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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14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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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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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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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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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放合作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研究拟定或参与起草全县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二是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经济发展规划及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县投资促进发展规划,细化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性意见。负责全县重点产业招大引强相关工作;以规划为引领,协调、组织、推动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园区和企业开展产业招商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三是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本县与其他地区在经济领域的合作交流工作;协调和推进国内区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联络外地驻本县办事机构和其他组织的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四是负责牵头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工作。五是参与园区发展规划并开展精准招商工作,并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入园及示范园区建设。六是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督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各类投资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本县外来投资企业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进行测评;牵头组织开展外来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审核、报审、兑现工作。七是会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园区及重点企业策划全县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完善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县投资促进信息、县级重点产业招商项目及投资促进政策的信息发布。八是负责石屏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并承担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办公室、县新能源建设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为国(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投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项目洽谈、签约、实施及协调、管理、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42个,协议总投资113.76亿元,引进到位资金50.9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49亿元的103.90%。其中,绿色食品牌项目19个,引进到位资金20.01亿元,完成任务数20亿元的100.05%;30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10个,超额完成4个;3000万元以上新签约项目13个,超额完成4个;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外出招商4次(县委书记外出招商3次,县长外出招商1次),分管副县长外出招商4次,先后赴江西、深圳、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与朝云集团、开元酒店集团、深圳市尚古堂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成功引进开元酒店集团进驻石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为石屏县投资促进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产业科、督导科,负责管理县招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52,601.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8,308.93元,占总收入的98.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292.22元,占总收入的1.47%。与上年对比,收入比上年1,287,547.81元增加365,053.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219,072.03元增加409,236.90元,其他收入比上年68,475.78元减少44,183.56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上级部门及其他部门补助资金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775,848.29元。其中:基本支出1,331,261.54元,占总支出的74.96%;项目支出444,586.75元,占总支出的25.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478,604.55元对比增加297,243.7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1,261.54元。与上年1,116,556.54元对比增加214,705.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1,599.73元,占基本支出的88.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9,661.81元,占基本支出的12.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投资促进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586.75元。与上年362,048.01元对比增加82,538.74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一把手”外出招商4次(县委书记外出招商3次,县长外出招商1次),分管副县长外出招商4次,先后赴江西、深圳、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与朝云集团、开元酒店集团、深圳市尚古堂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成功引进开元酒店集团进驻石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8,308.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9%。与上年1,352,472.03元对比增加149,306.9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5,20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559.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700.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84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2,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998.50元,完成预算的4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227.68元,完成预算的6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770.82元,完成预算的35.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来客商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接待、会议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828.64元,增长25.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100.82元,增长2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727.82元,增长26.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逐年老化,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营商环境变好,物价上涨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27.68元,占34.18%;公务接待费支出69,770.82元,占6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27.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227.6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9,770.82。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9,770.8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投资促进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0.00元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投资促进局资产总额611,065.92元,其中,流动资产23,754.72元,固定资产578,51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8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654.0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9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91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55401111
附件【石屏县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