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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006-93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23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3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1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承担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 本单位下设有校长室、副校长室、办公室、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科室、财务室、少先队部、信息中心、工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0 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2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64,359,190.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59,190.1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96,366.26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石财预字〔2021〕193号宝秀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土地划拨专项资金收入12,519,465.00元;其他收入减少65,112.0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其他单位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64,630,018.79元。其中:基本支出 48,301,453.03元,占总支出的 74.74%;项目支出 16,328,565.76元,占总支出的 25.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969,177.08元,增长18.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40,895.97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办公设备购置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828,281.11元,增长71.87%,原因是新增建设项目土地划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01,453.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40,895.97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4,948,040.35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53,412.68元,占基本支出的6.9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28,565.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828,281.11元,增长71.87%,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项目土地划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红财教发〔2021〕19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67,050.00元;2.石财预调整〔2021〕169号学前教育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资金22,000.00元;3.红财教发〔2020〕152号营养餐资金2,431,669.00元;4.红财教发〔2021〕43号小学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99,000.00元;5.红财教发〔2021〕42号正街小学围墙建设中央直达专项资金316,800.00元;6.红财教发〔2021〕62号高玮希望小学监控设备省级专项资金98,579.00元;7. 红财教发〔2021〕78号高玮希望小学监控设备第二批省级专项资金11,421.00元;8.石财预调整〔2021〕68号小学教育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资金40,000.00元;9.石财预字〔2021〕193号宝秀镇中心小学建设项目土地划拨专项资金12,519,465.00元;10.石财预字〔2020〕1号高玮希望小学建设项目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费21,504.86元;11.石财预字〔2020〕1号十老寨幼儿园幼教综合楼预算栏标费5,400.00元;12.石财预字〔2020〕1号高玮希望小学建设项目地勘费20,000.00元;13.石财预字〔2020〕1号高玮希望小学厕所浴室预算栏标费2,700.00元;14.石财预字〔2020〕1号郑营小学厕所结算审核费2,000.00元;15.石财预字〔2020〕1号朱洼子小学厕所结算审核费2,000.00元;16红财综发〔2021〕20号高玮希望小学彩票公益金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目和项目运转补助资金38,618.40元;17.红财综发〔2021〕20号正街小学彩票公益金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目和项目运转补助资金30,358.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63,96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59%。与上年对比增加9,923,658.38元,增长18.23%,主要原因新增建设项目土地划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3,151,855.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8%。主要用于:(1)学前教育456,649.77元;(2)小学教育52,191,856.86元;(3)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00,755.00元:(4)特殊教育143,988.54元;(5)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53,604.86元;(6)其他教育支出5,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65,57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0%。主要用于(1)事业单位离退休348,264.34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97,390.72元;(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0,819.02元;(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9,236.84元;(5)死亡抚恤109,86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57,51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1)事业单位医疗2,298,768.52元;(2)公务员医疗补助1,858,74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9,023.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289,023.4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430.00元,支出决算为5,950.63元,完成预算的32.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50.63元,完成预算的32.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存在风险,仅偶尔使用导致费用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706.25元,增长1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06.25元,增长1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车辆保险费比上年增加706.25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50.63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950.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50.6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办事所需车辆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75,940,871.53元,其中,流动资产346,590.19元,固定资产62,354,354.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38,200.00元,无形资产12,901,727.00元,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76,049.8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232,097.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56平方米,账面原值545,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0,654.18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5,25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3,2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5,25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36001901111 



附件【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081710493349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