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75648-383
-
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50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10-14
-
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2、提高各年级教育教学成绩。
3、规范办学行为,做到阳光招生、阳光分班、阳光转学。
4、教师业务能力提升,深化高效课堂建设,扎实开展学科教研活动。
5、加强班主任的业务培训。
6、全校师生深入学习宣传党史。
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在县教育局2020年度考核中获得了较好的成绩。获得教育工作创新奖一等奖《大桥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校本教材同在一片蓝天下》、获得教育工作目标管理奖二等奖、获得石屏县优秀少先队集体称号、州级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等。学校财务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保障了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度收入合计18,109,933.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43,733.23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200.00元,占总收入的0.37%。与上年对比,上年收入为17,730,274.28元,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379,658.95元,增长了2.14%,主要原因分析:今年教职工工资增加,今年发放了2019年2020年乡村教师补贴1,075,400.00元,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度支出合计18,903,23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769,739.00元,占总支出的88.71%;项目支出2,133,492.00元,占总支出的11.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上年支出为19,842,779.65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939,548.65元,减少了4.73%,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疫情影响,学生在校读书时间减少,营养餐资金使用比去年少,导致项目资金使用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69,739.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16,907,270.62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37,531.62元,减少了0.81%。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疫情影响,学生在校读书时间减少,教师在校时间减少,经费使用少,教师培训费支出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39,138.33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0,600.67元,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3,492.0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2,935,509.03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802,017.03元,减少了27.32%。主要原因分析:因为疫情影响,学生在校读书少,营养餐资金使用少,项目资金使用少。本年项目支出分别为:
1、红财教发〔2019〕128号大桥乡小寨村幼儿园一村一幼建设279,600.00元。
2、红财教发〔2019〕76号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白尼莫幼儿园294,600.00元。
3、 红财教发〔2019〕162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47,250.00元。
4、石财预〔2019〕349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20,540.00元。
5、 红财教发〔2019〕75号2019年红河州中小学厕所革命省级补助资金大桥小学120,000.00元。
6、 红财教发〔2020〕1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大桥乡团山小学厕所改造专项资金40,000.00元。
7、红财教发〔2018〕139号红河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C级校舍加固改造资金256,600.00元。
8、 石财预〔2019〕305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3,490.00元。
9、石财预〔2019〕449号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资金工程前期费用18,827.00元。
10、 红财教发〔2020〕21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05,500.00元。
11、红财教发〔2020〕49号农村小学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中央专项资金671,870.00元。
12、石财预调整〔2020〕373号给予孤幼儿资金爱德基金会e万行动17,820.00元。
13、 红财教发〔2019〕111号2019年红河州一村一幼改扩建项目州级补助资金15,600.00元。
14、红财教发〔2020〕8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41,7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7,956.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与上年对比,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90,069.28元,比上年减少942,112.47元,减少了4.78%,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疫情影响,学生在校读书时间减少,营养餐资金使用比去年少,导致项目资金使用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6,454,37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7%。主要用于2050201学前教育支出1,013,396.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506.5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250.00元、资本性支出599,640.00元。用于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15,098,617.77元:工资福利支出12,820,860.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790.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1,369.00元、资本性支出585,597.00元。用于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34,520.00元:工资福利支出116,7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820.00元。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支出2,244.00元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244.00元。2050901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90,000.00元,是商品和服务支出90,000.00元。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15,600.00元:资本性支出15,6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5,45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主要用于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26,94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40.00元。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05,576.16元。用于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2,942.7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8,11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0%。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8,119.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958.63元,完成预算的26.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78.63元,完成预算的6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00元,完成预算的0.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703.16元,增长2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63.16元,增长25.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元,增长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下乡次数多,导致维修费增加,今年检查项目多,接待人员多,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78.63元,占99.55%;公务接待费支出80.00元,占0.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78.6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78.6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学校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到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资产总额35,840,710.75元,其中,流动资产481,542.17元,固定资产34,196,978.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62,19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6,680.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9,5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378.6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78.6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5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5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附件【石屏县大桥乡中心小学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