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5359-865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348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18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41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石屏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石屏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
6.承担全县地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履行党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努力推动防震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建强激活基层党支部,创新支部活动形式,努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抓实树牢“震情第一观念”。按照“有震无震按有震防、大震小震按大震防”“宁可备而无震、不可震而无备”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工作。
三是抓好震情跟踪和宏微观监测分析。加强“三网一员”建设,密切关注震情形势,加强震情分析会商,监视震情发展动态。
四是抓好仪器设备运行维护管理。认真做好对各种地震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观测记录资料的连续可靠,不断提高观测记录质量并取得好成绩。
五是抓好震害防御和应急准备。按照“六进”工作要求,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提高震害防御能力水平;补齐工作短板,做好地震应急防范准备。
六是抓好项目建设。力争今年底明年初完成乾阳山地震观测站洞体建设任务,安装监测仪器设备投入运行,发挥作用。同时,编制做好“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推进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项目建设。
七是抓好监测项目评比。根据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地下流体监测的实际情况,积极努力,争取纳入全国评比。
八是抓好省、州地震局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547,66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9,263.28元,占总收入的97.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400.00元,占总收入的2.48%。
2019年度收入合计1,657,26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176.46,其他收入44,084.14元。
2020年与2019年对比,收入合计比下降109,597.32元,与上年相比下降6.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下降103,913.18元,与上年相比下降6.44%,其他收入下降5,684.14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2.89%。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实施“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资金减少,致使上级补助收入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06,741.91元。其中:基本支出1,013,641.91元,占总支出的45.93%;项目支出1,193,100.00元,占总支出的54.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19年度支出合计1,102,752.57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852.57元,项目支出34,900.00元。
2020年与2019年对比,支出合计与上年相比增加1,103,989.34元,增加100.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4,210.66元减少5.08%,项目支出增加1,158,200元,增加33.1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减少,而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石屏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3,641.91元。与2019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54,210.66元减少5.08%,主要原因分析:公用经费支出中减少实施“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建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9,802.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839.91元,占基本支出的1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3,100.00元。与2019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1,158,200元,增加3318.62%,资金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增加“石屏地震观测站建设”实施项目,拨付差额项目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387.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0%。与2019年支出的1,083,144.60元相比增加1,055,242.85元,增加97.42%,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实施“石屏地震综合观测站”建设项目,拨付差额项目建设资金,因此形成两年的资金支出相对差异比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51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47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38,00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3%。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99,717.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285.45元,资本性支出1,118,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34.51元,完成预算的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38.14元,完成预算的13.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6.37元,完成预算的4.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有部分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在其他资金中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178.17元,下降6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34.54元,下降33.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43.63元,下降82.6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有部分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费用在其他资金中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8.14元,占74.82%;公务接待费支出1,796.37元,占25.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8.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38.1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796.3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96.3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地震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支出0.00元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部门2020年未产生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657,5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515,990.75元,固定资产141,509.2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19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4,769.0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48,257.98元,固定资产减少3,48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内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
三、项目支出: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等。
监督索引号53252500941901111
附件【石屏县地震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110120507409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