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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146-86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4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2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10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一)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任免。 

  (十二)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四)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五)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十六)完成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其及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中共石屏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推动管党治党与人大工作相统一,进一步巩固机关良好政治生态,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圆满完成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根据石办发(2019)31号文件规定,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设工作机构9个。其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6个,分别是县人大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分别是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 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813,332.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17,072.77元,占总收入的98.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6,260.20元,占总收入的1.32%。 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6152754.11元,增长42.09%。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56727.6元,增加28.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457,547.42元。其中:基本支出9,483,589.70元,占总支出的61.35%;项目支出5,973,957.72元,占总支出的38.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86170.87元,增长42.6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83,589.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94141.36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7,867,730.39元,占基本支出的82.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15,859.31元,占基本支出的17.04%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73,957.72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292029.51元,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石财预调整〔2020〕235号县级领导干部经费专项资金470000.00元。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301529.80元。石财预字〔2021〕1号各专(工)委室工作经费531388.39元。石财预字〔2021〕1号人大常委会例会经费5902.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240080.00元。人大代表履职经费132423.00元。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29980.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156217.35元。石财预字〔2021〕1号换届选举经费807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代表活动经费833595.00元。红财行发(2021)22号换届选举经费599000.00元。石财预字〔2021〕1号“三沿”地区研讨、世界环保行工作经费、运动会经费60000.00元。红财行发(2021)14号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经费100000.00元。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486182.18元。人大代表履职经费1206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95,340.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48%。与上年对比增加5462605.22 元,主要原因分析 2021年开展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87,39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5%。 主要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4,64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4,48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缴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8,81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0,998.00元,完成预算的7.2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98.00元,完成预算的7.2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省、州、县党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22,011.00元,下降51.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11.00元,下降51.1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省、州、县党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0,998.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9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20,9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内外人大系统工作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乡(镇)、村基层干部、人大代表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644.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042.88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厉行节约的规定,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务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904191.22元,其中,流动资产432993.69元,固定资产471197.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541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792.9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829.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7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089.1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6829.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财政拨款结转,指单位取得的同级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调整、结转和滚存情况。 

  固定资产,核算单位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行政支出,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按照“财政拨款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10101111 



附件【石屏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