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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
  • 索引号
    20240924-180157-611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2-02143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牛街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政务、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气象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具体履行党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宣传、机构编制等职责,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管理、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草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企业管理、统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卫生健康、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行政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乡村振兴战略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相关工作。

  2.牛街镇设置7个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水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能源建设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防火、造林绿化、荒漠化防治、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疫病防控防治和林草技术推广等服务性工作。

  (6)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水利、抗旱排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聚力巩固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惠民生,加强产业扶持、农危房改造提升等;(2)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3)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4)加强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推进农村“厕所革命”;(5)逐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6)转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 石屏县牛街镇人民政府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2. 石屏县牛街镇财政所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 石屏县牛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本单位内设机构:农经站、兽医站、农机站、农科站

  4. 石屏县牛街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

  本单位内设机构文化站、广播站

  5. 石屏县牛街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 石屏县牛街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 石屏县牛街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8. 石屏县牛街镇水务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9,563,322.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17,160.43元,占总收入的86.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46,162.00元,占总收入的13.26%。与上年对比收入同比减少20,028,789.8元、下降33.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减少19,645,674.92元、降低36.41%,其他收入同比减少383,114.88元、下降6.8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按上级要求通过行业部门转拨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涉农资金项目减少、惠农补贴资金项目减少,因此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9,330,299.11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2,662.99元,占总支出的42.32%;项目支出22,687,636.12元,占总支出的5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同比减少23,209,509.87元、下降37.11%,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也减少,因此2021年支出较2020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42,662.9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49,145.57元、上升6.73%,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增加,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16,341.94元,占基本支出的8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6,321.05元,占基本支出的1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687,636.1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58,655.44元、下降51.67%,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减少,相应的支出也减少,因此2021年支出较2020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大事务支出878,300.9元;

  2.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87698元;

  3.石屏县牛街镇精准扶贫村卫生室县级补助建设资金160000元;

  4.石屏县牛街镇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0000元;

  5.2019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资金200000元;

  6.石屏县牛街镇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197380元;

  7.2021年农村公路州级补助养护补助资金226290元;

  8.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104000元;

  9.牛街镇人民政府支持饮水保障实施建设工作经费100000元;

  10.牛街镇纪委工作专项经费30000元;

  11.石屏县牛街镇党代会会议经费13860元;

  12.石屏县2020年入伍大学生县级奖励金专项资金7000元;

  13.返回牛街镇助学捐款收入20000元;

  14.石屏县“县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322000元;

  15.牛街镇牛街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增效工程补助资金47804元;

  16.2021年牛街镇新增村(居)民小组工作经费5000元;

  17.石屏县牛街镇弥勒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36800元;

  18.2019年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偿资金105400元;

  19.2018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233235元;

  20.2020年天然林停伐森林资源管护补助项目243632元;

  21.2019年牛街镇退耕还林第二批补助资金600000元;

  22. 石屏县牛街镇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58870元;

  23.石屏县牛街镇2021年第一批农业购置补助资金451500元;

  24.2021年中央补助分配下达第二批农业购置补贴资金712300元;

  25.中央补助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调整农机购置补贴)58500元;

  26.2021年农机工作经费17850元;

  27.牛街镇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中央奖补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1754600元;

  28.2021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12750元;

  29. 非税收成本性资金2949元;

  30. 关于对乡镇、森林消防队员缴纳“三险”进行补助的通知;

  31. 石屏县牛街镇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恢复植被经费70152元;

  32. 石屏县牛街镇省级补助2017年第三批陡坡地治理资金1588080元;

  33. 2020年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93094元;

  34. 石屏县牛街镇2020年省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82465元;

  35. 2021年(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922824元;

  36. 2019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5655.02元

  37. 2021年天然林停伐森林资源管护补助资金1635575.3元;

  38. 石屏县牛街镇河(湖)道清理整治工作经费20000元;

  39. 牛街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900000元;

  40. 2021年牛街镇他腊村委会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0000元;

  41. 2021年牛街镇他腊村委会他腊村年产业配套灌溉设施项目550000元;

  42. 牛街镇牛街社区居委会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2646000元;

  43. 2021年牛街镇产业帮扶项目专项资金557050元;

  44. 石屏县2021年项目管理费20000元;

  45. 牛街镇2021年第二批县级贫困动态监测资金10000元;

  46. 2021年第一批贫困动态监测资金15000元;

  47. 牛街镇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2600000元;

  48. 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594488.5元;

  49. 石屏县牛街镇2019-2020年中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40000元;

  50. 中央自然灾害救助(2020至2021冬春救助)专项资金81335元;

  51. 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救助)80000元;

  52. 石屏县牛街镇弥勒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3200元;

  53. 石屏县牛街镇敬老院消防改造项目430000元;

  54. 牛街镇乡镇篮球场灯光工程建设项目20000元;

  55. 石屏县牛街镇老旭甸村委会木场村村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17,160.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5%。与上年对比减少20,283,587.10元、下降37.15% ,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减少,相应的项目支出也减少,因此2021年支出较2020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3,17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财政事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支出以及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79,09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体育场馆支出以及其他广播电视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4,49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2,88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公告卫生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以及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0,496.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和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573,27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7,88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3,600.00元,支出决123,720.68元,完成预算的29.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960.68元,完成预算的6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60.00元,完成预算的2.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减少且牛街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且2021年的大部分“三公”经费支出是从其他收入里面支出而不是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2,153.75元,下降4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902.75元,下降42.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3,251.00元,下降80.15%。2021年牛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新购用于机要通信车辆1辆,牛街镇人民政府按审计要求调增车辆1辆。2021年牛街镇因大部分“三公”经费支出为其他收入支出,相应的财政拨款支出减少,导致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960.68元,占95.34%;公务接待费支出5,760.00元,占4.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117,960.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117,960.6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主要用于下乡、往返县城开会办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5,7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5,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667.3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5,710.61元,下降62.07%,因为2020年与2021年统计口径不一致,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一年减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及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部门资产总额18,677,605.15元,其中,流动资产10,436,837.15元,固定资产5,594,76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646,0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7,413.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7,992.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90,31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81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353,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90,316.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 :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项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指我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3000301000



附件【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表202208191058187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