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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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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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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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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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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履行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林业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经营管理、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我场今年完成森林管护面积44.2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管护面积6.5101万亩,省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0090万亩,区划界定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19.679万亩。今年以来,林场营造林、森林抚育、森林经营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森林督查工作稳步推进:①自判图斑核查查处方面,根据2020年石屏县森林督查自判图斑情况,林场涉及图斑253个,面积228.0831公顷。在涉及的图斑中划分出细斑42个,共计295个。我场自2021年1月4日开始,自判图斑核查内外业工作共同进行。截止到10月份,林场涉及的295个图斑中,无需查处的有140个,已处理的36个,已移送执法队处理的13个,管护责任属集体的51个,正在调查的55个。目前,处理过的图斑已进入植被恢复阶段;②2021年森林督查暨专项行动方面:2021年龙朋国有林场涉及森林督查图斑10个,专项行动图斑2个,于2021年7月6日开始展开调查,8月10日完成调查工作。其中森林督查违法图斑1个。已查处、恢复植被面积0.7754公顷。其余为不违法图斑; ③桉树采伐方面:截止到2021年6月,龙朋国有林场在曲佐营林区实施桉树采伐520亩;④综合抚育方面,截止到2021年10月完成菌根食用菌松苗种植项目134.44亩,项目资金100.00万元。到10月底完成松类种植项目219亩和森林抚育11636亩的招标工作,其中:①全场6个营林区中龄林抚育10371亩;②龙车营林区高密度中龄林抚育299亩;③龙车营林区近熟林抚育249亩;④割灌除草抚育717亩;松类种植项目资金64.6666万元,森林抚育资金178.2599万元。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完成;⑤桉树叶拍卖:到2021年10月初在曲佐营林区、老黑山营林区、竹园营林区公开拍卖桉树叶4367亩,拍卖成交价387400.00元;⑥编写《红河州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全国森林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2年),以便更好的开展森林经营试点工作。通过以上工作的实施,加大了森林储备,增强了森林生态功能,不断提高了森林资源质量。
2.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情况
2021年,我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积极预防、狠抓落实。进一步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制,于2020年12月1日成立了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指挥所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过加强宣传、加强火源管理、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等措施,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在整个防火期内,林场共签订《龙朋国有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分片负责制责任书》4份;场指挥所成员与林场签订防火责任书10份,涉林单位(龙韵养生谷)1份;各林区负责人代表护林员工与林场签订责任书5份。在宣传方面,林场共出动宣传车128台次,粘贴纸条标语600条,石灰标语10条,到田间地头宣传180余次,召开森林防火会议8次,张贴省、州、县森林防火命令150份。在上级补助经费及单位自筹经费到位的情况下,经过全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林场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取得了2021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卫星热点的好成绩。
3.党务工作情况
2021年林场党支部按照《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清单》的通知精神来开展以下工作:①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人职责,有序部署安排林场各项工作;②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③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④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的相关工作;⑤继续做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⑥严格按照发展党员五阶段25步骤的规程发展了入党积极分子1名;⑦开展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2021年共签订“党员不信教承诺书”29份;⑧认真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⑨抓好“五小工程”、落实“三个一”;⑩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⑪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好其他党建工作。
4.规划财务股工作情况
2021年,规划财务股在各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做好核算与监督,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新财务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依法征收,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确保各项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为林场决策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①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和预决算工作;②完成财务公开工作,提高财务透明度;③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认真、准确、及时地上报资产月报。配合县财政局完成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工作;④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准确、及时地按月上报政府采购、能源资源计量及消费直报的统计报表;⑤加强了财政资金管理,认真清理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⑥开展了非税收入清查核实工作。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遵循依法、规范、透明的原则征缴,未发现隐匿、截留、占用、挪用、坐支、私分或变相私分非税收入等情况。非税收入上缴国库173.04万元;⑧积极做好各项款项征缴以及缴纳保险工作;⑨积极提升业务结算和款项收取工作的窗口服务水平。
5.党政办公室工作
2021年,林场党政办公室在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股室和林区的协调配合下,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联系基层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保证了办公室正常、有序、高效运转,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①截至目前,党政办公室共接收登记、送批分发、传阅和收存上级来文和自拟文件546份,有效地协调上级主管单位和林场、林场股室和林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同时还完成了政务、会务和事务方面的服务工作,完成撰写工作总结、租房协议和办理其他文书材料的工作;②认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发生以来,林场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做好林场范围内疫情排查、监测、新冠疫苗推广宣传、组织职工有序开展疫苗的接种工作。做好疫情相关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③完成公务用车日常规范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公务车辆出行所涉及的派车单的登记、台账的整理统计、以及相关资料的填报工作;④完成林场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材料收集迎检等方面的工作;⑤落实上级工会精神,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利,做好妇女儿童方面的相关工作和推荐上报第三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的工作。在今年春节时,对职工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并及时对生病住院职工进行探望慰问。因工作要求发生变化,工作人员还进行了《全国工会决算报告信息系统》的操作学习,开展工会预决算相关工作,并制作填报相关报表,使工会工作有序开展;⑥完成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做好国家安全、电信诈骗、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及时填报相关材料。做好职工交通出行、生产安全、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场职工的积极配合下,林场今年无安全事故发生。⑦完成上级国有林场改革管理部门安排的“国有林场基本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完成人事劳资、档案收存等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林场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展理念,积极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加强森林经营、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国土绿化、天然商品林、生态公益林管护、森林和草原防火、林地林木采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科技、预防和打击森林犯罪、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等工作上再创佳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单位内设机构8个: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股、森林和草原防灭火股、森林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64 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 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1年度收入合计15,106,835.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08,264.47元,占总收入的90.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98,571.30元,占总收入的9.26%。2020年收入10,773,437.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3,398.32元,增长40.22%。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职工工资较2020年有所增加;2021年收到森林抚育、松类种植、菌根食用菌松苗种植等三个项目的专项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24,252.47元。其中:基本支出 8,968,606.54元 ,占总支出的 62.61%;项目支出5,355,645.93元,占总支出的 37.3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12,369,661.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54,591.40元,增长15.80%,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实施了森林抚育、松类种植、菌根食用菌松苗种植等三个项目并验收完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68,606.54元。 2020年支出9,643,569.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4,963.22元,减少7.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4月退休职工死亡1人,2021年1月退休一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8,466,249.53元,占基本支出的94.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2,357.01元,占基本支出的5.6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55,645.93元。2020年支出2,726,091.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9,554.62元,增加96.46%。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劳务费用支出的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1年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完成1、松类种植项目219亩;2、森林抚育项目11636亩即①全场6个营林区中龄林抚育10371亩,②龙车营林区高密度中龄林抚育299亩,③龙车营林区近熟林抚育249亩,④割灌除草抚育717亩;3、菌根食用菌松苗种植项目134.44亩。三个项目2021年末均已验收通过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708,26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0% 。2020年支出10,597,837.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110,426.50元,增长29.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实施了森林抚育、松类种植、菌根食用菌松苗种植等三个项目并验收完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2,7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8%。 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费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04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0,17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 主要用于天然商品林管护人员工资及劳务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945,27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2,98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34,057.00 元,支出决算为 130,989.84元,完成预算的 97.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907.84元,完成预算的9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82.00元,完成预算的99.0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2,184.48元,下降61.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5,770.48元,下降 62.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86.00元,增长722.98%。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增加的原因是:接待上级调研人员调研森林经营试点实施情况、森林康养情况、森林资源管护成效评估、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等接待费用支出比上年增加。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907.84元,占96.88%;公务接待费支出4,082.00元,占3.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907.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126,907.8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督查、森林资源监测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82.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 支出 4,0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①省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到我场调研森林经营试点实施情况,产生接待批次2次,1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②省林草局对我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成效评估工作,产生接待批次1次,接待2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③双柏县国有林场到龙韵养生谷考察学习森林经营试点、森林康养等工作,产生接待批次1次,1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④省州相关部门对我场2021年度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产生接待批次1次,7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因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收入,所以也没有使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2020年和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均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资产总额22,347,674.37元 ,其中,流动资产 14,862,317.42 元 ,固定资产7,406,516.45 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 ,在建工程 0.00元 ,无形资产78,840.50 元 ,其他资产 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0年资产总额18,145,520.1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4,202,154.2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4,1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2,8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62,66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33,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9,26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62,66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龙朋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场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三公”经费:指我场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232700401111
附件【龙朋国有林场部门决算公开表P02022082261619234402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