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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7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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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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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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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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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0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县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组织实施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离退休干部;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研究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规定和措施,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5.研究贯彻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6.实施与推行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贯彻落实全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州委组织部、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8.组织与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县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负责抓好各乡镇、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党建扶贫“双推进”教育实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10.指导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1.负责全县公务员档案管理,指导全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组织与实施全县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做好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3.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在建机制见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坚持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教育培训会以及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第一主题、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常态机制,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主业主课,持续深入开展“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和“领导干部上讲堂”“党课开讲啦”等活动,完成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培训、年度党员进党校30%任务数,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46期5169人,“党课开讲啦”活动735期21027人,组建宣讲团到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常态化宣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石屏落地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出台《县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对党委(党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指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带头领会《规定》精神、贯彻《规定》要求。四是持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百名书记下基层、千名干部走亲戚、万名党员办实事”活动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常态化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决烦心事6200余件,真正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
2.聚焦全年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着力在抓落实提质量上下功夫。一是抓实抓细党支部工作。全覆盖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扎实推进“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对2018、2019年已达标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和动态复核,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从县委党建工作经费增拨专项经费180余万元全力保障党支部达标创建;全县51名党委(党组)书记带动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258个,帮助指导支部建设、解决疑难问题。落实“四个一”工作责任,“一支部一对策”抓好1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提升。二是着力加强农村“领头雁”培养。深入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专项行动和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建立338人的农村优秀人才信息库,回引农村优秀人才83人。制定《石屏县村(社区)班子分析研判工作方案》,由县级领导带队组建5个工作组,2轮次对全县115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分析研判,摸排重点难点村10个,调整村党组织书记38人,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102人,比例达88.70%。积极发挥身边榜样力量,选树许海清、周官宏2名省州好支书和白春光等17名“石屏好支书”。三是着力提升“三个组织化”程度。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成立项目组,定期召开联席会,细化任务和措施,确定示范点,着力推动“三个组织化”提升。推进产业扶贫组织化,聚焦豆腐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采取“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等模式,有效聚合产业、企业、人才资源,着力发展“三大产业”、构建“三大模式”、健全“三大机制”,建立健全带贫益贫机制,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现有主导产业、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门路。推进就业扶贫组织化。着力构建三项机制,聚焦四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全面提升就业服务、培训、帮扶组织化水平,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截至目前,建立就业扶贫车间17个,开展就业培训760余期2万人次,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634条,对接服务企业379家,发放稳岗返还补贴76.62万元,稳定就业岗位2369个,开发“扶贫车间”和乡村公益性岗位195个,吸纳劳动力就业1191人。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组织化。坚持组织引领、党员带头、群众主体,充分整合党组织、部门和社会力量资源,着力推动“四个一”工作模式,推动23个集中安置点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实现1124户4286人搬迁任务完成率、搬迁入住率、搬迁脱贫率三个100%,通过“公司+基地+农户、订单+定向+保底、种管+移交”等模式,实现2万余人就近就地就业,有效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有效打造了宝秀幸福新村、豆腐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公司、龙韵养生谷有限公司等“三个组织化”提升示范点。四是全力推进“智慧党建”。围绕“省级统一建设、基层推广使用”和全省“一盘棋”推动、“一张网”覆盖、“一体化”集成的工作要求,先后出台《石屏县“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和《2020年度石屏县“智慧党建”工作方案》,建设完成县级“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开发“石屏智慧党建”栏目,设置“智慧石屏”小程序,上线环湖党建、网格党建、乡村振兴、随手拍等功能。持续推进党建信息化“六进”、综合服务平台事项办理工作,支部APP激活率100%,党建盒子配备率100%,“云领先锋”APP实名登陆率达98.35%,USBkey配备率100%。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下放服务权限,将23项事项表单纳入综合平台办理,累计办理便民事项4000余件,有力推动“办事不出村”。五是书记抓党建特色项目和领航项目取得新成效。坚持组织引领、党员带头,坚持支部规划乡村,推动941个自然村全力拆临拆违,累计拆临拆违130余万平方米,着力构建“县委领导、部门指导、乡镇主抓、村级落实、村民主体、全民参与”工作体系,全面推动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攻坚行动,打响乡村振兴“当头炮”。全省、全州人居环境现场推进会在石屏顺利召开,党建引领人居环境大清理大整治工作得到省州领导充分肯定,大平地、小水、龙港等地经验做法为各地提供了示范借鉴,党建引领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把城市党建、网格党建和智慧党建有机融合,列入书记“领航项目”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面推进基层党建智慧化行动。在全州率先完成县级“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建设。聚焦书记领航项目和特色项目,点对点研发环湖党建、基层治理、乡村振兴3个专项大数据,针对“红河智慧党建”栏目下的县市智慧党建专栏,开发“石屏智慧党建”栏目,设置“智慧石屏”小程序,上线使用环湖党建、网格党建、乡村振兴、随手拍等功能,全面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和动态管理调度工作。有效探索“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新途径,推动线下网格与线上网格、线下便民服务与线上网络服务相结合,推动党建网络与社会治理网格“一体化”,推动城市管理、基层治理与智慧党建同频共振。把异龙湖保护治理作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标志性工程,作为争当“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首要工程来组织实施,按照“支部强起来、党员动起来、百姓富起来、生态好起来”工作思路,通过开展政治建设、固本强基、文化振兴、经济强村、综合治理“五项行动”,建立支部责任区64个、结对共建点35个、党员示范岗150个,打造“环湖示范党组织”20个,评选“环湖先锋”50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异龙湖保护治理中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凸显,异龙湖水质稳定向好,生态廊道全面建成,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现场推进会在屏召开,“美丽湖泊”建设与“环湖党建”深度融合。
3.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在抓队伍强担当上下功夫。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注重基层和实践导向,坚持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实行职级晋升向急难险重中心工作、艰苦地区和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倾斜。2020年,从脱贫攻坚一线提拔使用优秀干部9名,在疫情防控一线提拔选用干部6名,乡镇公务员职级晋升24名。出台《石屏县从严管理使用改任职级公务员干部实施办法》,有效激发了改任职级公务员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加大选调生选拔培养力度,对6名选调生实行“一对一”传帮带。二是建立健全研判机制,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注重集中研判与日常跟踪研判相结合,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实时开展不定期重点研判,完成21家部门分析研判和9乡镇进行了不定期重点研判,有序开展集中分析研判1次,通过分析研判、单位推荐等方式储备优秀年轻后备干部199名(公务员125名、事业干部74名)。统筹抓好女、少、非、青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工作,立足实际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今年以来,全县调整干部143人次,乡镇领导干部平均年龄37岁,乡镇党政正职平均年龄39岁;40岁及以下干部共75名,占68.18%;大学及以上学历的110名,占93.64%,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切实做好干部教育培训。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必修课程。举办石屏县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线上培训班、石屏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石屏县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石屏县村(社区)干部示范培训班,累计培训2606人。积极配合做好调训工作,目前共选调14批95人次分赴上海交通大学、省委党校、云南民族干部学院、州委党校等院校参加培训。四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以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为抓手,对出现部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等具体情形,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对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约谈等,促进干部工作作风转变。2020年,以书面或谈话的方式开展提醒6人次,函询1人次。严格执行红河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暂行办法,对违纪违法、健康原因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下”的处理,逐步建立有为者有位,无为者无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出国境管理。按照中央、省、州要求,严格出国(境)任务申报、政审及护照的管理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清理,完成领导干部应备尽备,证件应交尽交。截至目前,未发现有违反规定出国(境)情况。五是稳妥有序做好公务员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省州做好2020年公务员考录工作,规范公务员流动调配管理、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变更登记、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审批和退休审批等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完成公务员招录2人,流动调配35人,变更登记151人,维护1471名公务员信息,工资套改1029人次,审批工资1000余人次,退休审批40人。六是突出重点,统筹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好州委“8+5”人才系列文件精神,分批分类培养引进人才,累积评选“石屏英才”42名。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石屏豆腐产业、文化旅游、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发挥人才带动作用,聘请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77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指导3012人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479期,培训32793人次。抓好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实施,选派2名教师到上海市徐汇区进修,上海市徐汇区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石屏县中医院、教科所开展支援帮扶,上海市徐汇区选派10名医疗专家到石屏县开展义诊;选派2名优秀事业人员到省级进行为期1年的脱产研修。聘任赵良忠、唐春红等七位同志为石屏豆腐产业科技服务专家,进一步提升石屏豆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分门别类建立人才信息库,做好重点行业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摸底和引进工作。七是大力推进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注重发挥老干部作用,用心用情做好老干部工作。突出精准服务,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三项建设”。突出作用发挥,进一步彰显离退休干部工作价值。突出政治立校,用心用情办好老年教育。
4.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在建设模范机关过硬队伍上作表率。一是持之以恒抓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部务会和周一“组工讲堂”的第一议题,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持之以恒抓制度建设。建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组织工作制度体系,修改完善《组织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组织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三是持之以恒抓能力建设。开展“组工讲堂”22期,采取每周集中学习、随机提问、业务测试、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提升组工干部知识储备和业务能力。四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结合脱贫攻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组织干部到基层一线了解民情、掌握实情。认真践行组工干部“十必须十不准”工作要求,强化组工干部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引导组工干部自重自省、慎独慎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0,620,098.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0,098.19元,占总收入的99.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66%。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875,871.5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我单位本年度新增加县级补助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收入600,000.00元、扶贫资金补助收入500,000.00元、县级补助组织部工作经费200,000.00元、县级补助“智慧党建”项目经费477,600.00元,以及州级补助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590,000.00元。所以2020年度县委组织部的收入较上一年度收入数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645,446.72元。其中:基本支出6,612,226.31元,占总支出的48.46%;项目支出7,033,220.41元,占总支出的51.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数增加1,074,095.1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0年新增加支出扶贫资金补助干部培训经费的201,306.00元、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经费487,449.41元、“智慧党建”项目经费477,600.00元。所以2020年度县委组织部支出较上一年度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12,226.3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0,043.66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今年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以及会议费增加,同时开展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各类培训班的培训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82,875.24元,占基本支出的6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29,351.07元,占基本支出的33.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33,220.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948.5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仅有少部分的党支部完成创建工作,故此本年度对各党支部的补助数减少,同时本年度的“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暂未划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88,232.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8%。与上年对比增加1,851,231.72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我单位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较大,用于拨付给全县党委(党组)及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大幅增加,且2019年机构改革后县委老干部局和县公务员局并入,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06,29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7%。主要用于:(2013201)行政运行2,486,797.35元,在职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3250)事业运行250,156.26元,在职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639,089.41元,农村老党员定补、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给予全县9乡镇换届工作经费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4,762.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6%。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1,500.60元,离退休人员特需公用经费;(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9,700.00元,事业离退休人员特需公用经费;(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176,921.70元,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日常公用经费及给予各离退休党工委书记补贴;(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9,372.16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497.97元,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经费;(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4,770.00元,离休干部离休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89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57,957.08元,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939.43,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1,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1,306.00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97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94,970.24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79.00元,完成预算的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79.00元,完成预算的9.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使用费在用车平台统一结算,列入其他交通费,且本年有使用财政资金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上年度没有。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5,379.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79.00元,增长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使用费在用车平台统一结算,列入其他交通费,且本年有使用财政资金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上年度没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37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5,3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县调研基层党建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2,137.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93,716.27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为开展好2021年度换届选举工作,提前拨付了各乡镇的换届工作经费,同时为开展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先后举办了2期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于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公务用车使用费及对离退休干部相关工作开展所需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2,993,101.73元,其中,流动资产1,062,684.62元,固定资产1,666,815.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7,07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6,029.4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8,9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6,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2500120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石屏县委员会组织部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