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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934-769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24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2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积极办好本镇的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镇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镇小学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2)按照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组织开展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本单位下设有书记室、校长室、副校长室、办公室、总务财务室、教导处、政教处、信息技术中心、少先队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32,837,977.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81,793.28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6,184.55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对比,年度收入减少1,003,757.13元,同比下降2.97%,主要原因为拨入的项目工程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32,834,458.03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9,213.50元,占总支出的80.89%;项目支出6,275,244.53元,占总支出的19.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年度支出减少1,864,161.55元,同比下降5.37%,主要原因为支出的项目工程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59,213.50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448,016.94元,同比增长10.15%,主要原因为工资水平提高,且公用经费资金使用效率有所提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95,669.81元,占基本支出的8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63,543.69元,占基本支出的1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75,244.53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4,312,178.49元,同比下降40.73%,主要原因为本年项目数及项目金额均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1、红财教发〔2021〕19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77,850.00元;2、石财预调整〔2021〕170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专项资金148,170.00元;3、红财教发〔2019〕150号农村小学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66,944.00元;4、红财教发〔2020〕152号义务教育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977,946.00元;5、红财教发〔2019〕149号龙武小学教学综合楼专项资金3,269,595.46元;6、红财教发〔2020〕152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专项资金420,000.00元;7、红财教发〔2021〕32号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中央专项资金261,600.00;8、红财教发〔2021〕43号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专项资金173,650.00元;9、红财教发〔2019〕149号育英村小学教学综合楼专项资金323,273.70元;10、红财教发〔2021〕42号旧沙小学大门围墙及附属工程专项资金300,000.00元;11、红财教发〔2021〕42号龙武小学监控设备中央专项资金150,000.00元;12、红财教发〔2021〕62号龙武小学监控设备省级专项资金40,687.00元;13、红财教发〔2021〕78号龙武小学监控设备省级专项资金14,535.00元;14、石财预〔2018〕1号教育费附加经费10,000.00元;15、石财预字〔2020〕159号国培计划送教下乡专项资金10,675.00元;16、红财综发〔2020〕18号2020年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25,151.37元;17、红财综发〔2021〕20号2021年省级彩票专项公益金5,16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75,46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708,568.04元,同比下降4.97%,主要原因为项目工程支出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6,903,37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学生补助和学校运转日常开支。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3,012.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4,712.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74,366.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400.00元,支出决算为33,366.15元,完成预算的40.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366.15元,完成预算的6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校秉承厉行节约原则,将“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在预算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031.06元,增长9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031.06元,增长9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疫情形势缓和,职工出差频次及公务用车维护频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366.15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366.1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366.1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56,233,783.14元,其中,流动资产753,804.29元,固定资产39,296,303.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835,000.10元,无形资产348,675.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63,947.19元,同比增长8.8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9,566.41元,同比增长2.50%。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805,362.6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4,677.4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4,4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5,4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4,49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我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反映我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求而形成的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2301111 



附件【石屏县龙武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1703304963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