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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109-846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2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按计划完成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工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经费预算、发放管理;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的物资管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落实政治待遇,保持其政治本色。为军休干部订阅党报党刊,送到家中。同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所里还订了《人民日报》《云南日报》《中国退役军人》《中国老年报》《金色时光》等报刊,供军休干部来所阅读、学习之用。坚持每季度组织军休干部参加学习,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听报告和进行党性教育等。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为5名军休干部及退休职工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春节、八一建军、敬老节组织军休干部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部分军休干部,为军休干部带去党和国家的节日问候,进一步增强军休干部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认真落实生活待遇,确保军休干部生活得到保障。按文件规定调整其离退休费、定期增资、生活补贴等,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的工资,根据县医疗统筹文件积极为军休干部缴纳医疗费,确保军休干部医疗待遇足额兑现。我所现有离休干部2人,退休干部4人,退休士官1,遗属5人,无军籍职工3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3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工资113.30万元,遗属生活补助8.09万元,无军籍退休职工补助 35.71万元。开展身体健康检查1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本单位内设机构:办公室、档案室、活动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98,114.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2,566.75元,占总收入的96.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5,548.00元,占总收入的3.89%。 与上年对比增加218,398.8元,增长11.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置1人,人员经费增加,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36,121.50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23,548.79元 ,占总支出的 50.25%; 项目支出 1,112,572.71元 ,占总支出的 49.75%;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527,796.55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无军籍职工人员减少1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3,548.79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53,834.76元 ,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020年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抚恤金、医疗费放入基本支出中,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026,030.02元,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518.77元,占基本支出的8.6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2,572.71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26,038.21元 ,主要原因是2021年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经费、抚恤金、医疗费放入项目支出中,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补助经费1,062,572.71元,主要用于发放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所需的人员经费;医疗费50,000.00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49,929.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15% 。 与上年对比减少613,988.88 ,下降22.21%,主要原因是无军籍职工人员减少1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9,92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支付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离退休人员工资和补贴以及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11,775.29元,完成预算的14.72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09.29元,完成预算的4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6.00元,完成预算的 0.84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得到有效控制。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 3,531.71元, 下降 2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增加 5,489.29元, 增长 9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21.00元, 下降 95.0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公务接待费支出少,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得到有效控制。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09.29元,占96.04%;公务接待费支出466.00元,占3.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1,309.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1,309.2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离退休干部、遗属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46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4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外来学习交流的军干所工作人员和军休干部“春节”“八一”座谈会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0.00元,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资产总额4,955,576.53元 ,其中,流动资产 112,341.22 元 , 固定资产4,843,235.31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程0 元 , 无形资产 0 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6,774.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53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300101111



附件【P020220822568056097125石屏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