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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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01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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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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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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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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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0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有关业务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确权登记
我县共有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包括23个集中安置点和1个分散安置点,共涉及全县9个乡镇1124户搬迁户,其中建档立卡搬迁户707户,同步搬迁户417户。截至2021年4月,已完成登记打证,登记信息已接入云南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不动产权证书已全部发放到各搬迁户手中。
2、完成林权档案资料移交
经我局与县林草局沟通协商,于4月30日,完成林权档案资料移交,共移交纸质档案632盒、10322件。
3、发证情况
2021年,共颁发不动产权证7873本,其中不动产权证书6124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749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1个。 分别是:
1.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12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326,600.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6,600.5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684,407.10元,增加41.68%,主要原因是2021年县财政拨入非税收入返款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360,662.73元。其中: 基本支出 2,360,662.73元 ,占总支出的 100.00%; 项目支出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719,908.75元,增加43.8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非税收入返款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60,662.73元。 与上年对比 增加719,908.75元,增加43.8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非税收入返款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703,367.61元,占基本支出的72.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购置等公用经费657,295.12元,占基本支出的27.8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26,600.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8.56% 。 与上年对比 增加720,007.10元,增加44.8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非税收入返款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90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主要用于交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62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主要用于交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87,20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1%。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绩效考核奖励、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各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87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6,000.00 元,支出决算为 2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 33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00元,完成预算的 3333.3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公车组复〔2021〕1号关于核增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务用车编制的批复,增加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63,056.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943.36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石公车组复〔2021〕1号关于核增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务用车编制的批复,增加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63,056.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43.3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63,056.64元,购置车辆1辆。根据石公车组复〔2021〕1号关于核增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务用车编制的批复,增加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63,056.64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943.3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与上年对比持平。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资产总额 163,085.95元 ,其中,流动资产1,727.82 元 ,固定资产 161,358.13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 ,在建工程 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 ,其他资产0.0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9,567.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1,358.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不动产登记:就是将原来由住建部门、林业部门、国土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林权证、土地证等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统一管理、统一发证。
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2300201111
附件【石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