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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64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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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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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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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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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
2、协调做好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及规划的审查工作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验收管理等工作。
3、组织编制移民安置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配合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编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落实。
4、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移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移民安置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5、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6、负责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管理工作。
7、负责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组织验收。
8、配合水务局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工作。
9、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专项资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内部稽查工作。
10、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移民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有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移民信访事项。
12、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搬迁安置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效整改省级稽察回头看及后扶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问题2019年11月1日至11月6日,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派出稽察组,对石屏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稽察“回头看”及后续后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稽察,按照《云南省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红河州绿春县石屏县稽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云搬领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石屏县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工作中,坚持先易后难、上下联动、督导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进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历次稽察发现未整改到位的三个问题,及本次稽察发现的十五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2、移民人口动态管理,按时足额兑付移民直补资金
2019至2020年州级下拨直补资金381万元,兑付316.32万元,结余61.68万元。其中,2019年州级下拨直补资金190.5万元,核减移民人数21人,扶持人数2652人,兑付159.12万元,结余31.38万元;2020年州级下拨直补资金190.5万元,上半年核减移民人数30人,扶持人数2622人,上半年核减移民人数4人,扶持人数2618人,兑付157.2万元,结余33.3万元。各年度直补资金兑现率100%,结余资金根据移民意愿与资金管理办法,25万元用于石屏县宝秀镇吴营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建设,25万元用于石屏县龙朋镇龙朋村委会移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设。
3、扎实推进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
2020年启动实施6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总投资1337.89万元,移民扶持资金1052万元。其中,石屏县宝秀镇兰梓营村道路修建工程,总投资155.73万元(移民扶持资金110万元);石屏县异龙镇冲门口村亮化工程,总投资44.75万元(移民扶持资金40万元);石屏县异龙镇小老卫寨村活动场所完善配套项目,总投资41.30 万元(移民扶持资金40万元);石屏县龙朋镇得他、三家、上、下水工箐村路灯安装项目,总投资51.64万元(移民扶持资金50万元);石屏县龙朋镇小迤关路边坝塘除险加固及清淤项目,总投资95.46万元(移民扶持资金95万元),以上5个项目已全部完工,初步发挥项目效益,目前,正在完善项目资料准备验收。石屏县坝心镇自来水厂工程,总投资949.0万元(移民扶持资金717万元),目前,完成了项目基础部分建设内容,正在进行进水器选型,预计明年6月前完工。
2021年规划实施10个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总投资1818万元,其中,宝秀镇宝秀村委会道路硬化工程建设项目200万元;异龙镇李家寨村委会李家寨村水管改造工程建设项目55万元;宝秀镇郑营村委会供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50万元;宝秀镇兰梓营村委会天麻子坝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139万元;宝秀镇兰梓营村委会胡士营村联村道路硬化工程153万元;宝秀镇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800万元;异龙镇大水村委会人寿村安全饮水工程60万元;异龙镇大水村委会大水村移民活动室修缮项目75万元;坝心镇新街村委会桥头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30万元;龙朋镇核桃园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156万元。以上10个项目均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文本编制。
4、大抓落实,全力推进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前期工作
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是《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全国水利扶贫规划》《全国水利扶贫规划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水利扶贫实施方案》和《云南省水利发展规划(2016-2020年)》《滇西边境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提出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为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灌区设计总灌溉面积68.04万亩,改善城乡供水人口11.95万人,工程建设内容由新(改)建水源水库工程、输水骨干工程、城乡供水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田间工程组成,概算投资42.26亿元。
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已完成规划报告编制与审议,处于可研阶段。2019年4月,《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规划报告》通过了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技术审查,当月,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细则》的编制。2019年5月13日,省搬迁安置办组织专家对石屏灌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送审稿)进行审查,2019年6月11日,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细则审查的意见》(云搬发﹝2019﹞59号),该意见批复同意开展实物调查工作。2019年7月29日,云南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印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同意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工作。2019年8月2日,石屏县搬迁安置办草拟了《石屏县人民政府关于呈报红河州人民政府报请云南省人民政府给予发布禁止在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的请示》(石政发﹝2019﹞63号)文件。2019年9月9日至9月12日,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专家对工程现场进行了查勘,并在建水县召开审查会议,对《工程可研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形成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初稿)。2019年9月29日,州人民政府已将禁止在工程占地区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通告的请示上报省人民政府,2020年3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作建设征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5、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高度重视移民安置区移民政策宣传解释和矛盾化解,针对移民安置村群众主要诉求补助资金兑付滞后、基础设施差等问题,深入库区移民安置区开展信访维稳隐患大排查,讲移民政策、化解移民矛盾,帮助移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重点解决移民信访积案,最大限度把问题在一线解决,我县移民群众没有出现越级上访情况,确保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6、科学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与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
为实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中长期目标,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县搬迁安置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乡村振兴,确保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县搬迁安置办下发了《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填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数据的通知》(石搬发〔2020〕19号),通过上下联动方式,掌握各移民安置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项目规划,抓好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两个重点,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在“十三五”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移民新村质量体系;产业转型升级以移民所在村为主体,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展优势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增强移民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移民持续增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351,500.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24,975.65元,占总收入的53.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826,525.33元,占总收入的46.6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7,108,986.67元,同比去年增加21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82,461.34元,同比去年增加70.39%;其它收入增加4,826,525.33元,去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因为我单位2019年6月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决算数据仅为2019年下半年的数据,导致2020年的各项收入数据均高于2019年;其它收入增加是由于我单位2019年新成立,前身为石屏县水务局下设科室,新增收入4,826,525.33元为水务局2020年移交的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15,024.81元。其中:基本支出579,161.56元,占总支出的5.78%;项目支出9,435,863.25元,占总支出的94.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9,907,085.82元,同比去年增加9,178.41%。主要原因分析:支出增加是因为我单位2019年6月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决算数据仅为2019年下半年的数据,导致2020年的各项支出数据均高于2019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161.56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71,222.57元,同比去年增加436.56%;基本支出增加是因为我单位2019年6月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决算数据仅为2019年下半年的数据,导致2020年的各项支出均高于2019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9,601.69元,占基本支出的94.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559.87元,占基本支出的5.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35,863.25元。项目支出增加9,435,863.25元,去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5,203,219.42元,占项目支出的55.14%;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628,082.50元,占项目支出的6.66%;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支出1,723,469.99元,占项目支出的19.94%;事业运行支出1,881,091.34元,占项目支出的18.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8,713.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8%;与上年对比增加446,199.25元,增加244.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6月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决算数据仅为2019年下半年的数据,导致2020年的各项支出均高于2019年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955.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5%;主要用于我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83,955.8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19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我办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194.8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85,30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9%。主要用于我办事业运行支出485,303.23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25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主要用于我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30,259.68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4.00元,支出决算为1,204.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4.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86.00元,下降73.1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86.00元,下降73.18%。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204.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20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49552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495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95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5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5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2500446801111
附件【石屏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决算公开报表2021101311070133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