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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
  • 索引号
    20240924-175655-232
  • 发布机构
    000014348/2021-03246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4
  • 时效性
    有效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校承担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使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收入合计53,027,935.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962,823.90元,占总收入的99.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112.01元,占总收入的0.12%。与上年对比减少723,94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703.94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其他收入减少635244.49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其他单位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支出合计54,660,841.71元。其中:基本支出45,160,557.06元,占总支出的82.62%;项目支出9,500,284.65元,占总支出的17.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640,315.72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41,329.47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001,013.75元,增长26.68%,原因是基建项目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60,557.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1,329.47元,下降5.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学生人数减少,生均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178,823.11元,占基本支出的93.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1,733.95元,占基本支出的6.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00,284.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1,013.75元,增长26.68%,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拨款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红财教发〔2020〕91号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6,855.00元;2.红财教发〔2019〕59号中小学一村一幼维修改造项目资金55850.00元;3.红财教发〔2019〕96号学前教育发展资金999,00.00元;4.红财建发〔2019〕41号高玮希望小学女生宿舍及教学综合楼工程款3,748,800.00元;5.红财教发〔2018〕139号中小学幼儿园抗震防灾加固改造C级危房项目846,500.00元;6.红财教发〔2018〕80号中小学幼儿园抗震防灾加固改造C级危房项目43,425.00元;7.红财教发〔2019〕148号十老寨小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项目资金700,000.00元;8.红财教发〔2020〕1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提升草皮街等9所小学厕所改造专项省级资金563,000.00元;9.红财教发〔2019〕75号红河州2019年中小学厕所革命宝秀镇正街小学厕所改造资金85,000.00元;10.红财教发〔2019〕149号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提升杨陈营小学厕所改造专项中央资金155,000.00元;11.红财教发〔2020〕49号中央资金1,978,732.00元;12.红财教发〔2020〕83号小学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806,700.00元;13.石财预字〔2020〕第129号国培计划石屏县送教下乡项目小学语文学科送教下乡活动伙食补助5,600.00元;14.石财预调整〔2020〕373号孤儿资助金13,860.00元;15.石财预字〔2020〕第116号杨陈营小学教学楼及室外附属工程审核费11,300.00元;16.石财预字〔2020〕第116号茴水小学厕所审核费1,098.00元;17.石财预字〔2020〕第116号高玮希望小学教学综合楼及女生宿舍建设土地补偿金102,102.00元;18.石财预字〔2020〕第116号张向寨小学学生食堂审核费5,500.00元;19.红财教发〔2019〕111号2019红河州一村一幼改扩建项目州级资金19,600.00元;20.红财综发〔2020〕18号高玮希望小学彩票公益金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目和项目运转补助资金47,565.00元;21.红财综发〔2020〕18号正街小学彩票公益金乡村学校少年宫新建项目和项目运转补助资金142,202.6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40,305.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0%。与上年对比增加119,509.24元,上升0.22%,主要原因是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7,361,766.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0%。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628,612.67.00元;小学教育支出46,012,133.05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80,107.00元;特殊学校教育支出301,314.15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20,000.00元;其他教育支出19,6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1,21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30,122.24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8,197.2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6,485.72元;死亡抚恤186,409.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7,32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77,324.5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244.38元,完成预算的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44.38元,完成预算的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存在风险,仅偶尔使用导致费用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4,589.80元,下降73.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589.80元,下降7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存在风险,仅偶尔使用导致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4.38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44.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44.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办事所需车辆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资产总额50,179,718.76元,其中,流动资产921,560.03元,固定资产50,122,256.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9,786,655.00元,无形资产382,262.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15,981.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51,225.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56平方米,账面原值545,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6,444.1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410.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1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4.3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410.3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附件【石屏县宝秀镇中心小学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