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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23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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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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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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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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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1)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5)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7)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帮困扶危,传播红十字知识
一是 1月10日至1月15日,普宏程常务副会长带领办公室人员到异龙、大桥、龙武、牛街等地慰问基层志愿者、困难群众及困难学生,为基层志愿者、困难群众、困难学生送上唇膏、运动鞋、衣服等慰问品,共计25.67万元。
二是接收疫情捐赠资金135.35万元、物资0.78万元,共计136.13万元,所有款物均已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已拨付。
三是募集爱心企业捐款,助推脱贫工作成效巩固提升。截至10月底共接收到助学、脱贫攻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等捐款共计46.4万元,所有捐赠资金已按照捐赠者的意愿拨付。
四是在全国第25个环卫工人节到来之际,在工会广场举行暖冬行动捐赠仪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春华,县政府办、县委文明办、县红十字会、县住建局、县工商联、县环卫站等主要负责人及9名爱心企业代表参加了捐赠仪式,并向239名环卫工人发放防寒服、防寒裤、冬帽、冬鞋、暖水壶等价值14万元的物品,向全县环卫工作者送上节日的祝福,表达了党委政府和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
五是工会广场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共摆放展板10块,发放红十字知识宣传单、防灾减灾宣传册、应急救护手册、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册等资料3000余份。接受小儿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咨询10人次,人体器官捐献咨询2人次,红十字知识、法规咨询100余人次。
2.组织救护培训,提高公民救助能力
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将救护培训与传播人道主义精神结合起来,在广泛开展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基础上,围绕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防灾减灾,扎实推进救护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事业单位。我会严格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师资、培训耗材、器具、场地等,以提高应急自救互救能力为目的,采取理论讲授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做到因人制宜、因需制宜,并对救护新概念、外伤急救四项技术、现场心肺复苏、常见急症、意外伤害等内容进行详细培训,精彩讲解、全方位演示、手把手指导操作,整个过程规范有序。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共举办应急救护知识培训46期,培训2419人。
3.弘扬博爱精神,积极推动“三献”工作
我会一直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向市民宣传“三献”工作,积极争取市民对“三献”工作理解和支持,认真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截至10月底,共有8名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进行了采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5,919,902.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1,626.96元,占总收入的99.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275.78元,占总收入的0.65%。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872,130.26元,主要是返还2019年上缴国库的捐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905,942.29元。其中:基本支出656,327.29元,占总支出的11.11%;项目支出5,249,615.00元,占总支出的88.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897,618.41元,主要是返还2019年上缴国库的捐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6,327.2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51,996.59元,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款转拨到项目经费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5,813.27元,占基本支出的63.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514.02元,占基本支出的36.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49,61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249,615.0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及捐赠,其中,捐赠收入5,165,618.00元,应急救护培训返还款83,997.00元。2020年,县红十字会全面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人道救助工作计志愿服务工作。全年开展应急救护培训60余期,普及培训余3,885人,提高了群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深入开展救灾、救助、救护工作,帮困扶危,传播红十字知识,助推脱贫工作成效巩固提升,扎实做好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81,626.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对比增加4,910,641.85元,主要原因是返还2019年上缴国库的捐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1,29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143.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18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7.00元,完成预算的10.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27.00元,完成预算的10.6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导致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657.00元,下降6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57.00元,下降68.6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导致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12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红十字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12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个旧爱尔眼科医院、云南栩闻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5人次,建水县红十字会1批次14人次,州红十字会1批次8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233.8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39,743.21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非税收入返还款转拨到项目经费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133,838.49元,其中,流动资产67,654.64元,固定资产66,18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85.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942.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5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2500576101111
附件【石屏县红十字会表2021101107581474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