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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8022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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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2-0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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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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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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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73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科协是中共石屏县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石屏县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密切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倡导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3、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4、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5、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政府科技战略、规划、布局、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和政府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7、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8、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科学技术人才。
9、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积极开展省级科普示范县创建,以创建活动开展引领全县科普活动深入开展。
2021年我县成功列入全省50家科普示范县创建名录,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组建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我县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县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石屏县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根据创建要点明确了《创建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对重点工作落实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县科协积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统筹全县创建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责任分工逐项开展创建,各项工作任务有条不紊的进行,促进了我县科普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倡导全社会学科学爱科学。
1.加强科普宣教力度。牵头组织全国科普日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和文明县城创建,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异龙湖保护治理,组织科普志愿服务队伍,通过科普大篷车下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培训讲座、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等活动。在全县9个乡镇开展科普大篷车送科技下乡活动,活动历时近一个月,行程680多公里,开展普法、科技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在全县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全国农民知识竞赛,向公众普及科学健康生产生活等相关知识,目前我县已有28万人次参与答题活动。2.积极开展科普培训活动。以农函大为依托,在各乡镇开展农民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学员1500人次,培养了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3.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联合县教体局组织开展我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选送优秀选手和作品参与全州、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我县参赛选手荣获了省级竞赛机器人普及基础比赛三等奖;全州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机器人竞赛中学组第二名、第三名,机器人竞赛小学组二等奖、三等奖和创意优秀奖。
三是加强科普组织体系建设,提升科普能力建设。
1.完成乡镇科协换届工作。全县9个乡镇分管领导担任科协主席,卫生院院长、中小学校长、农技服务中心主任进入到乡镇科协组织机构,明确了乡镇科协秘书长。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健全了村一级科协组织,选好配强村委会(社区)科普宣传员。有效解决了基层科协组织人少、年龄老化、能力素质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问题,提升了基层科协的科普能力建设;2.加强学会协会建设。指导县中医院成立了我县中医学会,弥补了我县没有学会的空白。联合县民政局,规范我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注册、年检和活动开展。成立了石屏县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全县16家农技协、9个乡镇科协加入联合会,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农技协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凝聚力,为我县农技协开展活动搭建了交流平台。顺利完成了石屏县反邪教协会换届工作,带领协会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向群众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3.加强科技工作者队伍建设。组织我县中小学科技教师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中小学科技教育水平。组织企业科技人才进行一线创新工程师培训,帮助企业科技工作者培养创新思维,学习使用创新方法解决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开展乡镇科协暨科普宣传员培训,强化基层科普队伍建设;4.不断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和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结合科普中国APP的推广,在我县各乡镇和地震、气象、应急、林草等科技人员较为集中的部门组建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和科技志愿服务队伍,聚焦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注的科技领域,开展科普服务精准推送和服务。
四是积极开展科普项目申报和实施,助推我县产业发展。
积极探索科协工作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的方式,年内争取并实施了异龙镇省级科普小镇、大桥乡火龙果科普示范基地、异龙镇云泉科普示范社区建设,在坝心镇建设了我县第一家微型科技馆,组建了县级科普志愿者队,充分发挥科普阵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在云南双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省级专家工作站,邀请中科院院士刘永定教授担任首席专家,开展异龙湖水污染治理研究。在华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省级专家工作站,邀请省经济林木专家宁德鲁担任首席专家,开展杨梅产业品质提升研究。在古城图书馆开设文化科普讲堂,开展优秀传统文化的普及和传播。年内累计争取和投入科普资金达120余万元,以项目实施助推我县农业、工业、卫生健康等方面科技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及学会部、科普部、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其他事业单位0 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8,523.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8,523.47元,占总收入的98.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6%。与上年决算收入2,184,209.20元对比增加194,314.27元,同比增长8.17%,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443,295.54元。其中:基本支出 991,043.85元,占总支出的 40.56%;项目支出 1,452,251.69元,占总支出的 59.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决算支出2,150,464.65元对比增加292,830.89元,同比增长11.99%,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043.85元。与上年910,485.23元对比增加80,558.62元,同比增长8.1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增加,相对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835,575.04元,占基本支出的8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5,468.81元,占基本支出的15.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2,251.69元。与上年1,239,979.42元对比增加212,272.27元,同比增长14.62%,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红财教发〔2021〕13号石屏县异龙镇云泉社区科普示范社区建设补助资金100,000元;红财教发〔2021〕13号公民科学素质竞赛奖励补助经费1,247元;红财教发〔2021〕13号新技术示范推广补助经费150,000元;红财教发〔2021〕13号科普大篷车运行补助经费3,663.56元;石财预字〔2021〕58号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补助经费29,809.25元;石财预〔2021〕1号科普工作补助经费50,593.85元;红财教发〔2021〕13号石屏县异龙镇科普小镇建设补助经费500,000元;红财教发〔2021〕38号院士专家工作站服务建设补助经费400,000元;红财教发〔2020〕36号流动科技馆巡展补助资金40,000元;红财教发〔2020〕36号农函大教育培训补助资金20,000元;红财教发〔2021〕26号石屏县推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建设补助资金43,000元;红财教发〔2021〕26号石屏县农技协联合会补助资金100,000元;红财教发〔2020〕64号公民素质提升服务奖励补助经费3,938.03元;红财教发〔2020〕64号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348,523.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6.12%。与上年2,120,866.65元对比增加227,656.82元,同比增长9.69%,主要原因分析上级拨款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145,16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4%。主要用于人员日常经费、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展农函大招生培训以及科普大篷车宣传培训、青少年科普活动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32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各类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32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706.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8,300元,支出决算为9,592.56元,完成预算的12.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23.56元,完成预算的9.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69.00元,完成预算的15.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开源节流。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9,802.00元增加209.44元,增长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28.44元,下降4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19.00元,增长145.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开源节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3.56元,占39.86%;公务接待费支出5,769.00元,占60.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23.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23.5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科普宣传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823.60元,与上年70,867.04元对比减少2043.44元,同比减少2.97%,主要原因分析提高效能,做节约型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石屏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资产总额469,296.13元,其中,流动资产48,138.89元,固定资产421,157.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99,72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433.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433.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73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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