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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132-36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00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19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

  2、提出石屏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合理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州、县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石屏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油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油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州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1年,全县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0.23亿元,增长8.5%。其中:一产增加值预计完成40.94亿元,增长10%;二产增加值预计完成55.13亿元,增长6.7%;三产增加值预计完成54.16亿元,增长8.9%。三次产业占GDP比重为27.2 : 36.7 : 36.1。预计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7.32亿元,增长15%。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1.90亿元,增长16.1%。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40亿元,增长11.2%。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亿元,增长3.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0亿元,增长4.1%。预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92亿元,增长10%。预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1亿元,增长9%。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分别为39090元、16953元,分别增长9%和12%。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现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县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松村豆腐园区扩能提质工程等项目全面竣工;稳步推进滇中引水工程(石屏段)、赤瑞水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等在建项目;按期开工龙朋镇应急供水工程、县城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县污水处理厂管网二期完善建设工程、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完成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一县一业”杨梅产业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项目可研编制工作。着力强化项目资金保障,全力争取中央、省、州预算内项目投资及前期工作经费支持,2021年共争取上级投资项目33个、资金2.9亿元。积极向上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异龙湖应急补水工程、峨石红高速公路、龙晖农特产业园、坝心乡村振兴示范园、异龙湖高原湖泊治理、县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等7个项目获得专债资金22.99亿元。

  能源物资保障平稳。能源保障网建设加快推进,实现自然村100%通动力电,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5%。信息通信网络初步实现便捷共享,行政村村委会及所在地学校、卫生室100%通宽带网络,自然村4G网络覆盖率达95%,县城区域实现5G网络全覆盖。大牛、大冷风电项目并网发电,31个贫困村光伏电站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牛街煤矿正在推进整合重组升级,力争2021年末投产。截至目前,县级储备粮油:小麦100万公斤、籼稻150万公斤、菜油3.3万公斤、豆油1.3万公斤。储备商品粮:小麦43.6万公斤,籼稻234.6万公斤,籼米0.14万公斤。全县粮油储备充足,供需稳定,价格平稳。

  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坚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前导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工作步骤程序抓好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科学分析研判“十四五”发展环境。立足实际加强政策研究和县情调研,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石屏“十四五”发展的优势和不足,准确定位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擘画好石屏“十四五”发展蓝图。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及专项规划编制,围绕“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综合交通、现代化水网、“新基建”等重要领域,充分论证认真谋划储备项目,共梳理项目597个,规划总投资2331.45亿元。“十四五”规划经审议已正式发布。

  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在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中率先实现环湖生态廊道闭合,异龙湖水体“复活”,时隔46年再次回归珠江水系。控源截污、节水补水、生态修复、科学监管等系列措施成效显著,打破制约水质改善的点源污染瓶颈,面源污染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整治,环湖沿河34个村庄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流域内城镇村三级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初步建立。制定实施了《异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在内的30项重点工程,在全省率先完成高原湖泊治理“十三五”规划项目,率先实现37公里环湖生态廊道闭合,异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式命名,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首次现场会在石屏召开。

  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加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2%,成功创建为云南省首批“美丽县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等荣誉。实现全县集镇区污水集中处理及公厕全覆盖,城乡人居环境日益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成效显著,龙港村、大平地村、小水村等15个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扎实开展。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为100%,村庄污水治理率达84.29%,“四清五治”“五小三公一体系”石屏经验在全省全州复制推广。完成“拯救老屋行动”整县推进项目,41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建成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12个,郑营村、三家村、大桥村入选云南省 美丽村庄名单,坝心镇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乡村颜值”和百姓 “幸福指数”实现双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设有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县委财经办秘书科)、经济体制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中心)、购销军供科、加工储运科、能源建设管理科、应急物资储备科。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4 人。其中:行政编制 15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6 人),事业人员 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31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0,001,54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69,959.28元,占总收入的95.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31,583.17元,占总收入的4.7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2,443,685.57元,减少42.79%;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9,978,438.03元,减少41.15%;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465,247.54元,减少63.26%。主要原因是20201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比2020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1,285,865.43元。其中:基本支出 5,198,952.79元,占总支出的 8.48%;项目支出56,086,912.64元,占总支出的 91.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35,073,798.29元,增加133.81%;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68,204.12元,减少11.39%;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2,002.41元,增长175.68%。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2021年县发改局有2人退休,1人调出,基本支出就2020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98,952.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8,204.12 元,主要原因是有2人退休,1人调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248,054.13元,占基本支出的8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0,898.66元,占基本支出的18.2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86,912.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742,002.41元,增长175.68%。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发展与事务支出5,747,495.5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5,600.00元,水体支出9,250,000.00元,其它风沙荒漠治理支出5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3,817.14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0,0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5,350,000.00元,水利前期工作3,000,000.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30,000,000.00元,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8,569,959.2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5.57% 。与上年对比增加17,479,591.41元,增长42.54%,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增加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7,69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性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1,95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9,386.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7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5%。主要用于水体支出9,250,000.00元,其它风沙荒漠治理支出50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3,817.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0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13,817.14元 ;

  12.农林水(类)支出8,8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1%。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0,000.00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5,350,000.00元,水利前期工作3,0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3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2%。 主要用于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11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163.00元,完成预算的5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88.00元,完成预算的1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875.00元,完成预算的69.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执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有部分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在其他资金中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107.00元,下降22.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382.00元,下降6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5.00元,下降1.6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部分用务用车及公务接待在其他资金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88.00元,占12.79%;公务接待费支出42,875.00元,占87.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6,288.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6,28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我局去省、州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等相关工作及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42,8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42,8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省州调研、督查项目组、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各乡镇业务来往人员、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会相关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845.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510.74元,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出和退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23,482,073.88元,其中,流动资产21,603,376.88元,固定资产1,041,12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 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837,57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405,954.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07.83平方米,账面原值921,693.04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015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986,708.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4,64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4,64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43,9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4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等。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111



附件【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表202208161019136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