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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11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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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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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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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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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水利战略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六)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七)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石屏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协商一致。
2.与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在河道采砂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石屏县自然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石屏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石屏县水务局牵头,会同石屏县自然资源局、石屏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3.与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石屏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用水工作,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工作;石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农业农村节水有关工作;石屏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的节水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投入,严格执行水利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在库项目14个,其中转库存项目8个,投资51281万元;新入库项目6个,投资35440万元,2021年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总投资86000万元。截止2021年11月,中央水利投资计划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449.99万元。
(二)抓建设,全力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实施。紧扣异龙湖调补水方案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和系列补水连通工程建设,稳步增强异龙湖稳定补水能力。在建项目中,小箐水库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抓紧推进溢洪道等剩余局部收尾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17亿元,预计于12月30日前全面完工;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完成临时提水工程建设,成功试提水,正在对提水泵房进行装修施工,开展水库枢纽工程招标工作,累计完成投资5100万元;大练庄水库至赤瑞湖连通工程已完成18.5公里管道平台开挖和尾段12.8公里管道安装,已完成土方开挖11.5万m³,占设计总量的50%,累计完成投资1.33亿元;石屏县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中水资源化利用工程)一期已完工投入运营使用,二期已完成可研审查待批复,同步开展林地、用地、环评相关专题编制;异龙湖城南河入湖口综合整治工程,完成主体工程,计划12月底竣工。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项目于2021年6月12日开工建设,截止10月31日完成投资680万元。
规划项目中,大练庄水库、马鞍山水库完成可研审查;老冷沟水库完成初设审查;石屏县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完成可研报告审查,正在同步开展相关专题编制及初设编制。
(三)抓调度,实现补水效益最大化。一是围绕“科学补、合理调”原则,以保障异龙湖清洁入湖水资源为目标,统筹谋划,结合县域水资源实际和库塘蓄水情况,强化多水源联合调度。委托州水规院完成《云南省石屏县异龙湖引调水方案》修编,分批分阶段推进引调水工程建设。二是精准测算,全面算清流域水资源账。委托州水规院完成《异龙湖流域水资源情况初步分析报告》并上报异龙湖保护治理指挥部,委托省水利设计院开展流域水资源配置、异龙湖水动力研究等2个课题,对异龙湖流域水资源供需情况开展更为精准的调查和研究,为后续向异龙湖实施精准调补水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引蓄结合,做好水量储备。深刻认识到当前异龙湖调补水工作面临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抓住汛期降雨有利时机,千方百计利用有效径流增加蓄水,确保应蓄尽蓄、能引尽引。截至11月9日,全县库塘蓄水量为4780.1万立方米(未包含异龙湖),在扣除死库容及沿线安全用水保障基础上,现可供调节补给异龙湖的水量约为530万m³左右,截止11月9日,2021年实现向异龙湖补水285.48万m³。同时,为下步科学补水提供坚实保障,全面启动龙武水尾提水、小岔河提水、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临时提水,截止11月3日,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临时提水193个小时,共计提水约50万立方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分别是:
1.石屏县水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9人。其中:行政编制 9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4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 20.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2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 在编实有车辆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90,741,991.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164,247.07元,占总收入的90.7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577,744.13元,占总收入的9.22%。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80, 268,293.95元,增加86.4%,主要原因是:收到石屏县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项目资金73,000,000.00元,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8,000,000.00元,石屏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3,339,900.00元,异龙湖城南河入湖口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资金6,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其他收入增加7,448,644.13元,增加73.54%,主要原因是:石屏县发改局拨入工程项目前期费11,000,000.00元,县龙晖公司拨入异龙湖生态补水工程项目资金6,158,971.67元,异龙湖补水管道修缮工程25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88,051,356.59元。其中: 基本支出 6,443,036.17元 ,占总支出的 3.43%; 项目支出 181,608,320.42元 ,占总支出的 96.5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327,468.95元,减少4.8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办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90,443,573.31元,增加99.01%,主要原因分析: 收到石屏县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项目资金73,000,000.00元,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8,000,000.00元,石屏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3,339,900.00元,异龙湖城南河入湖口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资金6,000,000.00元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43,036.17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27,468.95元,减少4.84%, 主要原因为办公费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282,035.65元,占基本支出的8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1,000.52元,占基本支出的18.0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1,608,320.42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90,443,573.31元,增长99.01% ,主要原因为工程项目增加,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入下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1,443,161.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3.94% 。 与上年对比增加22,628,579.01元,增长28.71% ,主要原因分为本年拨入石屏县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项目资金73,000,000.00元,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项目资金8,000,000.00元,石屏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资金3,339,900.00元,异龙湖城南河入湖口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资金6,000,000.00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1,23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 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3,64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 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154,8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7%。 主要用于马宝龙至青鱼湾排灌渠工程建设、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建设 。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0,042,03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0%。 主要用于哨冲镇他达水库建设、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建设、五郎沟河旧寨至龙井段治理工程建设、大练庄河上雨则至旧寨段治理工程建设、石屏县异龙湖外流域引水区甸中河上游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石屏县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异龙湖城南河入湖口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1,430.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024.04元,完成预算的4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487.04元,完成预算的13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537.00元,完成预算的28.6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三公”经费支出严控在预算内,把有限的资源更多地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上。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8,636.78元,增长69.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133.54元,增长23.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8,503.24元,增长142.4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87.04元,占44.94%;公务接待费支出65,537.00元,占55.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87.0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487.0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水库运行管理车辆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53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5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对异龙湖河(湖)长制工作督察、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现场会议、上级检查工作和验收工程小组人员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水务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000.5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57,008.52元 ,下降39.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201,525,313.50元 ,其中,流动资产16,712,436.44 元,固定资产 2,121,88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 , 在建工164,510,997.06 元 ,无形资产18,180,000.00 元 ,其他资产 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71,453.34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761,02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6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4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902,33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非同级政府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包括从同级政府其他部门取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从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三、“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3200501111
附件【石屏县水务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