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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507-48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30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是履行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林业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明确责任,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重道远。

  截止防火期结束,我场共接到卫星热点7个,经调查和现场查看有火1个、烧地草2个、无火4个。发生火情有15起(含1起有火的热点),均在规定时限处置,无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根据《石屏县2020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办法》的内容及标准,自评分95.5分。成立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9份;与护林员签订片区管护责任书86份;签订专业队合同20份;签订《驻林区单位防火责任书》10份;联合牛街镇签订五类人员监护责任书2份;签订联防协议1份。

  在车畔山、他腊组建两支45人的扑火专业队,新聘请专业队员20人。其它各营林区、站点成立一支6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召开了防火安全知识培训会4次,计40多人次。场部机关组建1支应急扑火队。在防火期间全场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2份,口头通知整改34次,整改率达100%。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制定了《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案》,12月森林防火宣传月、3月的宣传周期间共出动车辆85台次,出动人员400多人次。粘贴省、州、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170份和防火通告60份。进入防火期刷新永久宣传碑15块,悬挂防火宣传布标3条,在公路沿线、村寨等明显地物上喷写防火宣传标语102条,五彩旗2套,利用街天发放防火宣传提袋、挂历等450份,通知书15份,召开宣传会议11次,宣传短信218条,火灾案例宣传2起,同相连村委会举行森林防火座谈会及文艺演出1次,计70多人参加,拍摄各种宣传图片90多张。严格火源管理,设2个防火检查站,多个流动检查站,实名登记450多人。同电力部门开展联防机制,与大冷山风电、王家山电力施工单位签定防火责任书2份,与牛街供电所联合排查出火险隐患2处。召开培训学习会议6次,出动检查15次,拍摄各类图片90多张,入村、田间地头800多人次,对放牧、烧地草等重点人群宣传登记50多人次。对发生的火情进行初查并报森林公安查处,全年已查处3起。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林下割铲工作,铲、割防火隔离带93条85公里,完成车畔山林果基地林下割除50多公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工作,我场在车畔山设立2个入山人员登记检查站。弥勒、撮科、小河底聘请了10名责任心强的防火信息员。场自筹防火资金35万元,加大防火投入力度,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开展联防工作,签订联防协议1份。认真落实森林火情火灾处置办法,积极组织火情处置,修订和完善了《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森林火情火灾处置办法》。

  2、措施有保障,打击有力度。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公益林管理台账,加强公益林数据管理,推进公益林信息化管理(奥维技术),提高公益林管理水平。完成公益林管护合同的签订(73份),进一步确定管护责任人,完善公益林禁伐限伐及公益林区划界定协议,建立公益林管护队伍,强化公益林管护考核,落实公益林管护任务和责任。

  天然商品林管护责任落实,我场依据公益林管理办法和公益林资金管理办法,完成天然林管护合同的签订(31份),进一步确定管护责任人,建立天然商品林管护队伍,强化管理考核,落实管护任务和责任。

  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及责任划分管理制度,我场划分责任区86片,面积61万亩,涉及四个营林区五个管护站,按照责任划分,场机关各股室人员分别负责各个责任区的连带责任。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的紧急通知》,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和执法打击力度,联合石屏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一起到场属各营林区管护站周边自然村,开展入户、利用街天开展宣传工作,并张贴发放《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急处置的倡议书》700余份。

  根据《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政办函〔2020〕44号)的要求,我场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验收销号及专项整治总结工作。下发我场毁林种植图斑243个,经核实涉及违法图斑65个,共涉及案件88个,查处面积:326.88亩;收到罚没款:93179元。其中:违法图斑林政案件75个,查处面积:258.3亩,收到罚没款:73115元;刑事案件共4个,涉及林地面积46.5亩,已全部移交县森林警察大队处理,其余9个属非图斑历史遗留案件。2020年度共恢复面积865亩(其中违法图斑恢复面积:319亩)。以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现状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变化情况记载、年度更新调查核实。现已完成我场56个减量图斑相关核实工作及内部图斑检查。

  我场现有具备林政执法资格人员41名。为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执法效率,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学习,于2020年6月邀请县森林警察大队警员,到场部给职工作林政执法培训;并让场技术骨干作外业核实相关技术操作指导。

  3、绿化提档,加大造林抚育力度

  (1)王家山营林区广九桉树采伐规划面积1788亩,规划采伐蓄积19341立方米,采伐分四次拍卖,拍卖收入4910785.4元。目前也采伐1416亩,还有372亩正在施工中。王家山营林区史密斯桉枝叶采集拍卖采集面积7247亩,拍卖收入184136元,目前正在采集中。

  (2)在牛街林区植被恢复湿地松造林860亩,支出754000元;在他腊至车畔山道路两旁美化绿化乡间道路湿地松造林75亩,支出93600元。造林正在施工中,等待造林工程完成验收后支付款项。

  (3)为提高桉树生长质量,对今年采伐桉树的迹地进行除萌透光抚育919亩,支出33175.9元。目前在施工中,分三次抚育到2021年7月31日结束。

  以上拍卖桉树和桉叶共收入5094921.398元,支出880775.9元。

  (4)对2019年大冷山栽一年管二年的1255亩植被恢复造林地进行全园割草,给被牛羊吃后萌发和少部分未吃的湿地松创造发展空间。同时由我场找出被牛羊践踏、死亡的空塘林地,督促承包施工队老板进行补植补种。

  (5)我场争取25万元管护站危旧房改造资金,造林绿化股协助对车畔山五幢危旧房进行了加固改造面积测算。

  (6)县林草局利用扶贫资金178万元帮扶新建撮科苗圃50亩,为城乡林区绿化、美化提供优质大苗而努力。苗圃聘请施工队进行“栽一管二”管理,到时交给我场自行管护经营。

  4、规范管理,机关办公室工作有条不紊。

  2020年以来,办公室严格遵守场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时时以工作为先、事事以大局为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处理,确保文件传送的及时、有效和安全性。建立了场部印章使用登记表,做好印章的登记、保管、使用等情况,凡使用印章须登记用途,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公章,公章管理、使用得到了规范的管理。做好文件的及时收发工作,使上级下发的文件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处理,及时上报。做好全场109名在职职工及110名退休职工的人事劳资的管理工作,做好我场14张车辆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车辆出行报备登记、车辆维修审批、车辆保险等等车辆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州县及主管局的统一安排下,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的防疫工作,先后排查了三个住宅小区,228户住户,严格执行扫码及测体温上下班,先后购买了七十余支温度计及上百个口罩发放给我场职工,发放张贴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画,有力地支持了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

  5、多措并举,抓好营林区建设。

  场属四个营林区,五个管护站分布于牛街镇和大桥乡,按全场职工80%的比例分别值守在各个营林区管护站。各营林区管护站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配合,针对当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又有烧地草、烧牧场等陋习,深入农村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和当地村委会领导、村民小组长、扑火队员交流预防补救措施、方案和经验,以及通过了解当地习俗,对他们耐心教育,讲解政策方式进行沟通,效果明显,大大减少了火灾的发生,更进一步提高了全民防火意识,增强了职工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发生山火时,及时报告并扑救,尽力有效地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种植蔬菜,瓜果等农作物,基本做到蔬菜自给。精心饲养好猪、鸡、鸭等家禽,充实食堂物资,提高伙食质量,在各营林区职工的共同努力下,生活水平正逐步得到提高,职工们都安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林业的发展尽心尽力,为建设生态做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9.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2020年新购的森林消防专用车辆不占编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度收入合计17,403,6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79,205.29元,占总收入的94.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24,494.41元,占总收入的5.31%。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19年度收入合计18,731,957.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6,349.14元,占总收入的69.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75,608.00元,占总收入的30.83%。

  比上年减少1,328,257.44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上年超额拨款,今年扣回上年超额的拨款2,405,869.7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度支出合计20,535,650.86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1,587.61元,占总支出的79.19%;项目支出4,274,063.25元,占总支出的2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19年度支出合计22,863,460.10元。其中:基本支出21,814,441.09元,占总支出的95.41%;项目支出1,049,019.01元,占总支出的4.5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比上年减少2,327,809.24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植被恢复1000多亩,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61,587.6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87,416.39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4,171.22元,占基本支出的4.15%。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14,441.09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3%。

  比上年减少5,552,853.4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由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费支出,此款为项目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74,063.25元。

  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9,019.01元。

  比上年增加3,225,044.2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79,205.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25%。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9,159.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2%。比上年减少1,328,257.44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超额拨款,扣回上年超额的拨款2,405,869.7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29,853.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3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1,695.2元、差额部分的退休费支出4,448,158.0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7,59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7,597.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4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7,043.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483.53元、资本性支出252,472.57;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9,054,31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319,696.2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7,743.9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675.00元、资本性支出72,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9,43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639,439.49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相关支出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2,803.29元,完成预算的95.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45,000.00元,决算为352,830.29元,完成预算的102.2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9,973.00元,完成预算的28.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支付车辆修理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5,946.56元,下降1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952.56元,增下降6.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94.00元,下降69.7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支付车辆修理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830.29元,占97.25%;公务接待费支出9,973.00元,占2.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830.2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7,372.57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林区面积广,管护点分散,原有车辆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无法满足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因此购置一辆森林消防专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457.7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9,97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9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区各队点召开的相关周边护林防火宣传会招生护林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资产总额18,386,655.61元,其中,流动资产3,717,810.37元,固定资产14,453,343.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5,50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7,818.94平方米,账面原值12,529,668.61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8,693,857.66元;出租房屋1242.89平方米,账面原值919,763.4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0,229.03元,其他出租出借收入220,400.00元,两项合计530,629.03元。以上收入均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876.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019.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876.0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对林场实行差额拨款,财政承担林场人员经费的80%,其他的20%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由林场自行解决。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



附件【石屏县牛街国有林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