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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032-65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0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是石屏县人民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能:一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行政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三是承担县级行政中心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四是承担县级行政中心办公楼绿化管养工作。五是承担县级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不包括县委常委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县政府常务会议室、县政协主席会议室的服务工作)。六是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等有关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分配工作;承担县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七是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县级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八是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承担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九是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素养

  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不断加强党组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模范机关”创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发挥机关党建“风向标”作用,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体现“五强五带头”,提升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发展。二是切实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做到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营造对照标杆找差距、比学赶超争一流氛围。三是组织带好队伍,做好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以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按要求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截至2021年10月,我局开展讲党课4次,召开党员大会6次,主题党日10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领导班子民生实事计划内容共4项,已落实民生实事4件,办结率100%。“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志愿服务群众实践活动中,党组活动2次,累计服务时间6.2小时,班子成员报到5次,累计服务时间27.9小时。

  2、强化管理,规范公务用车安全高效运行

  承担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下发《石屏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标识化管理,强化审批程序。截止2021年10月,审核审批公务用车处置下发批复文件17个;审核并向州公车办上报县级各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请示18个。加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管理,统一调度,保障公务出行。平台接到派车申请4581次,实际出车4156次,安全行驶66.64万公里,保障了全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需求。加强驾驶员管理,重视队伍培训,组织安全驾驶培训2次。

  3、勤恳务实,扎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活动,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石屏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石屏县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试行)》,保障好全县重大接待服务工作。截止2021年10月,共接待国家级、省级、州级领导及工作检查组143次。加强会务保障工作,不断改造行政中心公共会议室及附属设施建设,确保会议场所、空调音响、会场服务等部署到位,进一步提升办会服务质量。参与会议保障服务250场次。加强固定资产维修管理。根据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对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和周转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缮。不断推进向第三方购买安保、绿化、保洁服务工作的监管,督促服务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县级行政中心提供安全、干净、优美的办公环境。积极完成了石屏县68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并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2021年县机关事务局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和第十三批州级文明单位。

  4、强化职能,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县机关事务局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圆满完成打赢抗疫保卫战任务。在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入口大厅安装自动体温检测登记设备,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督促戴口罩,扫健康码及行程码。紧密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用LED显屏播放“7个专项行动”宣传广告、标语,助力巩固卫生县城复审。开展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清扫包保责任区,将爱国卫生运动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有机结合,使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内48个卫生间管理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三无三有”标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依法治县、反恐工作,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落实了行政中心“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排查行政中心安全稳定隐患,集中整治行政中心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安保人员进行反恐、防冲撞、紧急疏散人员等演练。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美丽湖泊、美丽县城、美丽乡村、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等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截止2021年10月,县机关事务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次,在文明县城复审中积极开展“文明交通你我同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在开展各项工作中机关事务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极力做好机关事务管理和保障工作,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努力成为本工作领域行家里手,积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事无巨细做好后勤服务和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

  一是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好党规党纪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监督检查、同步落实见效,使干部职工在服务机关事务的过程中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同时增强干部职工为机关事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本部门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2021年我局形成会议纪要4期,报“三重一大”4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思想引领责任,每季度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高度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做好舆情报送与管控工作,确保我局不出现因舆论研判失误、引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旗帜鲜明的与网上舆论斗争,确保我局在各类网络业态中不出现违规不良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机关事务局设有5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公务用车保障科、后勤保障科、会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501,861.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4,608.57元,占总收入的94.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7,253.15元,占总收入的5.35%。与上年3,395,986.76元对比增加105,874.96元,增加3.1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职工人数增加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其它收入增加是较上年度收到政府办工作经费20,000.00元,移动公司电费15,253.1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482,170.77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977.22元,占总支出的30.93%;项目支出2,405,193.55元,占总支出的69.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3,477,219.69元对比增加4,951.08元,增加0.1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职工人数增加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6,977.22元。与上年1,174,157.81对比减少97,180.59元,减少8.2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是因为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支出为项目支出,在上年度为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3,456.14元,占基本支出的8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521.08元,占基本支出的17.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5,193.55元。与上年2,303,061.88元对比增加102,131.67元,增加4.4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非税收入返还成本性支出为项目支出,在上年度为日常公用经费。所以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石财预字〔2021〕1号用于县委、县政府两栋楼绿化、保安、保洁费用支出968,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用于县委、县政府两栋办公楼及周转房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电梯维修、县政府一楼会议室改造及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支出915,202.31元;石财预字〔2021〕1号用于会议服务补助资金支出180,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用于县委、县政府两栋楼电费、水费补助资金支出263,631.24元;石财预字〔2021〕272号非税收入78,360.00元用于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4,608.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9%。与上年3,259,134.39元对比增加55,474.18元,增加1.7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职工人数增加1人,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25,19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4,515.03元;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91,795.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支出60.00元;资本性支出138,8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51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66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23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公务用车不属于本单位资产,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做账应该放在其他交通费用里面,不能放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里面,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数较预算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为公务用车不属于本单位资产,支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做账应该放在其他交通费用里面,不能放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里面,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数较预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我局属于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1,193,576.87元,其中,流动资产113,526.87元,固定资产980,0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84.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82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9,002.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7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4,268.1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34,73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701111



附件【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决算公开表P0202208223711841371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