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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41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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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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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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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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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为石屏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承担着对全乡人民群众的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等工作: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卫生监督管理等工作;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对本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承办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和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2020年累计为辖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纸质档案47483人次,建档率86.8%;完成规范化电子档案数47483人次,电子建档率 86.8%。65岁及以上老年建档人数6571人,体检6426人,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2.常规免疫接种:2020年共完成12次常规冷链运转,每天上午和下午各登记疫苗冰箱温度记录,2020年1——12月出生 204人,建卡204人,建卡率100%。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90%。
3.高血压患者管理:通过开展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居民诊疗过程测血压;健康体检测血压;和健康档案建立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高血压患者。2020年高血压建档人数3682人,体检3511人,规范管理人数 3492人,规范管理94.83 %,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4.糖尿病患者管理:通过健康体检和高危人群筛查检测血糖;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过程中询问等方式发现患者。对已经登记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含一般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测试)。2020年糖尿病建档人数782人,体检751人,规范管理人数737人,规范管理94.24 %,并按要求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
5.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2020年共登记传染病118例,按要求报告118例,报告率为 100%,及时报告100例,及时报告率为100%。郑营幼儿园发生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次,手足口病疫情7列。
6.孕产妇管理:2020年共有产妇338人,农村孕产妇343 人,非农孕产妇 7 人,其中活产数355人,农村活产数 350人,非农活产数 5 人,孕产妇保健建卡337 人,保健覆盖率94.93%,孕产妇系统管理 338人,系统管理率 95.21%,高危孕产妇管理237人,高危管理率为100 %,高危筛出率为70.94 %,产妇产后访视 342人,访视率为 96.34%,孕产妇早孕检查人数为331人,孕早期检查率 93.24%,孕产妇产前检查大于5次人数为 331人,5次以上产前检查率93.24%,孕产妇孕产期血红蛋白检查人数350 人,其中轻度贫血92人,中度贫血 3人,孕产妇孕期贫血患病率26.29%,中度贫血患病率0.09%;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检查人数350人,感染0人,感染率为0%,孕产妇梅毒检查人数350人,感染0 人;孕产妇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检查人数 350人,感染3人,感染率为0.8%。
7.乡医管理:严格按“乡村一体化管理”方案实施,注重日常监管,加强对乡医的指导,卫生院努力克服人员编制不足的困难,协助乡医做好儿童体检、防疫保健、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促进各项卫生工作目标,按工作计划稳步推进。
8.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1881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370人;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6148人;孕产妇签约78人;0—6岁儿童签约2114人;高血压患者签约3598人;糖尿病患者签约率746人;肺结核患者签约5 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233 人;残疾人签约1484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16人。
9.基本医疗服务 :继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使我院的医疗工作更加规范,2020年,事业收入9,391,337.09元。无医疗事故发生。
10.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医院领导对疫情防控非常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疫情防控管理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上保证疫情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院领导统筹安排和科学调配医务人员力量,做好轮班值守,做好24 小时值班值守,并倡议全院医护人员同心协力,并肩战斗,以行动践行使命,以科学的防治,坚定的信心,坚决防止疫情的扩散与蔓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1,529,569.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55,870.04元,占总收入的55.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391,337.09元,占总收入的43.62%;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2,362.00元,占总收入的1.31%。与上年对比总体收入减少9,087,164.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28,904.19元、事业收入增加480,231.91元,其他收入减少238,492.4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426,574.29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5,220.99元,占总支出的79.43%;项目支出4,201,353.30元,占总支出的20.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比2020年总体支出减少10,160,349.18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02,047.36元,项目支出减少9,058,301.8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25,220.99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102,047.36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83,258.34元,占基本支出的52.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741,962.65元,占基本支出的47.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01,353.3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9,058,301.82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支出离岗乡医补助。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5,87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04%。与上年对比减少9,821,167.3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7,82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其中:2080502款支51,313.5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0505款支出792,20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2080506款支出84,167.93元,主要用于调出及其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06,70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8%。主要用于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保险缴纳,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和考核发放,家签经费兑现,乡医工资发放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1,34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70.19元,完成预算的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70.19元,完成预算的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其他日常经费从业务收入至列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284.77元,下降1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4.77元,下降1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日常经费从业务收入至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70.19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70.1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70.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27,182,891.62元,其中,流动资产4,253,859.80元,固定资产8,506,860.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19,775,427.81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59,073.1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3,41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73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7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79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请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