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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549-71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228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000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建议。

  2、提出石屏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提出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的合理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以及州、县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定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石屏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6、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7、管理全县粮油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油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县级粮油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8、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拟订全县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9、根据全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化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州投资项目。

  20、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承办中共石屏县委、石屏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33.02亿元,增长5.9%。其中:一产增加值完成36.51亿元,增长5.8%;二产增加值完成47.59亿元,增长7.1%;三产增加值完成48.92亿元,增长4.6%。三次产业占GDP比重为27.4:35.8:36.8。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7.24亿元,增长20.3%。完成工业总产值66.82亿元,增长9.2%;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43亿元,增长5.4%。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5亿元,增长3.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8亿元,增长3.2%。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6%。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88亿元,增长0.4%。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5863元、15137元,分别增长4.4%和8.2%。

  (一)着力夯实发展基础,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快

  全年纳入州级集中开工重点项目23个,总投资34.6亿元,完成投资14.3亿元。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全年确定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66个,总投资18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9亿元,完成投资40. 9亿元。石屏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区污水处理厂、2018年和2019年城镇棚户区改造、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展示及管理服务、扶贫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区建设等项目全部完工;稳步推进小箐水库、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牛商场片区棚户区改造等在建项目建设;按期开工异龙湖高原湖泊治理(2020年)、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坝心镇集镇供水工程等23个新开工项目;积极完成异龙湖南岸及西源生态修复示范、滇中引水二期(石屏段)输水隧洞、异龙湖底泥清淤与产业开发系统、大练庄水库等一批3000万元以上前期工程项目的可研编制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5个、资金2.6亿元,目前项目均已开工。积极向上申报地方政府专债项目22个,申报专债资金23.7亿元,目前石屏县扶贫农特产品精深加工区、石屏县米轨火车旅游开发、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湖高原湖泊治理项目(2020年)、石屏县污水处理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等4个项目获得专债资金支持,共争取专债资金5.5亿元。

  (二)美丽县城显成效,人居环境不断提升

  石屏县启动“美丽县城”建设以来,谋划建设项目23项,计划总投资22.24亿元。目前已启动城市公厕、停车场、公园、道路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古城改造等项目20个项目,县城新建公厕10座,改造14座,城区采购分类果皮箱950只,已完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3.81万平方米,湖滨路、汇源路和龙泉路等5条道路提升改造完工,改造道路13.5公里;改造县城区雨污分流管网5.5公里;新建林苑、龙泉路、东部组团等4个停车场;建成工会广场、陶村片区健康主题公园;完成电网入地4公里;新增及改造城市路灯560盏;完成入城节点改造5个,新增和改造城市绿化18.46万平方米,古城19条古城街巷改造完成15条,预计7月底全部完工,修缮古建筑1.4万平方米,拆除风貌不协调建筑2万平方米,古城肌理和风貌持续恢复,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9.64%。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88亿元。目前,石屏县“干净、宜居、特色”指标已达标57项,达标率96.6%。

  (三)能源物资有保障,全县市场运行平稳

  疫情期间有效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确保全县68.7万亩耕地面积稳定、质量不下降。目前全县已完成夏收作物面积31.3万亩。新建教场坝中心粮库,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储存县级储备粮稻谷300万公斤,小麦100万公斤,食用植物油5万公斤。调整充实粮食应急供应点3个,确定石屏县花桥粮食加工厂为应急加工企业,落实粮食应急加工能力30吨/日。目前全县粮食总存量充裕,相对动态,运行平稳有序。扎实做好煤矿重组整治工作,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推动煤矿行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共检查煤矿28次,整改隐患115条。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供应稳定,大牛、大冷、尼白木克风力发电场正常运转。

  (四)发展定位初步明确,十四五编制有序推进

  按照县委要求,坚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作为一项基础性、前导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工作步骤程序抓好规划编制各项工作。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十三五”规划22项约束性指标全部顺利完成。一举摘除贫困县和异龙湖劣Ⅴ类水质“两顶帽子”,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云南省美丽县城,地区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经济总量实现历史性跨越,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学分析研判“十四五”发展环境。立足实际加强政策研究和县情调研,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石屏“十四五”发展的优势和不足,准确定位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擘画好石屏“十四五”发展蓝图。全力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及专项规划编制,围绕“十四五”时期新型城镇化、综合交通、现代化水网、“新基建”等重要领域,充分论证认真谋划储备项目,共梳理项目597个,规划总投资2331.45亿元。并积极向上对接,力争将交通、水利等一批重大项目纳入省、州“十四五”规划。

  (五)廉政教育不松手,机关法治更加完善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集体议事规则,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决定,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转变,积极倡导“敢于担当、马上就办”的实干精神。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营商环境改善提升年各项工作,以扎实的作风、突出的业绩服务于民、取信于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52,445,228.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48,397.31元,占总收入的92.5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96,830.71元,占总收入的7.43%。2019年度收入10,926,194.1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519,033.91元,增长38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比2019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6,212,067.14元。其中:基本支出5,867,156.91元,占总支出的22.38%;项目支出20,344,910.23元,占总支出的77.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12,914,240.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297,826.60元,增长102.97%;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支出比2019年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67,156.91元。2019年日常支出5,421,132.54元,与上年对增加446,024.37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入本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65,214.68元,占基本支出的62.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01,909.23元,占基本支出的37.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344,910.23元。2019年项目支出7,493,10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851,802.23元,增长171.51%;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支出比2019年增多,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000,290.00元,食品安全监管支出5,200.00元,学前教育支出500,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00,000.00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00,000.00,水体支出1,000,000.00元,能源节约利用支出40,60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500,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61120.23元,水利前期支出2,500,000.00元,粮油事务支出137,700.00元,合计项目支出20,344,910.2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38,21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3,529.7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034681.89元,增长75.8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48,69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2%。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500,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0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0,936.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来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0,73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40,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水体支出1000000.00元、能源节约利用406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61,12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8%。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00000.00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61120.23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5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1%。主要用于:水利前期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1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0%。主要用于: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270.00元,完成预算的67.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670.00元,完成预算的6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600.00元,完成预算的70.3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来执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0,087.66元,下降24.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031.34元,增长5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119.00元,下降38.3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州督查、检查项目来人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70.00元,占31.09%;公务接待费支出43,600.00元,占68.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7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67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局开会、培训、报送材料、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43,6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6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省州调研、督查项目组、各县市业务往来人员、各乡镇业务来往人员、定期召开固定资产投资会相关工作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356.34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40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047.66,减少31.08%,主要原因有人员退休,调出;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只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必要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52888028.07元,其中,流动资产48832894.19元,固定资产2271978.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83155.2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409987.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5340.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度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支出基本完成年初设定任务,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良好。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前期准备工作中,通过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责任意识,促进工作落实,提高项目完成效率,推进项目工程进度,按照“求真、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做好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相关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成果展示,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完成后,强化项目后期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后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等。

  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支出。

  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3030111



附件【石屏县发展和改革局表202110110411323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