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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117-99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2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措施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贯彻落实上级财政体制改革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保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完善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3.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5.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6.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7.负责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制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石屏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筹措资金,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巩固财源。抓牢烤烟支柱产业不放松,推进豆制品加工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财源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全县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项目保障力度,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抓实收入。加强财税部门协作,强化纳税服务和管理,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网络。堵塞收入漏洞,确保主体税种和附加税种同步征收到位,足额入库。密切关注财政运行动态,分析研究财政收入增减变化原因,及时解决财政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贡献,全年共完成盘活资源资产收入24,094万元。争取补助。认真研究财政有关政策,抓住时间节点,密切跟踪上级有关部门各类资金分解及补助范围等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年内全县共争取到位上级补助资金443,35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211,281万元,新增专项债229,9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补助资金2,0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资金56万元。

  (2)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领域支出。强化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2021年全县“三公”经费(全口径)累计支出1376.81万元,同比增长13.33%,增支161.98万元(增长原因:车改保留车辆进入更新期,全年更新购置车辆25辆)。完善预算单位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检查督促,提高预算约束力。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收回力度,2021年,收回存量资金13,151万元,统筹用于“三保”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财政库款管理,继续加大暂付性款项清理回收力度,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2021年“三保”支出154,989万元。一是集中资金重点保障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支出,全年保基本民生支出33,648万元,保障了40项基本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保工资政策要求,再困难也要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全年保工资支出115,775万元,按时足额保障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乡镇岗位补贴等经费。三是突出节俭保运转,从严控制行政成本,保机构运转支出5,566万元,确保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立足大局保重点。全力调配资金,尽力保证县委确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建设发展需要。2021年,投入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资金61,100万元,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21,100万元,投入美丽县城建设资金22,300万元,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390万元,投入豆制品产业发展资金1,100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3)加大民生投入,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始终把民生领域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全县民生支出达24.34亿元,占比79.8%。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继续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全年教育支出58,904万元,落实了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支持稳定就业。支出就业补助资金615万元,保障了失业人员救济金发放和就业政策落地见效。支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支出民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792万元,确保了孤寡老人、困难儿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病重残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支出2,103万元,退役军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82,136万元,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伤待遇和医疗保险报销等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健康石屏建设。全年卫生健康支出21,565万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困难群众患病医疗救助得到有效保障。支持平安石屏建设。投入资金2,687万元,用于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雪亮工程建设、消防救援等,全力确保社会稳定。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641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合理利用,不断推动文化旅游体育等事业发展。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655万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投入资金936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

  (4)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认真履行财政资金监管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对各单位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主动向社会公开直达资金、衔接资金下达信息。利用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跟踪单位资金支付情况,督促单位加快支付进度。不定期开展预算单位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督促部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规范采购行为,督促采购单位依法完成采购合同履约支付。2021年,全县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履约率达99.34%;依法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事项,积极维护了我县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秩序。2021年全县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618万元,实际采购金41,407万元,节约资金1,210万元,节约率为2.84%。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严格执行《石屏县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审批(试行)办法》,构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单位”的横向监管体系和“县级财政—乡镇财政”的纵向监管体系,严格做好资产配置、出租出借及处置审批,年内共完成审批1,506件。编制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

  (5)严格做好“六保”工作,落实“六稳”任务。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全年共收到直达资金74,692万元,资金分配率99.9%,资金支出进度96%。32,875万元直接惠企利民,以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为重点,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的非常时期,做好社会兜底、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工作,确保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政策待遇及社保群体待遇落实到位。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投入就业补助资金615万元,加大企业职工培训及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稳住就业环境,保持就业稳定。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874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89户12,980万元,带动2,027人实现就业。保障粮食能源安全。投入粮食能源保障资金336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3,962万元,助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6)积极筹措资金,严格履行异龙湖保护治理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打赢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作为“国之大者”,按照县委决策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围绕“退、减、调、治、管”五方面,积极筹措拨付资金,全力保障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各项重点工作和项目资金需要。全年累计投入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6.11亿元。

  (7)加强地方债务管理,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要求,严守债务新增“闸门”,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年内全县债务未超政府债务限额;严禁违法违规融资举债,杜绝增量。全年,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2.82亿元,化解系统内隐性债务3.54亿元,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8)稳定“三农”投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四个不摘”要求,深入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保持财政支持政策举措稳定。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1亿元,实施项目80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36个,产业发展扶贫项目42个,其他项目2个。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惠民政策。全年“一卡通”打卡发放各项惠农惠民补贴4,418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645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92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51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58万元,退耕还林补助60万元,陡坡地治理补贴250万元。累计拨付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444.55万元。

  (9)深化财政和国资国企改革,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石屏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全过程、全覆盖、全方位”的要求,全县55个预算单位全部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年内聘请第三方完成石屏县2020年直达资金绩效综合评价、4个直达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及4个部门“四本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充分发挥“以评促效”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认真谋划国有企业改革架构设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与转型升级,石屏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运作能力不断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深化国库支付管理。扎实推进财政专户电子化管理改革,规范资金运行,提升资金拨付效率,切实规范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提高财政专户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制定《石屏县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截至年末,全县公务之家APP累计注册人数达7,377人,激活率99.88%,通过系统提交出差申请24,736次,报销38,318人次,网上报销金额累计469万元,系统报销使用率77.88%。制定《石屏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电子化审批备案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杜绝“小金库”现象发生。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将财政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开格式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做到公开范围全覆盖、公开内容更细化、公开数据更透明。2021年,55个县级部门和9个乡镇完成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财政部门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55条。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入质量依然不高,税源结构不合理,税收增长乏力,非税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高压态势越来越严峻,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愈发沉重;三是债务化解压力大,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四是绩效管理有待加强,“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等问题仍然存在。面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建机制、强管理、补漏洞,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予以解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是:

  1.石屏县财政局

  石屏县财政局共有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债务科、综合与研究科、绩效管理科、会计科、社会保障科、预算科、行政政法科、监督检查科、科教文化科、农业农村科、金融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国库科、产业发展和对外合作科、经济建设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 4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8,832,48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03,766.00元,占总收入的99.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721.55元,占总收入的0.10%。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90977155.39元,下降75.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90999876.94元,下降75.96%;其他收入比上年增收22721.55元,增长378.69%。主要原因:上年拨入了石财预调整〔2020〕47号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石财预字〔2020〕第119号追加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今年无此拨款,减少了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9,007,849.56元。其中:基本支出 10,421,301.41元 ,占总支出的 35.93%项目支出18,586,548.15元 ,占总支出的 64.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91773969.62元,下降75.9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6098.01元,下降23.99%;项目支出减少91517871.61元,下降83.1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支付了石财预调整〔2020〕47号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石财预字〔2020〕第119号追加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今年无此项目支出;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21,301.41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256098.01元,下降23.9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减少了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缴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9,598,799.36元,占基本支出的92.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2,502.05元,占基本支出的7.8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586,548.15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91517871.61元,下降83.1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支付了石财预调整〔2020〕47号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石财预字〔2020〕第119号追加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 ,而今年无此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红财金发〔2021〕26号金融行业监管补助资金10000.00元;2010602款石财预〔2021〕1号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703585.00元;2010604款预算改革业务支出石财预字〔2021〕1号预算改革业务经费100000.00元;2010605款支出石财预字〔2021〕1号国库业务经费100000.00元;2010607款信息化建设石财预〔2021〕1号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663798.00元;2010608款财政委托业务石财预〔2021〕1号财政委托业务工作经费1147762.33元;2010699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石财预〔2021〕1号其他财政事务工作经费1209254.61元、石财预字〔2021〕80号偿还石屏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1864900.15元、石财预字〔2021〕84号土地出让金专项资金2050148.06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财社发〔2020〕203号2020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5000.00元、红财社发〔2021〕173号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5000.00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红财金发〔2020〕88号创业担保贷款中央贴息奖补资金199900.00元。2130899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红财金发〔2021〕36号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527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8,803,76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30% 。与上年对比减少91161167.94元,下降75.99%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在职转退休7人,减少了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缴费;上年支付了石财预调整〔2020〕47号龙晖集团公司组建经费2273000.00元;石财预字〔2020〕第119号追加龙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贷款本息103420700.00元,今年无此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594,71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498.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1,75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补充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27,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主要用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及奖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8,70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 76,865.85元,完成预算的14.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741.85元,完成预算的27.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124.00元,完成预算的11.42%。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及疫情影响,接待人数减少;开会、出差、下乡调用公车平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度降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618.59元,下降 11.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661.41元,增长17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280.00元,下降35.7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规定,疫情影响省、州督查检查及调研次数减少,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因此接待费大幅度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41.85元,占36.09%;公务接待费支出49,124.00元,占63.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41.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741.8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12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1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省州调研、督查项目组、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各乡镇业务来往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等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333.6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926708.12元,下降58.17%,主要原因分析单位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疫情影响,减少开会、培训和检查等减少了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财政局资产总额 4318391.95元,其中,流动资产17847.07元,固定资产原值4300544.88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39067.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5203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815平方米,账面原值34900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046582.71元;出租房屋1346平方米,账面原值228486.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0749.73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1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5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30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59%。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财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指我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如工资、津贴补贴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如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行政执法、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化发展战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计量监管、认证认可监管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31801111



附件【石屏县财政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