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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6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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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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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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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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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进行党的政策方针宣传教育,研究文化活动规律创作文艺作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文化艺术挖掘,公共文化活动受好评。依托海菜腔、烟盒舞民族歌舞特色,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断完善和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有效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举办元旦迎新春文艺晚会、举办“华屋流彩”“梦途千山 望爱五月”蔡振源画展、民国旗袍收藏展等展览6次,举行“音为有你·新春音乐会”,进行《猴子掰包谷》节目打造提升,参加中国曲艺牡丹奖大赛。举行“书香助力战‘疫’、阅读通达未来”等系列全民阅读推广活动;同时通过图书馆云阅读小程序,推出“服务不打烊 在家随心看”服务,让广大读者在家就能读书看报、听诗诵读、收看公开课等,进一步做好读者服务,积极推进“书香石屏”建设。2020年参加红河州第二届“白鹇奖”,我县舞蹈类节目《烟盒·烟盒》获奖、曲艺类节目《彝家山寨玩快闪》获奖,石屏县代表队获得优秀组织奖。
2. 注重非遗文化保护,强活态传承与利用。依托海菜腔、烟盒舞、乌铜走银、彝族花腰刺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促进非遗+旅游产业发展。在完善四级名录、开展传承培训、保障传承经费、支持技艺传承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打造亮点特色。积极开展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九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已推荐上报州级非遗传承项目5个、州级传承人20人。石屏古城李怀秀李怀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以庭院剧场模式活态展示传承,深受游客欢迎。“非遗进校园活动”走进东风小学,通过开展乌铜走银、彝族花腰剪纸、彝族花腰刺绣、紫石砚制作、麦秆羽毛画制作、书画装裱修复等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展示,感受非遗文化魅力,进行活态传承。6月13日举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进行海菜腔、烟盒舞、彝族吹奏弹拨乐、栽秧鼓等节目演出,同时进行“网红直播带货”,红河非遗传承人携手网络带货达人一起直播带货,让更多的人了解石屏豆腐、彝族剪纸和刺绣等非遗项目产品。
3.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020年,石屏县群众文化活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按原计划开展。元旦节期间,石屏一中、二中、县高级中学等多所中学如期开展迎新年文艺晚会,文化馆辅导人员借机帮助学校开展文艺辅导工作,有效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进入2月份,疫情到来虽然不能聚集人群开展文艺活动,但我馆文艺工作者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创作文艺作品录制视频,利用媒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得到社会好评。
6月份开始启动送戏下乡演出工作。结合脱贫攻坚,民族团结等中心工作创作文艺作品,深入哨冲镇八灯冲村、他达村;龙武镇方丈村、松树岗村;龙朋镇咪普村、国建村;牛街镇扯直村、甲乙己村等,全年完成72场下乡演出活动。
4.逐步开放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活动场地
由于这次的疫情,我们的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在5月份之前,我们都是处于一个闭馆的一个工作状态,在恢复开馆以后也是坚持做好消毒、扫码、测量体温、登记来访记录、要求群众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工作。安抚好了群众防控期间的情绪,同时也拉近了与群众心与心的距离,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与支持。
开馆后,逐步开放了书画活动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室、舞蹈排练室、娱乐活动室、二楼多功能厅、展览厅 、宣传栏等活动场所。并且保证了各类活动的正常进行,最终为我县广大群众提供了安全、健康、 舒适的文化活动场所。
5.积极开展艺术门类辅导,培育文艺人才。
(1)文化馆沈卫东老师于4月辅导龙朋镇参加中国中铁集团建党节合唱比赛《永远跟党走》荣获三等奖;9月和东风小学丁老师一起辅导东风小学学生《石屏民歌》参加国庆节演出。
(2)文化馆许国勇老师于6月辅导城东社区文艺队舞蹈《彝族烟盒舞》;11月辅导轻歌飞扬文艺队舞蹈《烟盒》。
(3)文化馆高瑜璐老师于9月辅导了龙武镇政府、坝心镇政府两支队伍《石屏县职工工间操》,参加石屏县2020年职工工间操比赛。
(4)文化馆苏家宝老师于9月辅导了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两支队伍《石屏县职工工间操》,参加石屏县2020年职工工间操比赛,分别荣获了二等奖和三等奖;于1月辅导了一名学生考入了云南省艺术学院表演系。
(5)文化馆李云霞老师于6月辅导了东风小学四个节目《啦啦操》《西域之火》《小热舞》《感谢你,谢谢你!》;8月辅导东风小学一个《古诗词》节目参加红河州的比赛;9月为东风小学辅导五个节目《诗书契》《珍惜时间 不负韶华》《最美的花季》《花腰舞》《古城情悠悠》参加国庆节演出;10月为东风小学编创了一套《东风小学校歌操》。
(6)文化馆孙丽老师于1月辅导石屏县烟草分公司舞蹈《茉莉花开》,参加红河州烟草总公司迎新春活动;3月为一名艺术学院学生辅导一个节目参加工作招聘考试;8月辅导石屏县一心堂节目《健身操》参加云南省总公司活动;8月辅导石屏县斯麦尔幼儿园老师《烟盒操》;8月辅导石屏县南方电网分公司两个节目《安全筑起彩虹桥》《创造者》,参加红河州南方电网分公司红河州各县市巡演10场;9月辅导发改局《石屏县职工工间操》,参加石屏县2020年职工工间操比赛,荣获了三等奖;9月辅导东风小学两个节目《新愚公移山》《葬花吟》,参加东风小学庆国庆演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
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
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文化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705,331.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5,949.45元,占总收入的97.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9,382.08元,占总收入的2.68%。2019年度收入合计3,442,974.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7,554.48元,占总收入的93.4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5,420.00元,占总收入的6.55%。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总收入比上年增加原因:中央、省级补助免费开放经
费89796.90元、中央、省、州补助非遗传承项目及传承人补助资金396859.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061,934.42元。其中:基本支出2,681,677.85元,占总支出的66.02%;项目支出1,380,256.57元,占总支出的33.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支出合计4,623,818.02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808.24元,占总支出的63.90%;项目支出1,669,009.78元,占总支出的36.1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总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2019年补发2017年综合奖励绩效工资,2020年无补发或增发综合奖励绩效工资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执行预算数缓慢,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故总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81,677.85元。与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馆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54,808.24元相比,减少273,130.39元减9.24%,减少原因:2019年补发2017年综合奖励绩效工资,2020年无补发或增发综合奖励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比上年减少,故基本支出比去年减少。
2020年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9,704.70元,占基本支出的8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1,973.15元,占基本支出的16.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0,256.57元。与2019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文化馆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9,009.78元相比减少288,753.21元减17.30%。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群众文化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补助支出;二是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137,705.15元,主要用于文艺创作支出,兑现县级、省级、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支出,国家非遗保护项目烟盒舞、海菜腔保护支出;四是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3,396.90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支出,刘晓晴捐赠款用于书画培训支出,州级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及医疗健康检查支出;五是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52,653.47元,主要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支出,公共文化云建设支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6,46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4,392.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5%相比,减少77925.27元,减1.90%,减少原因:2019年补发2017年综合奖励绩效工资,2020年无补发或增发综合奖励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12,77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6%。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工资支出、免费开放经费支出、烟盒舞、海菜腔保护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82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14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的相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728.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51.47元,完成预算的7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301.47元,完成预算的6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0.00元,完成预算的5.8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厉行节约的原则,故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224.68元,增长2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74.68元,增长18.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50.00元,增长412.5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送戏下乡演出、脱贫攻坚下乡工作增加,致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故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01.47元,占91.91%;公务接待费支出2,050.00元,占8.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301.4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301.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送戏下乡、脱贫攻坚、免费开放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2,05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业务部门相互交流人数增加,致使公务接待费增加。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文化馆部门2020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文化馆部门资产总额1,083,281.68元,其中,流动资产122,053.40元,固定资产原值1,702,700.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1,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的资产总额1,557,454.02元,其中,流动资产517,851,41元,固定资产原值1,689,233.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172.3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67.00元,无形资产增加121,5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41.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91.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81.4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3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年末结转和结余不为负数。
2.“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无列支“工资福利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文化馆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石屏县文化馆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