个台站的正常运行,让群众正常收看到电视节目。 

  7、红财教发〔2020〕163号农家书屋管理运行补助经费232000.00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款,让老百姓看好更多更好的书籍。 

  8、红财教发〔2021〕8号,农家书屋管理运行补助经费113217.50元,主要用于: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款等,让老百姓看好更多更好的书籍。 

  9、红财教发〔2021〕28号,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09385.00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装修款;活动补助经费。保障宣传部开展宣传业务工作。 

  10、石财预字〔2020〕1号,石屏文化编撰出版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红河日报社广告服务;报纸宣传费,保障宣传部开展宣传业务工作。 

  11、石财预字〔2020〕1号,对外宣传经费55667.00元,主要用于:支付接待记者、上级领导的接待费;2021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活动费;公车平台费用等办公费,保障宣传部开展宣传业务工作。

  12、石财预〔2021〕1号,理论中心组学习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21年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支出;购党史学习教育书籍费等,保障宣传部理论科开展业务工作。 

  13、石财预〔2021〕1号,外宣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栏制作费、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品支出等费用,保障宣传部开展宣传业务工作。 

  14、石财预〔2021〕1号,石屏文化编撰出版经费14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耗材费;办公用品费;公车平台使用费;出差费等支出,保障宣传部开展宣传业务工作。 

  15、石财预〔2021〕1号,文明村单位表彰及创建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牌制作费;驻村工作经费;出差费等支出,保障宣传部文明办公室开展宣传业务工作。 

  16、石财预〔2021〕1号,红河日报精彩石屏经费及各媒体合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出红河日报合作经费;业务培训费;证书制作费等支出,以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以便做好宣传业务工作。 

  17、石财预〔2021〕1号,党史学习教育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党百年书画展工程款;建党百年文艺活动经费;采购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备款;党史学习教育费等支出,组织全县学习党史,不忘初心。 

  18、石财预〔2021〕1号,异龙湖保护宣传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异龙湖摄影画册制作费支出,大力宣传部保护异龙湖,保护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57,424.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9%。与上年9,643,522.44元对比减少2,086,097.83元,减少21.6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减少,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减少,减少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23,70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93,353.16元;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过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30,085.9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265.0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82,59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476,168元、培训费1,051.00元、专用材料费229,079.78元、委托业务费1,56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18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960.00元,资本性支出451,158.3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657.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42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2,045.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1,900.00元,支出决算为29,175.50元,完成预算的1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175.50元,完成预算的3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4,043.50元,增长92.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175.5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132.00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使用非财政资金支付,2021年使用财政拨款资金支付;2020年公务接待费使用财政资金支付,2021年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75.5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75.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175.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全县各新闻媒体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068.96元,与上年684,252.65元对比减少510,183.69元,减少74.56%,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厉行节约,2021年办公费、委托业务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公务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13,343,020.47元,其中,流动资产246,865.41元,固定资产13,096,155.0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838,658.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57,215.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1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1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1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固定资产增加12,057,215.32元,主要是机构改革单位撤并,由石屏县融媒体中心无偿调拨净资产的土地、房屋资产原值3,422,912.46元,通用设备资产452,303.41元;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交付使用资产一期(转播台)888,122.94元,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交付使用资产二期(补点台站)5,538,040.92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为我办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办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三公”经费:指我办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办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八)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1101111 



附件【2021年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08220332579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