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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556-820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224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传达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的真实面貌,抢救、保护、维修全县境内的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古迹和古建筑及民族文物。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县的馆藏文物品。向省、州推荐有价值并具备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利用文物,对公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历史知识教育。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应对疫情,全力以赴抓好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石屏县博物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石屏县博物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明确了防控工作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是认真落实“停、防、查、疏、宣”五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为丰富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石屏县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博物馆服务公众的形式,石屏县博物馆坚持“闭馆不闭展”,推出了一批“线上博物馆”栏目,公众可以足不出户,在家体验网上看展览、赏文物和听故事。

  2.树立文化自信,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得到完善。

  2020年,本单位对外免费开放天数达258天,在新冠疫情期间,闭馆63天。免费开放时间为每周二至周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周一闭馆。节假日正常开放。开放时间与公众的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节假日和学校假期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3.提升软件服务水平,落实好文化惠民工作。

  2020年,本单位开展讲解员培训讲座3次,全面提升讲解员的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2020年1至12月,共接待游客7.5万人次,其中青少年2万余人次。博物馆内的安防、服务、组织、领导等工作在实践中得到很大提升,充分发挥了博物馆作为区域文化窗口的功能与作用。

  4.完善基本陈列展览,丰富临时展览内容。

  一是2020年为了进一步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实践与探究,积极推进石屏泛博物馆群工作建设。经县人民政府批复,设立石屏县博物馆文庙分馆、石屏县博物馆州衙分馆、石屏县博物馆李恒升私宅分馆、石屏县博物馆云台门分馆。

  二是2020年举办临时展览3次、引进展览3次。2020年1月,利用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李恒升旧宅,策划完成台湾画家蔡振源先生“华屋流彩”画展,展出蔡振源先生绘画作品41件,吸引观众五千余人。2020年3月,利用修缮完毕的朱家花园先后引进“绝代风华——金梅民国旗袍收藏展”,展出旗袍51件。2020年7月18日至31日,引进建水县博物馆文物交流展览,展出精品刺绣17件,吸引观众2000余人。2020年7月至8月,策划完成“诗韵流芳——经济特科状元袁嘉谷先生书法展”,展出袁嘉谷书法作品24件套。

  三是2020年外出展览3次。2020年9月,至建水县博物馆进行文物交流展,共展出文物15件,吸引观众1000余人。2020年12月,至普洱市博物馆,展出“沿着先祖的足迹”石屏普洱文物交流展览。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至吉林长春,参加吉林冬季文博会,携带博物馆文创产品和非遗传承人产品参加展览。

  5.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

  石屏县博物馆积极推动博物馆数字化建设,现已在“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上线,并不断整理收集资料提供给APP运营者更新完善数据,保证石屏县博物馆在“游云南”数字博物馆平台上信息的实效性及完整性。拥有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为“石屏县博物馆”,有专人负责在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2020年共发布信息68条,点击率合计2万余次,转发量700余次。已经成为石屏县博物馆的宣传平台。

  6.文物征集与修复。

  全年征集文物与资料2件套,1件为石屏县工信局移交公米店丰备仓牌匾,1件为个人捐赠《袁太夫人哀荣录》。文物修缮方面,2020年先后两次与昆明博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对馆藏文物修复进行修复,目前已完成10件(套)文物的修复,4件(套)文物正在修复中。

  7.全面推进“拯救老屋行动”建设项目

  2020年“拯救老屋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在全县41个传统村落积极推进“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实施工作, 2020年入村进户开展工匠培训工作、老屋修缮工作、验收工作和后期活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缮93幢,其中已验收72幢,正在修缮5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2.石屏县博物馆

  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石屏县文物管理所、石屏县博物馆。年末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713,108.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3,107.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9元,占总收入的0.00%。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70,630.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3,203.60元,占总收入的86.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47,426.70元,占总收入的13.97%。2020年比2019年收入减少57522.21元,减少的原因分析: 2020年单位间往来款项减少。见下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9,222,135.43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854.70元,占总支出的13.65%;项目支出7,963,280.73元,占总支出的86.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652,963.52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708.14元,占总支出的17.90%;项目支出6,283,255.38元,占总支出的82.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比2019年支出增加1569171.91元,增加的原因分析:2020年石屏县老屋建设项目全面竣工验收,项目支出增加。见下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8,854.70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9,708.1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853.4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2020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6,672.25元,占基本支出的87.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182.45元,占基本支出的12.09%。2019年度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47%。基本支出情况详见下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63,280.73元。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83,255.3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0025.3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石屏县老屋建设项目全面竣工验收,项目支出增加。

  2020年具体项目开支:

  1.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老屋建设拯救行动项目经费2020年支出7,394,897.80 元。2020年“拯救老屋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在全县41个传统村落积极推进“拯救老屋行动”项目实施工作, 2020年入村进户开展工匠培训工作、老屋修缮工作、验收工作和后期活化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缮93幢,其中已验收72幢,正在修缮5幢。主要用于老屋维修(护)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

  2.红财预发〔2019〕123号博物馆馆藏文物修复经费2020年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文物维修(护)费、劳务费。

  3.红财教发〔2019〕147号袁嘉谷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2020年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4.红财教发〔2019〕147号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2020年支出258,382.93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

  5.石财预字〔2020〕1号本年财政预算拨款项目石屏县博物馆县级免开经费2020年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等。

  6.石财预字〔2020〕1号本年财政预算拨款项目石屏县袁嘉谷纪念馆县级免开经费2020年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石屏县博物馆办公费、电费、劳务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3,107.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66%。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9,319.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64%。与上年对比增加14.8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博物馆纪念馆免开经费增加,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35,644.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0%。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21,404.00元,津贴补贴176,490.00元,奖金26,823.00元,绩效工资299,19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02.19元,办公费41,280.80元,水费59156.40元,电费56,033.11元,邮电费9,965.10元,物业管理费61,000.00元,差旅费11,701.00元,维修费41,418.40元,培训费18,320.00元,公务接待费1,451.00元,劳务费398,162.52元,工会经费6,396.72元,福利费6,02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2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4,850.00元,无形资产购置3,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382.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77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4,30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1.00元,完成预算的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1.00元,完成预算的8.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加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451.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1.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单位间举办博物馆展览,增加交流,增加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5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45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0年单位间举办博物馆展览,增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3次,接待人次共3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7781240.86元,其中,流动资产5853103.56元,固定资产48199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0.00元,其他资产1629116.40元属于文化文物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39455.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0095.2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文物管理所2020年决算公开表(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