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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30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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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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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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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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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是中共石屏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县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县委报告。
5、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指导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团工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年内,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及党员培训3期530余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照“五个基本”要求,严格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和验收标准,2020年完成达标创建10个,实现机关工委所辖党组织累计规范达标123个,支部规范达标率100%。
3、年内共调整设立党组织15个,撤销党组织10个,整顿1个软弱涣散党支部,新发展党员9名,接转组织关系182人。
4、开展慰问表彰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52人,发放慰问金1.59万元;表彰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示范党组织15个,发放金额7.5万元。
5、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动员号召机关工委123个党组织1700余名党员以实际行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发放倡议书和宣传资料35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200余份。在做好抗疫宣传工作的同时,县委新直机关工委积极倡导扶贫消费,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购买农产品,为群众产品销售找市场、拓渠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834,258.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682.74元,占总收入的95.2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575.54元,占总收入的4.74%。2020年收入比上年减少10,218.34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其他预算单位拨入的各项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870,239.11元。其中:基本支出870,239.11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支出比上年减少48,741.10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了2018年度下半年的综合绩效考核,而2020年则无此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0,239.11元。2020年支出比上年减少48,741.10元,下降5.30%,主要原因是2019年补发了2018年度下半年的综合绩效考核,而2020年则无此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1,537.97元,占基本支出的76.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8,701.14元,占基本支出的23.98%。年人均人员经费132307.59元;扣除转拨其他单位的支出,年人均公用经费33,540.2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与2019年一样,未收到项目资金,故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4,682.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2%。比上年增加54766.12元,增长7.4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助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7,72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支出和机构正常运转办公费等公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712.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504.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742.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0%。主要用于缴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90.72元,比上年增加102,096.56元,增长303.91%,增长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助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石屏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95,587.14元,其中,流动资产15,937.14元,固定资产68,6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304.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430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