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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2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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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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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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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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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办公室 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石室字〔2019〕31号)精神,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2020年全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3人,5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其它重点行业和领域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自然灾害情况:我县先后发生了风雹、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灾害造成4.3243万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547.79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512.71公顷,绝收面积35.52公顷;道路损坏1.658千米,房屋一般损坏93户93间(含火灾户和零星受灾户),合作社养殖厂房一般损坏8间,因旱饮水困难3682人,大牲畜饮水困难230头。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451.84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401.7万元,基础设施损失34.4万元,公益设施损失6万元,家庭财产损失9.7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8,567,42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02,913.89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508.12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399651.54元,增长19.53%,其中财政收入增加1642034.03元,增长23.93%,其他收入减少242382.49元,减少78.9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自然灾害较多,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增长,导致经费大幅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减少是由于职能划转,上年度由其他部门划转了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因此上年度其他收入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9,149,337.24元。其中:基本支出4,717,386.96元,占总支出的51.56%;项目支出4,431,950.28元,占总支出的48.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 2504483.00元,增长37.6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757.78元,减少3.71%,项目支出增加2686240.78元,增长153.88%。一是2020年自然灾害较多,补助自然灾害资金增长,导致经费大幅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基本支出减少是由于差旅费、“三公”经费等费用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17,386.96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181757.78元,减少3.71%,减少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办公设备购置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58,686.20元,占基本支出的92.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700.76元,占基本支出的7.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31,950.28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686240.78元,增长153.88%。主要原因分析是: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红财建发〔2019〕34号安全生产大检查资金支出128095元;红财建发〔2019〕79号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95218.07元;红财建发〔2019〕87号州级避难场所建设资金支出44240.00元;红财建发〔2020〕150号州级农村居民统一保险支出442300.00元;石财预〔2020〕1号县级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支出361768.50元;红财建发〔2019〕169号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1914410.00元;石财预〔2019〕1号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出40000.00元;石财预〔2019〕1号救灾物资储备资金支出28976.00元;红财建发〔2019〕162号2019年州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30000.00元; 红财建发〔2019〕129号中央地质灾害救灾资金支出40000.00元; 红财建发〔2019〕128号中央洪涝灾害救灾资金支出210000.00元;红财建发〔2019〕85号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支出90000.00元;红财建发〔2020〕48号中央抗旱救灾资金支出67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6,056.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2%。与上年对比增加2302758.69元,增长35.00%,主要原因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2,29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2,58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6,58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874,59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资本性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260.00元,完成预算的7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381.00元,完成预算的10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879.00元,完成预算的26.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接待标准和人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4,976.17元,减少4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3,043.17元,下降4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3.00元,下降16.36%。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81.00元,占83.61%;公务接待费支出9,879.00元,占16.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81.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381.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8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8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督导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700.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7892.10元,主要原因为是疫情影响,减少开会、培训和检查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476690.31元,其中,流动资产19281.05元,固定资产113146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2000.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796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85.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85.7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2601111
附件【石屏县应急管理局表2021101304535866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