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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857-85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9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措施、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省州食品安全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石屏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石屏县计划生育协会。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扛实防控责任,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一是及时调整完善指挥部机构。将指挥部工作组优化重组为11个工作组,21个专班,全面落实各组工作职责和任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全县共选派199人两批次加入红河州强边固防(河口、金平)突击队,全力支援边境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全面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充分发挥全县170个网格和180名网格管理员作用,抓实出入屏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三是落实重点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超市、药店、民宿、餐馆、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经营机构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亮码、体温监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毒、防护全到位、环境全监测。四是扎实推进疫苗接种工作。严格按照“4有”标准要求,在全县设置疫苗接种点11个。五是持续做好防控资金管理及物资储备工作。全县物资储备量能满足应急工作需要。 

  2、聚焦工作重点,巩固发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成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2021年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协调推进全县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做到在推进工作上发力,在落实工作上见效。 

  3、推进改革发展,服务群众健康保障更加有力。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巩固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成果,全面组织实施县医院“全国国家第二阶段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500强医院”建设,不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县级4家医疗卫生单位与9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医共体建设和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工作,同时按照全州实施紧密型医共体改革工作部署,初步制定以县医院为龙头、县域内各医疗卫生单位为主体的紧密型医共体改革方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2.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石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石屏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石屏县健康教育所 

  6.石屏县人民医院 

  7.石屏县中医医院 

  8.石屏县异龙镇中心卫生院(石屏县异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石屏县坝心镇中心卫生院 

  10.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 

  11.石屏县龙朋镇中心卫生院 

  12.石屏县龙武镇卫生院 

  13.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 

  14.石屏县牛街镇卫生院 

  15.石屏县大桥乡卫生院 

  16.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科、医政药政与中医健康产业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宣传科教科、老龄健康与保健科、防治艾滋病综合科、思想政治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41.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37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15,474,302.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166,518.30元,占总收入的24.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02,811,054.1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8.7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496,730.52元,占总收入的16.59%。与上年对比增加60,294,072.13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下属医疗卫生单位诊疗水平提高业务收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人口和人均标准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14,139,901.54元。其中:基本支出412,476,041.14元,占总支出的80.23%;项目支出101,663,860.40元,占总支出的19.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1,756,048.66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需要,各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全县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476,041.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66,544.7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293,588.20元,占基本支出的4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6,182,452.94元,占基本支出的52.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663,860.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689,503.96元,增长78.44%,主要原因各医疗卫生单位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全县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出增加。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及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资金8,531,805.20元;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1,841,964.24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制度,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经费4,741,020.00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9,609,423.6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资金5,095,910.2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32,543.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32%。与上年对比增加43,313,338.06元,增长39.79%,主要原因本年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经费增加;上年结转的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在本年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主要用于德国政府贷款利息及手续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81,31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2,464,601.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7%。主要用于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机关运行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计生项目的开展及宣传、培训、督导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85,13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中央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购买防护物资、医疗设备等。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5,500.00元,支出决算为456,841.03元,完成预算的3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6,771.03元,完成预算的48.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70.00元,完成预算的9.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7,022.56元,增长63.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0,550.56元,增长10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528.00元,下降45.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常态化,人员排查管控、疫苗接种等工作任务繁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771.03元,占91.2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70.00元,占8.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771.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6,771.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排查管控、疫苗接种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0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0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级督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790.6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3,892.29元,减少21.56%主要原因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厉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831,290,652.20元,其中,流动资产209,470,624.57元,固定资产481,373,547.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0,296,674.89元,无形资产10,149,804.9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046,386.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0,042,537.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500,215.00元;报废报损资产335项,账面原值2,401,966.1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570平方米,账面原值587,329.1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8,263.96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368,787.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50,6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48,943.1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9,187.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37,489.6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2、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111 



附件【石屏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