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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908-79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9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哨冲镇卫生院属一般乡镇卫生院,其性质国家已划定为公共卫生职能,主要职责承担着全镇1.9万多人的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新农合等各项农村卫生工作。同时,协助镇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监督所、爱卫办等各相关部门做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等服务。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提供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及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开展健康指导;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进行登记管理、定期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及时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及健康教育知识,进行爱国卫生指导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药房、公共卫生科、办公室、财务科、后勤保障科等16个内设科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6人,主要是乡村医生、特岗全科医生。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6,976,968.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8,804.41元,占总收入的57.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660,932.3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38.1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7,231.93元,占总收入的4.26%。与上年对比增加1387748.61元,增长19.9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度财政拨款对比2020年度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6,632,024.95元。其中: 基本支出 4,672,339.32元 ,占总支出的 70.45%; 项目支出 1,959,685.63元 ,占总支出的 29.5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94075.2元,增长8.96%,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2021年度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都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72,339.3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8622.69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391,259.97元,占基本支出的51.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1,079.35元,占基本支出的48.8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9,685.63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79,118.2元;其中公共卫生支出1,380,567.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452.51元,增长15.5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90,857.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1.68% 。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70.12元,增长8.74%,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197.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1,474.25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39,723.0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54,81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购置;在职人员社会保险、乡村医生工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具体包括:(2100302)乡镇卫生院运转基本经费支出1632685.19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74262.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267659.20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000.00元;(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0853.44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4952.63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921.95元;(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29984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5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84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75.00元,完成预算的6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675.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今年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项目下乡用车费用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438.63元,增长3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438.63元,增长3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等工作下乡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75.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7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675.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原因为:“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资产总额3677705.47元,其中,流动资产1719981.09元,固定资产1957724.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4759.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7819.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31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3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情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36101101111 



附件【石屏县哨冲镇卫生院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