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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431-20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27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石屏县实际,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思路。组织拟订石屏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石屏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底实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

  3.财政全供养人员17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5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2020年退休1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进一步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督促和协助各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建制村通畅工程库外项目。加快推进石屏县异龙湖环湖旅游观光道(环湖农村公路)、2019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红河至石屏至峨山高速公路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0,906,353.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50,353.38元,占总收入的99.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7%。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一年度减少82,720,811.3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2,922,597.60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722.60元,占总支出的6.63%;项目支出40,076,875.00元,占总支出的93.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一年度减少79,815,952.1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45,722.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3,606.14元,下降12.9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3,417.14元,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245.46元,占基本支出的1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76,87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392,346.00元,下降66.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86,232.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8%。与上年对比减少722,375.38,降低1.6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数减少。本年度在职人员减少1人,2020年10月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13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25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4,147,8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44%。主要用于美丽县城建设项目;

    12.农林水(类)支出8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204,52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项目类支出及相关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41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三公经费关于只减不增的原则,在燃油费用、公务用车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等方面大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82.92元,下降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389.08元,增长11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72.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关于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公务接待费方面大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880.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2%,主要原因县级对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所需经费投入加大,公用经费从机关运行经费列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241,418.20元,其中,流动资产410,678.20元,固定资产830,74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3486.7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14,536.77元,固定资产减少38,9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附件【(改)石屏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