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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856-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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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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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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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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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是主管全县卫生计生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管辖辖区内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2个公立医院,异龙、坝心、宝秀、新城、龙朋、龙武、大桥、哨冲和牛街9个乡镇卫生院,共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妇计、卫生监督局、健康教育所4个卫生机构。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负责组织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建立计生利益导向;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计中心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全县卫生健康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卫生健康委的业务指导以及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转变卫生健康发展方式,着力扛实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全县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1、扛实防控责任,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指挥部机构。将指挥部工作组优化重组为11个工作组,21个专班,全面落实各组工作职责和任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全县共选派199人两批次加入红河州强边固防(河口、金平)突击队,全力支援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全面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70个网格和180名网格管理员作用,抓实出入屏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三是落实重点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超市、药店、民宿、餐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经营机构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亮码、体温监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毒、防护全到位、环境全监测。四是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严格按照“4有”标准要求,在全县设置疫苗接种点11个。五是持续做好防控资金管理及物资储备工作。全县物资储备量能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2、聚焦工作重点,巩固发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2021年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协调推进全县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做到在推进工作上发力,在落实工作上见效。
3、推进改革发展,服务群众健康保障更加有力。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果,全面组织实施县医院“全国国家第二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500强医院”建设,不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县级4家医疗卫生单位与9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共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同时按照全州实施紧密型医共体改革工作部署,初步制定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为主体的紧密型医共体改革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17,447,780.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85,680.97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100.00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对比减少7,246,367.91元,减少29.34%,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基本建成,财政对疫情防控资金的投入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24,073,109.66元。其中:基本支出6,687,844.07元,占总支出的27.78%;项目支出17,385,265.59元,占总支出的7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013,544.31元,增长26.30%,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的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在本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87,844.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3140.66元,增长11.56%,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35,239.56元,占基本支出的8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52,604.51元,占基本支出的1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85,265.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20,403.65元,增长33.07%,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的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在本年支出。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及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6,476,285.20元;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500,409.59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制度,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4,741,02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75,095.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对比减少6,442,563.91元,减少27.04%,主要原因分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基本建成,财政对疫情防控资金的投入相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12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159,80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机关运行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生项目的开展及宣传、培训、督导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培训、物资储备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0,16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5%。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购买防护物资、医疗设备等。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500.00元,支出决算为35,594.00元,完成预算的26.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594.00元,完成预算的26.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执行国家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加大厉行节约使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9,371.00元下降45.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371.00元,下降45.2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全县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基本完成,相应的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5,59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59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59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级督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5,450.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4,436.22元,减少25.49%,主要原因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所需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3,991,226.32元,其中,流动资产936,484.32元,固定资产1,150,7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33,987.00元,无形资产7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24,628.0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2,833.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4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3,943.1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0,833.1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2、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601111
附件【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