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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14-985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317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是基本医疗卫生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事业编制13人,其中本科9人,大专4人。2020年3月调出1人,2020年5月调出1人,2020年9月调出一人,2020年9月通过公开招聘进入1人。退休人员6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传染病防治

  按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方针,落实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重点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风疹等重点传染病的检测和报告,2020年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例数1例;1-12月完成HIV自愿检测 2487 例。认真组织实施消除疟疾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补助乙肝疫苗等项目,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的工作,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共发放张贴宣传资料400余份。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尽最大努力,防治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2、计划免疫

  2020年内0-6岁儿童预防接种人次数1168,各项指标均已达上级要求。

  3、妇女保健工作

   孕产妇保健:2020年全年共有产妇 71人,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67人,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为 94.36% ;孕产妇系统管理67人。本年度无孕产妇死亡。

  接生工作:本阶段共出生71人,活产婴儿71人。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4、儿童保健

  2020年全年共有 7岁以下儿童 739人,5岁下儿童470人,3岁下儿童 268人。本阶段5岁以下儿童死亡0人,无死胎死产及围产儿死亡。

  5、计划生育服务

  2020全年发放避孕套6020只,发放口服药64盒,外用药70盒,放环0人,取环0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随访率95%。

  6、公共卫生服务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根据乡村两级实际,细化各项工作指标,按卫生院年度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截止到2020年末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人数规范化电子建档人数10305人,全乡65岁以上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945人,高血压管理人数748人,糖尿病管理人数81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78人,年末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3人,开展健康咨询活动9次,讲座12次。

  7、基本药物制度

  2020年,我院网上采购品种数220种,新城乡卫生院和4个村卫生室的网采金额84.15万元。对采购药品严格执行到货验收和按时结算制度.

  8、医疗工作

  继续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内部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使我院的医疗工作更加规范,2020年,我院门诊人数为26511人次,住院人次260人次,业务收入104万元。无医疗事故发生。

  9、乡医管理

  严格按“乡村一体化管理”方案实施,注重日常监管,加强对乡医的指导,卫生院努力克服人员编制不足的困难,协助乡医做好儿童体检、防疫保健、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促进各项卫生工作目标,按工作计划稳步推进。

  1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按石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屏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签约总人口3815人,履约总次数12293次,履约率100%,做到签约一人,服务一人.

  12、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

  医院领导对疫情防控非常重视,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疫情防控管理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上保证疫情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院领导统筹安排和科学调配医务人员力量,做好轮班值守,做好24 小时值班值守,并倡议全院医护人员同心协力,并肩战斗,以行动践行使命,以科学的防治,坚定的信心,坚决防止疫情的扩散与蔓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4,006,42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6,905.67元,占总收入的72.3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47,079.27元,占总收入的26.1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439.16元,占总收入的1.56%。

  2020年总体收入比上一年度减少1,053,72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比上一年度减少1,045,595.88元,减少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2019年收财政拨款发放离岗乡医一次性工资。

  事业收入增加37,376.52元,2020年与县级医院实行医联体,在县级医院的帮助下,不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其他收入减少45,510.04,原因为县医保中心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收入核算方式变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4,123,171.70元。其中:基本支出2,979,768.19元,占总支出的72.27%;项目支出1,143,403.51元,占总支出的27.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支出合计比2019年减少1,159,006.66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52,899.70元,减少原因为2020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806,106.96元,减少原因为2020年无离岗乡医补贴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79,768.19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2,899.70元,主要原因2020年机构人员减少,人员工资等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5,209.71元,占基本支出的60.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74,558.48元,占基本支出的39.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3,403.5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6,106.96元,减少原因为2020年无离岗乡医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918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86%。与上年对比,减少1455123.18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人员减少,2019年付离岗乡医工资,2020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80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173170.72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养老保险;

  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4,632.32元,主要用于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2080799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6·13”人员招聘就业补贴。

  卫生健康(类)支出2,522,94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6%。

  2100302款支出1,419,726.22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主要用于卫生院职工工资薪;

  2100399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9,881.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工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

  2100408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23,717.61元,主要用于维持基本公共卫生正常开展做列支各项办公费、体检试剂款、宣传费、劳务费等;

  2100410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项防护用具及其必须办公费支出;

  2100499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599.00元,主要用于支付家签团队建档立卡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县级财政补助);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6,017.4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441.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支出98,441.64元,主要用于支出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日常经费支出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699.75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699.75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日常经费支出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资产总额2,613,925.29元,其中,流动资产966,215.11元,固定资产1,647,710.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918.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1,06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5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9.2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新城乡卫生院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