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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50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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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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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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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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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主要是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林木良种选育示范、种质资源保存与创新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业生态监测、林业科研、林业科技服务及科普教育、林业新技术推广等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
(1)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坚持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班子成员带头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结对共建等形式,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条例、学习习近平在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上级党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地领会精神实质;同时,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6月9日机关支部和林区支部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暨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党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工作管理水平。
(2)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着力为林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①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总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并做到“三个带头”、“三个亲自”,落实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②注重疫情管控。党员干部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排查人员,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宣传正面典型,坚持正面宣传。
③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访谈节目--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开展疫情防控,党员在行动,践行雷锋精神,党旗高高飘扬等活动,弘扬正能量,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3)开展强基固本接对共建活动,实施“四个共建”
①机关党支部到林区党组织开展五次结对帮扶活动,帮助林区解决5个问题,水塘林区安装网络、小冲林区安装空调、小白得林区搭建柴棚、苦乔地林区建垃圾焚烧池、各林区发放医疗应急包。
②共建一个规范化党支部。按照“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安排部署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牛达国有林场机关党支部按照“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的要求,帮助结对共建党支部达标创建,林区党支部2019年创建达标。
③共建一个小苗圃。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坝心林区共建一个苗圃,坝心林区的16亩苗圃,种植有黄连木、兰花楹、鸡冠刺桐、冬樱花、紫薇、三角梅6个品种,苗圃建设采用大苗移植,大苗移植具有苗木出苗周期短、见效快、回收期短等优点,现苗圃长势喜人,通过建设苗圃着力培育林业产业,拓宽收入渠道,缓解林场经济压力。
④共建一个小菜园和一个小养殖场。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为林区职工提供日常的果蔬、肉类需求,改善职工生活。小菜园6个林区已建设完成,小白得林区条件受限,环境不宜养殖,没有建设小养殖场,其它5个林区已建设完成。
⑤共建一片平安示范林。以减少或杜绝森林纵火、乱砍滥采、毁林开荒、蚕食林地为目标,明确共创平安示范林边界、责任人及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深入林区,同林区党员群众一同开展巡山护林,6个林区平安示范林已建设完成。
⑥“五小”工程除小白得林区未建设小养殖场外,其它林区已建设完成。
2.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我场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全场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做好职工家属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承担住宅区、责任区人员和车辆排查工作,上门逐户逐人统计摸排,对外地来屏、返屏人员及密切接触者逐一进行健康排查登记,做到全覆盖登记排查、分兵把口、责任到人,做到不缺位、做到位、有作为,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节节取胜。
3.工会工作
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职工生活状况,根据职工工作状况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按照场的经济收入情况做好节日职工慰问工作,让全体职工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4.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石屏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石屏县林业和草原局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县创建办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机关、进林区,在全场干部中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物质基础、法治基础和社会基础,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积极履行好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的工作职责。
①张贴标语,深入宣传。坝心林区新建房屋竣工后,为了更好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职工深入领会护林防火知识并及时汲取精神食粮,场部第一时间在林区点墙壁张贴永久性宣传标语,陈列宣传展板,极好地营造宣传氛围。制作三块民族团结永久性宣传标语 “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和一块展板悬挂于坝心片区点,让职工看到宣传标语能够时刻将“民族团结”精神铭记于心,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进步。
②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组织职工集中学习,积极宣传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等重要指示精神。
③深入林区周边村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巡查、宣传的同时,不忘促进民族团结意识,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加强职工、村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与林区周边村寨各民族村、民族村民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互相交流;聘请民族村寨的村民担任护林员。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促进林区与各民族村寨的和谐稳定,共同维护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
5.森林防火工作
进入防火期,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5月份以来气候持续高温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居高,防火压力增大,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体职工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与各片区、护林员、指挥所成员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抓好防火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主要内容,在各片区周边村社开展广播宣传、集市宣传,翻新永久性公益林宣传碑8块、制作林区横幅标语16条,出动宣传车260台次,发放宣传单1,300份;粘贴通告12张,广播宣传140次,发放宣传袋100个,发送短信40务;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对“五种人”加强监管,并落实监护人看管,严格限制其携带火种,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林区;如果发生火灾或火警将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狠抓野外火源管理,在高森林火险期、节日期间林区巡山人员一律不准休假,在路口要道对进入林区人员实行100%实名登记、山头地块严防死守,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为有效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变被动为主动预防,消除林区可燃物,认真作出了《2020年林下安全隐患排除规划设计》,完成砍堆烧防火线2.939公里,林下烧除5,033公顷。6个片区的防火公路进行全面维修,既满足日常经营管理,又能为森林防火提供便利。通过全场干部职工、护林员的共同努力,2020年未发生森林火情。
6.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围绕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工作。
加强森林资源的督查和保护,全面推进“三个全覆盖”,即森林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为主题的森林督查工作;按“四个到位”的要求,扎实抓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能力。加强林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特别是涉林、涉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2020年上级下达我场森林督查(种茶毁林)图斑49个(国家级图斑14个,省级种茶毁林图斑35个)。经现地核实,无需查处图斑38个,违法图斑11个。立行政案件12起、刑事案件1起,尚有一起行政案件未结案。我场森林资源监测减量图斑4个,已全部完成现地核实工作并上报县林草局。全年共查处林政案件9起,收缴罚金53,322.46元。
完善《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森林资源管护实行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将辖区内的林地划片核定管护人员,把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把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巡护责任明确到人,全面实行责任、目标、绩效一体化的考核和奖励。
在县林草局统筹安排下,以2019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现状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变化情况记载、年度更新调查、数据库更新及更新成果汇交手段,形成省级、县级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现状数据库和变化数据库,更新成果报告和统计表。根据“一张图”年度更新、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整合,掌握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动态变化。与片区(林区)职工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将山头地块层层落实到人,做到“山有人巡、林有人护”。
7.森林资源考核工作
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国有林场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的目标,按照《云南省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年度考核办法》、《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照料考核内容、指标及评分标准对2019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自检自查,通过考核评分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8.造林抚育、调查规划工作
规划违法图斑植被恢复造林88.4亩,涉及坝心四家林区、石灰塘林区、小官山林区、刘家山林区、水塘林区、牛达林区、小冲林区合计16个小班,因石灰塘林区有2个小班面积31.1亩有争议,村民堵路阻止造林,现在还未协调好,实际种植湿地松苗木5,000株,面积57.3亩。参加元江堆石山1,200亩更新造林工作。进行水塘林区2019年植被恢复造林的抚育工作。完成牛达国有林场2020年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及采伐审批材料。完成《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经营方案》和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牛达国有林场2020年牛达林区风倒木采伐作业设计》和采伐利用。规划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分布小冲林区、牛达林区、小白得林区,规划面积15,000亩。配合西南林业大学林学院完成《云南松优质建筑用材人工林高效培育技术研究》项目的样地调查、数据测量、收集。
9.基础设施建设
逐步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岔河管护站、小河底管护站安装空调;为已具备安装宽带网络条件的坝心、苦乔地、石灰塘、水塘、乌拉田五个管护站开通宽带网络信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8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570,804.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41,052.01元,占总收入的78.3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29,752.19元,占总收入的21.6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13,499.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3,000.76元,占总收入增加的59.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增加250,499.19元,占总收入增加的40.83%。财政拨款收入增长的原因: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及每月保险费用的上升;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非税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0,344,788.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6,669.42元,占总支出的89.64%;项目支出2,108,119.00元,占总支出的10.3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89,019.67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75,556.17元,占支出增加的41.44%,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及每月保险费用的上升;项目支出增加813,463.50元,占支出增加的58.56%,主要原因是2020年劳务费用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36,669.4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5,556.17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每月保险费用的上升、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和维修费用上升影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418,466.15元,占基本支出的79.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18,203.27元,占基本支出的20.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8,11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3,463.50元,占支出增加的58.56%,主要原因是2020年劳务费用支出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4,020.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2%。与上年对比减少455,541.37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退休影响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1,26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3%。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退休费3,452,309.6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8,954.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6,136.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60,0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9,313,23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3,30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2020年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1,5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306.27元,完成预算的9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5,947.27元,完成预算的9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59.00元,完成预算的90.6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车辆经常到各管辖林区巡查,车辆损耗严重已接近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修理费居高不下。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40,014.39元,增长20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1,393.09元,增长210.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8.70元,下降50.3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购置公务用车一台,由于车辆经常到各管辖林区巡查,车辆损耗严重已接近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修理费居高不下。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947.27元,占99.62%;公务接待费支出1,359.00元,占0.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5,947.2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3,087.5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859.70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3,087.57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车辆损耗严重已接近报废年限存在安全隐患。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2,859.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各管辖林区巡查及森林督查工作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3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3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往来人员用餐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部门资产总额29,998,823.60元,其中,流动资产11,733,699.03元,固定资产10,120,827.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4,232,240.4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44,961.30元,其他资产3,267,095.4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52,028.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67,17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549.75平方米,账面原值3,541,925.75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7,47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3,552,028.05元;出租房屋3,826.64平方米,账面原值2,387,915.3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47,482.1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071.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271.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2,983.6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62%。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三)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行政支出是核算行政单位履行其职责实际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附件【石屏县牛达国有林场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