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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26-313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315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5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隶属石屏县卫生健康局,是卫健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卫生监督工作规划;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定期开展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承担我县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审批、上报;负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传染性防治、学校卫生和卫生监督协管等的日常监管;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举报的卫生事件;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承担卫健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健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效率,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一、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管力度,全面推进放心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二、做好公共场所日常监管工作;三、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和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医疗服务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四、提高卫生许可审核质量,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五、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工作;六、切实做好做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七、按时完成扶贫工作;八、按时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九、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卫生健康监督能力建设工作,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423,963.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1,661.48元,占总收入的97.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302.00元,占总收入的2.16%。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2,206,748.42元多217,215.06元,比上年上升9.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2,183,203.42元多188,458.06元,比上年上升8.63%;其他收入比上年23,545.00元多28,757.00元,比上年上升122.14%。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变动是增加了2100410款收入以及2100408款经费增多;其他资金变动是收到局拨工作经费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138,370.45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490.68元,占总支出的78.40%;项目支出461,879.77元,占总支出的21.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2,260,016.36元少121,645.91元,比上年下降5.38%。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912,903.42元少236,412.74元,比上年下降12.36%;项目支出比上年的347,112.94元多114,766.83元,比上年上升33.0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减少;扩充了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人员,增加了项目经费的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6,490.68元。比上年的1,912,903.42元少236,412.74元,比上年下降12.3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5,07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1,420.39元,占基本支出的16.19%。年人均费用情况167,649.0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1,879.77元。比上年的347,112.94元多114,766.83元,比上年上升33.0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减少;扩充了建成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人员,增加了项目经费的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主要是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双随工作及艾滋病防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8,746.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1%。与上年的2,220,316.36元少141,570.11元,比上年下降6.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94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46,03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医疗保险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767.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120.70元,完成预算的5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067.70万元,完成预算的6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53.00万元,完成预算的20.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财政的相关规定,我单位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政策,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8,683.82元,增长1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678.82元,增长2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95.00元,增长-37.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车辆燃油费的支出;按照政策厉行节约的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67.70元,占91.31%;公务接待费支出5,053.00元,占8.6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67.7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067.7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抽检、监督执法、考核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05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0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年卫生监督执法及接待上级督查共13批次7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796.19元,与上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862.96元对比增加67,933.23元,主要原因分析:因工作开展需要,增加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电话费、印刷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构运转的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7,183,545.65元,其中,流动资产611,991.15元,固定资产6,173,754.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7,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904.5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85,800.63元,固定资产减少154,536.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9,36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54.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52.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354.5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三、资产是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