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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02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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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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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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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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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
2、协调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
3、组织编制移民安置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编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落实。
4、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移民安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5、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6、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
7、负责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组织验收。
8、配合水务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
9、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
10、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移民信访事项。
12、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搬迁安置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按时足额兑付移民直补资金。2021年州级下拨直补资金190.5万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2.扎实推进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2021年启动实施4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总投资444万元,其中:宝秀镇宝秀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200万元;异龙镇李家寨村委会李家寨村水管改造工程建设项目55万元;宝秀镇郑营村委会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50万元;宝秀镇兰梓营村委会天麻子坝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139万元。除宝秀镇郑营村委会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需等郑营村美丽家园项目同步施工外,其余3个项目已完工移交,初步发挥项目效益。
3.修改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与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经多方征求意见,报省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审核批准。石屏县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总投资约6336.5万元,其中:直补资金发放860.4万元,项目扶持92.1万元,美丽家园·移民新村投资2510万元,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规划投资1300.474万元,移民就业创业能力建设和就业扶持投资50万元,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投资1524万元。
4.完成2021年移民培训工作。
5.完成移民安置区信访维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036158.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3158.71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000.00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3315342.27元,同比去年降低3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8183.06元,同比去年增加26.94%;其它收入减少4803525.33元,同比去年降低99.5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收入较2020年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较2020年后期扶持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小幅增加,而其它收入则大幅降低;大幅降低是由于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前身为石屏县水务局下设科室,2020年其他收入4826525.33元为水务局2020年移交的结余资金。而2021年其他收入仅为其他单位补助工作经费23000元,导致其他收入降低4803525.33元,从而致使2021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087622.77元。其中:基本支出639778.57元,占总支出的7.04%;项目支出8447844.20元,占总支出的9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927402.04元,同比去年降低9.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支出较202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60617.01元,项目支出减少988019.05元,从而导致总体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9778.57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60617.01元,同比增长10.4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工资福利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0544.23元,占基本支出的9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234.34元,占基本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447844.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88019.05元,同比降低10.47%,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的原因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大幅减少,导致项目支出降低。2021年项目支出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793718.26元,占项目支出的21.2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3958716.91元,占项目支出的46.86%;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支出349001.76元,占项目支出的4.13%;事业运行支出2346407.27元,占项目支出的27.7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043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59%。与上年对比增加4241725.13元,同比上升674.67%。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项目支出主要为水务局移交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少,导致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20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06.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我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62006.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20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我办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200.8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958716.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8%。主要用于我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3958716.91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65891.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3%。主要用于我办事业运行支出765891.42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62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主要用于我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4622.66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900.00元,支出决算为2438.00元,完成预算的1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38.00元,完成预算的12.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一切从简,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234.00元,增长102.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4.00元,增长降102.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实施项目增加,公务接待次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43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对石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相关工作检查、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4919425.39元,其中,流动资产1095729.94元,固定资产63068.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760626.62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59850.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09.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4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4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526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我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801111
附件【P0202208223964978848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