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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9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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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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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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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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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为青少年课余时间进行健康有益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开展公益性活动;负责办好艺术、体育、科技、文化课程项目的学科教育培训,发现和培养青少年学生优秀人才,展示青少年文化建设成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及《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精神,继续以“坚持公益,服务孩子”为宗旨,“养兴致、育专长、创特色”为活动目标,以组织学生开展兴趣活动为工作重点,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内容如下:
1、明确工作目标,积极开展中心工作
根据中心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周末及假期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开放中心功能室。坚持免费开放党史国情教育基地、阅览室、民族民间展室、3D影院、科普互动室等功能室;坚持做好足球班、乒乓球班、象棋围棋班、茶艺班的免费培训工作。
2、按计划开展兴趣培训
2021年,按计划开展兴趣班培训,完成2021年春季、秋季兴趣培训招生、开班工作。开办多个培训项目,共20余个班,其中包含艺术类、书法类、科技类、体育类、公益性培训项目、免费项目等,其中乒乓球、象棋、围棋、青少年中医传承兴趣班为公益性培训项目,啦啦操为公益性全免费项目。培训严格按照青少年校外活动评估要求及细则规定,做到有计划、有进度、有方案、有展示、有总结。
3、研学实践促发展
为培养我县中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中心组织高级中学、石屏二中等11所中学110名初三学生开展“走进红河州第一中学、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实践活动。
4、发挥校外教育职能,做好辐射示范
中心教师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教育示范、辐射作用,常深入全县各中小学做专业工作指导。中心教师后玲协助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培训“三级社会指导员”。中心教师廖柳曦自9月份开始,每周三、四下午到宝秀中学辅导学生跳啦啦操。
5、利用中心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充分发挥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对党员及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家长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6、注重公益,惠及贫困学生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突出公益性,开展“送教下乡”活动,让优质的教育资源惠及乡村学生。活动中心开展公益培训,对家庭贫困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儿童、建档立卡户学生实行培训费全免政策。
7、提升教师业务素质
中心每周召开例会,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校外教育有关文件、政策、法规,及时处理中心事务。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更好地适应校外教育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8、积极组织公益活动
5月,中心组织舞蹈兴趣班学员参加“花儿朵朵”向太阳2021云南原创少儿舞蹈展演暨第十一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云南选拔活动,荣获“最佳作品”荣誉称号。参加首届红河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杨书衡、刘皓宇、谭斯允获二等奖,姚轲文、王允晨、赵悦竹荣获三等奖,袁艺珂、张子睿获创意优秀奖。象棋班学员肖博宇获“春城棋王”称号,成为云南省象棋队队员。李小雨进入云南省象棋队。暑假,组织全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为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本单位下设有主任室、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772,700.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700.08元,占总收入的93.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6.47%。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713,675.56元,下降48.0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培训类”非税收入较上年度减少,本年度有调出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保保障缴费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834,504.25元。其中:基本支出 808,215.37元 ,占总支出的 96.85%; 项目支出 26,288.88元 ,占总支出的 3.1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1,076,413.29元,同比下降56.3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培训类”非税收入对应的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本年度有调出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保保障缴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8,215.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90,756.57元,下降32.5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有调出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等社保保障缴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06,756.72元,占基本支出的8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458.65元,占基本支出的12.55%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88.88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 685,656.72元,下降96.3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培训类”非税收入对应的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为石财预字〔2020〕1号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26,288.88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劳务费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22,700.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6.60% 。 与上年对比,减少463,675.56 元,下降39.08%,主要原因为维培训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57,85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0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89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64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70.00元,支出决算为 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32,164.09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164.09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资产总额5,640,607.09元,其中,流动资产86,746.54元,固定资产5,553,860.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 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9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9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05.28平方米,账面原值696,335.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75.9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2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五、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2601111
附件【石屏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2111270337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