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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4-17573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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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000014348/202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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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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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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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所的主要职能为依法实施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生物监管;依法对动物诊疗及其兽医从业人员和兽药饲料行使监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1)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据《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出证,规范填写检疫证明,未出现异地出证,不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出证的行为;未发生倒卖、违规出具动物检疫证明等行为。全年累计动物产地检疫数98582头、检疫数98582头,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和检疫率达100%。全县10个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均合理配置了人员及设备,产地和屠宰检疫率不同程度得到提升,做到了有报必检、开展电子出证、检疫证明填写规范、检疫记录完整。动物屠宰数65167头、检疫数65167头、出证数65167头,检疫率和出证率均达100%;检出各种病害肉类72头,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认真作好资料的保存和记录。
(2)检疫点制度建设。全县10个检疫申报点设有检疫人员工作制度。屠宰场(点)设有检疫室工作制度,各项检疫规程、法律法规等已健全,并已上墙公示。
(3)证章标志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严格的票证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的原则,做到每一张票证都能查到使用者,达到严格检疫票证存根回收换领新证制度的要求。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400 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90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1 本、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69 本,动物检疫申报受理单2本,耳标发放等都建立了细致的进出库台账。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1)执法队伍建设。为了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实践经验,我所制订了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至今为止,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2)规模养殖场监督管理情况。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把全县具有规模的养殖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建立健全完善规模养殖场制度建设,规范养殖档案管理。主要做了疫情报告制度、用药制度、检疫申报制度、免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消毒制度、畜禽标识制度、畜禽养殖场检查备案表,生产记录、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种畜个体养殖档案,以准确掌握养殖场畜禽存栏、强制免疫、健康状况、产地检疫开展等情况,指导养殖户科学饲养、规范用药。2020年共巡查规模养猪场42个,养禽场6个,养牛场2个,养羊场1个(次)出动车辆38辆(次),执法人员114人(次)。通过巡查督查,部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档案不完善,消毒设施、设备不健全。根据这些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向规模养殖场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
(3)兽药、饲料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对全县已通过兽药GSP的18户兽药经营户进行了督查,发现有过期兽药、违禁兽药、假劣兽药的一律下柜,予以没收销毁;对没有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予以坚决取缔;对乱摆摊设点游走性销售兽药或私自乱配药物的非法人员予以严厉打击。对没有兽药安全信息化监管系统使用、数据上传情况的2户经营户(龙武综合兽药店、石屏县坝心镇畜牧兽医服务部海东服务处)给予注销,以确保兽药GSP制度的顺利实施。二是对兽药经营户重点检查是否已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药品分区摆放,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了“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是否填写兽药购销台帐,是否经营不合格兽药的情况。共检查兽药经营户16户,已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的质量安全制度,未发现销售不合格饲料和假兽药。三是对饲料经营户重点检查是否有饲料产品标签。饲料产品销售及记录情况。有无销售过期、变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情况。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33家。1家饲料生产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相关的质量安全制度,无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
3.动物卫生案件查处情况
2020年共查处无证经营兽药店2户。用简易程序已进行当场处罚。生猪违规1起。共完成案件3起。
4.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020年我县积极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出动车辆45车辆次,人员135人次。对各种活畜禽运输车辆进行备案管理。跨州市调运的生猪,其运输车辆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规定,并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相关信息记录保存半年以上。2020年共完成活畜禽车辆备案78辆,安装车辆定位跟踪系统78辆。
5.加大瘦肉精、兽用抗菌药、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清理各类假劣兽药。重点突出对非法企业及抽检不合格品种的监管,并加强跟踪调查;以生猪定点屠宰场为重点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检测生猪30头份。结果未发现违法使用“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违禁药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收入合计2,470,121.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0,121.54元,占总收入的99.6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的2,911,712.19元减少441,590.65元,减少15.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的2,317,012.19元增加143,109.35元,增长6.18%,其它收入比上年的594,700.00元减少584,700.00元,减少98.32%。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项目经费增加,局拨我所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和生猪外调大县奖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支出合计2,894,159.83元。其中:基本支出2,330,121.54元,占总支出的80.51%;项目支出564,038.29元,占总支出的19.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比上年的2,547,186.70元增加346,973.13元,增长13.6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2,285,712.19元增加44,409.35元,增长19.43%,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61,474.51元增加302,563.78元,增长115.71%。主要原因是兑付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0,121.54元。比上年的2,285,712.19元增加44,409.35元,增长19.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3,182.37元,占基本支出的9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939.17元,占基本支出的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4,038.29元。比上年的261,474.51元增加302,563.78元,增长115.71%;主要原因是兑付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999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07,887.00元, 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456,151.29元。主要用于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非洲猪瘟防控等项目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培训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0,121.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89%。比上年的2,371,012.19元减少890.65元,下降0.04%,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8,98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8%。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54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61,69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89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3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厉行节约。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68.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8.00元,下降100.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所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438,351.77元,其中,流动资产244,167.77元,固定资产194,18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4,280.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93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7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石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 1 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2、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是核算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是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是指病虫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石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表.xls】